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mouflage ()
看板historia
标题Re: [疑问] 先有共识才有论述?
时间Sun Mar 13 13:34:38 2011
争议性大但是先做下去变成既成事实的政策很多
这单纯是因为很少有完全无争议的政策
完全无争议而又一直没做的事情 通常表示人们已经找出一套方法适应或处理
可以不需要公部门投入人力物力去做 或者是根本没有迫切需要
同时代 同样的问题 1981年法国密特朗作为第一位当选的左派总统
把法国的死刑废掉了 废止当时其实法国民意仍然有六至七成支持死刑
我们也可以说只是社会党的国会多数暂时占了上风
当时并没有可以和纳粹战犯牵涉层面广度相提并论的脉络
然而废了之後随着时间推移 法国舆论现在反而是压倒性地反对死刑
比较一般性地说 原文所提这种"超前立法"其实在外国的中央与地方经验中不算少见
而且不仅是一般认为较为成熟的西方国家而已 发展中国家其实也不少
例如所谓茉莉花革命第一个成功的突尼西亚 原本在伊斯兰制度影响下
家庭制度较倾向夫权 然而立法上的介入允许两愿离婚与单方请求离婚 废止出妻制
并且加重男性对前妻经济生活的负担
使得突国女性若在结婚并圆房(发生性关系)後 可保有丈夫结婚时提出的聘礼
在法律规定的三个月守贞/再婚期间 丈夫还要全额负担她的生活费
就算离婚有部分肇因於女方的过失 也可以取得一半的聘礼
只有在女方必须完全负责婚姻破裂的状况才需要退回聘礼
突国人略带戏谑地说 突国男性现在很怕离婚 因为一离婚就会破产
反而是女性单方提出的离婚数量大增
但因为突尼西亚与欧陆往来密切 也属於伊斯兰国家中较世俗化的
这个勉强可称为成功的例子
美国的民权法案引起的冲突和争议 就可以归入较难论断的类型
这个法案在内战结束一百年後才被提出
我们也可以很天真地问美国社会难道没有时间凝聚共识?
好像就是没有
历史本来就充满偶然 而纳粹罪犯问题又是一个极为复杂深刻的问题
把它简化为"拯救""轻判"其实就已经把问题看小了
光说是"偶然"也了无新意 不表示我们的生活只要慢慢等待偶然就好
波兰人在战後"受惠"於世人对纳粹罪行的注目 暂时遮盖了他们协助反犹的一面
这个例子很能说明在部分纳粹份子受审时
某些人希望让这些罪犯顺便把自己罪行也一起带走的心态
这恐怕没办法单纯解释为"支持死刑"
所以归根究底 如果只是满足於两篇读者投书并陈 一开始就看不到问题
就算找历史实例 可能还是无法了解问题
台湾报刊的读者投书篇幅和深度都还有很多待加强的地方
挂个头衔 甚至整天变换头衔投书的人很多
可能一开始就要明辨 别太轻易被投书设定的议题框住
※ 引述《abchaos (时雨见晴)》之铭言:
: 这个星期看到联合报的民意论坛有篇文章提到
: 美国华盛顿邮报的某记者曾经做出结论:
: 德国在二战结束後的立法废死原意是因为要解救某些纳粹战犯
: 当时德国的民意仍然有八成赞成执行死刑
: 後来由亲纳粹的小党在国会提出结果居然获得大党的支持而通过
: 也就是这并非由於德国的人权观念更先进,而至少是个历史的偶然
: 第二天就有德国人出来反驳这项论点了
: 我无意讨论这件事的真相 只是有个很深的疑惑:
: 是否历史上也常见到偶然制定的政策,当时可能争议极大或背离主流意见
: 之後的人才渐渐发展论述补完,在这种自我强化下就被奉为圭臬?
: 这样意味着抢先立法的那一边意见有着很大的优势
: 因为他们可以站在合法性那边 掌握政策的诠释权
: 但是稍微想一下 尤其在现在的民主代议政治国家
: 在争议很大的政策上 国会的决定大约会等同於多数民意
: 我想不到什麽好例子 只是比方说戒严或是动员戡乱条例
: 不管政府再怎麽宣导时间到了一样没办法继续下去
: 反而是因为社会观念转变而由下往上修正法律的例子就很多
: 所以想请教大家这种先制定法律才开始发展完整论述最後被广为接受的例子是否普遍?
: 对这一点真的觉得很好奇,麻烦板上各位高手解惑罗:P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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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3.209
※ 编辑: camouflage 来自: 123.193.13.209 (03/13 13:34)
1F:推 abchaos:非常谢谢您的回应!其实我想问的就是"超前立法"这件事 03/13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