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f (蔷薇与乔麦田)
看板historia
标题Re: [疑问] 关於《到芬兰车站》里的巴贝夫(Babeuf)
时间Wed Apr 6 23:40:34 2011
※ 引述《kuan (Kuan)》之铭言:
: 为了历史系面试,现在正在重看第二遍《到芬兰车站:马克思主义的起源与发展》。
: 我有个问题,在此书第九章【社会主义的起源:巴贝夫的答辩书】中,说到巴贝夫
: (Gracchus Babeuf)在法国大革命爆发时29岁,参与攻打巴士底监狱...(略)
: 到了1793年,他终於在巴黎公社中获得一个职位...(略)发现公社的会计作业有问题...
: ^^^^^^^^ ^^^^
: ...等等,巴黎公社不是1871年的事吗?还是说他想讲的应该是公民会议?
这应该是翻译「Commune de Paris」产生的误解
「公社」这个名称在中文世界已经跟某种左派运动结合在一起
但法文的commune在1789年前夕
应该不能翻译成这个具有高度左派意义的「公社」
简单来说应该是一种「市镇」的社会单位
1789因为要区隔并取代王政体系下的市政行政
所以就把巴黎成立的新市政府叫做「Commune de Paris」
兼可顾及到一种社会意义的市政组成
用「巴黎公社」来翻译1789年的巴黎市政府
基本上是一种翻译上的时代误置
: 另外,国民会议与公民会议到底有没有差别啊...我的课本这里讲得蛮混乱的。
: 谢谢。
这方面要搞清楚需要翻一些以欧洲语言写成的书籍
不过就算是这样还是可能有点复杂
就算有老师讲解也很容易让人昏昏欲睡
国内流通的一般翻译书着作还是比较着重在事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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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51.98
1F:推 requiem:推这篇。到现在为止巴黎都还是兼具有commune身分的市 04/07 04:23
2F:→ requiem:当然现在的意义比较像是选区,一个地方自治单位 04/07 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