作者KoujikiOuji (古事记王子)
看板historia
标题Re: [疑问] 古代的县太爷的工作量大不大?
时间Fri Sep 23 21:31:07 2011
大概回一下。
※ 引述《henrypinge (Edward)》之铭言:
: 如题 前几天和朋友闲聊的时候想到这个问题
: 印象中(= = 就是古装剧)一个县官就是管那个县所有的事
: 举凡收税、民事刑事纠纷、推行朝廷政令等等之类的
: 可是古代中国一个县都非常的大 可能大到1/2个台湾
: 如果管辖范围这个大 然後县府里的公务员只有兵丁和师爷
不是只有师爷。早期一点如汉魏,外派的守令可以在当地自聘掾属;这些掾属不
与皇帝直接发生关系而是更多的直接效忠於守令本身,有人称此为二重君主制。汉魏
时地方官员的权力是很大的,早期的郡守秩二千石,和中央的丞相同级。地方权力大
也就意味着不用凡事请示中央,实际处理的公文和後世比起来要少得多。
晚期一点如明清则是非常中央集权的,地方官的僚属则主要有两个来源,其一是
幕僚,通常是地方官自行聘请,主要是正在准备科考的读书人,所谓师爷也包括在内
;他们依职务可分好几房,像中央那样有吏户礼兵刑工之分,视实际的事务繁简而增
缩,不过主要是在处理公文。在政务的实际执行方面如收税、判案时喊威武的那两排
或者出巡开道时担任仪仗队的任务则是交给胥吏,这些人是直接徵用自民间,理论上
不向政府支薪,朝廷顶多补助一些工食银;他们的实际收入主要是些不正规的规费,
更多是利用职权向小民勒索。
: 不会被处理不完的公文淹没吗?
: 另外一个县官处理那个县所有官司 县衙的鼓可能成天都有人敲
: 随时都有几十位的乡民排队等县官审案...
: 县官不会过劳死吗?
所以说以明代为例,朱元璋的解决方式就是把司法权下放给乡村的自治团体,任
命里老做裁决;严格禁止越级诉讼。古代中国把诉讼本身当作是不光彩不体面也不值
得鼓励的事,一般来说除了杀伤人命或谋逆造反之类大案,县官甚至可以不予受理。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农村中的纠纷与商业社会不同,纷争的两造通常不是陌生人而是
熟识甚至亲戚关系,修复这类关系有时比公平判决还重要,很多循吏传里的人物搞的
都是动之以情面的河蟹手段而非铁面无私的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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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2.99
1F:推 henrypinge:了解! 09/23 21:55
2F:推 hachibuya:中国河蟹历史真悠久 怎麽不是两方出来打一架解决纷争XD 09/23 22:23
3F:推 windpeter:不是说有的规定是要告状的先打二十大板? 09/23 22:54
4F:推 heavensun:很多都是宗家族长裁断的...就是乱判..官府也不理的 09/24 01:58
5F:→ heavensun:宋代皇帝倒是帮民众找过猪 09/24 01:58
6F:推 paulyung:河蟹当然是等事主打完之後的旁人作为,难不成公亲下去打 09/24 02:56
7F:推 yzfr6:"不与皇帝直接发生关系" ? 09/24 08:05
8F:推 cheng399:河蟹是中国人的人之常情 09/24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