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alex (mm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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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疑问] 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後,黄赌毒怎麽管理?
时间Tue Jun 8 10:56:56 2010
要说廉政公署的罩门, 那麽就只是「向最高长官负责」这一点, 而最
高长官本身得要跟体制极度脱离. 而这种条件是可遇不可求的. 因为
英国是殖民帝国, 而英国人和香港人的文化, 语言, 世族有相当的差
距, 才造就了这种条件. 当初廉署的成立就要找新加坡人, 能够做到
这点的是靠殖民帝国的多样性.
台湾是不容易模仿的. 这跟民主与否的关系不及同质性的关系大, 台
湾同质性比英帝国要高, 使「完全独立的机关」极难建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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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重点不在 廉正公署的权力有多大
而是廉正公署有了这些权力後 有代表人民的民意机关(国会或议会)
可以监督或是防止这个机构的权力被滥用吗?
我同意你所说的廉正公署
让一般香港公务员会感到畏惧和害怕的是 他超脱原本的政府体制
类似直隶母国(英女王)
而且比原来的司法单位 权力更大
好像什麽犯罪 被这个机构 所调查後 都无所遁形
甚至打破控诉原则无罪推定罪原则里
控方需要提出实质证据这部份(财产来源不明罪)
但我觉得这是本末倒置的作法 有点无限回圈
原本的(准)司法机构 因为贪污腐败
所以再特设一个机构 赋予比原本这个机构更大的权限 来调查或是侦查
那如果後来设的这个机构 又继续贪污腐败了 怎办???
如果廉政公署 被统治吸收或掌控 变成整肃异己的工具怎办(东厂 锦衣卫...)
香港的立法会有权直接叫廉正公署 来议会接受质询吗
有权弹劾或是调查廉正公署有无不法吗
廉正公署的主要成员 需要议会行使同意权吗
所以我觉得重点应该在 这个(准)司法机构 被不被 民意机关监督或是制衡吧
如果当初香港有代表直接民意
所选出来的议员来监督警察单位的贪污和不法(行政调查和或直接移送司法单位)
而香港自治的首长 也会因为强大的选民压力
不得不整顿香港警纪问题和治安问题
香港警界的风气 也不可能几乎无限制的堕落下去(雷洛探长那样...)
附上个人对廉政公署的一点小意见
因为英国是民主自由的国家 所以港人对这个直属母国(英女王)的廉政公署
还会有信任感和安全感
假若香港的母国 并不是自由民主的国家
我想廉正公署 不见得会让大多数香港市民的信任
而原P0 强调的"独立体制外的准司法单位" 其实台湾一直都有
1(政府对公务人员风纪的纠察机关)政风处
首先对公务员所执行公务 有怠惰或违法失职
中央政府和各县市政府 都有设立"政风处"
政风处有权可直接对所其管辖之公务员 进行有无违法或渎职 所谓的行政调查
2(政府外部的调查机关)监察院(监察委员)
依我国宪法五权分立的精神 监察院独立行使监察权
所以监察院 对所有中华民国之公务员 都有纠举 纠正 弹劾的权力
除了可直接对公务员进行调查外 若确实调查出有违法失职之事由
还可将该违法之公务员 迳行移送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来惩处(弹劾)
3检察官
依控诉原则(不告不理 告即应理) 检察官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启者
所以若有公务员涉及 实体刑法所规定的公务员贪污罪 渎职罪 或图利罪时
检察官当然也可以直接进行犯罪侦查的动作
而若查有实据 当然可以直接起诉
以上还都算是体制外
体制内依公务人员考绩法和公务员惩戒法
可对公务员进行调查 惩戒和惩处 都还没讲
所以原PO所说的
"独立体制之外 只(甚至不用)向最高领导人负责" 的准司法机构(监察院)
台湾也都有
难道当时台湾的公务员体系 有比欧美日等先进国家还廉洁 还不容易贪污吗??????
所以我觉得公务体系廉洁与否的重点 不在於一个调查机关其权力
而在於 "受不受人民直选的民意机关直接监督和选票制裁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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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52.239
1F:推 LUDWIN:对,这之前也有想过,找廉政公署来廉其他人,然後烂掉了呢 06/08 11:31
2F:→ KevinR:版规好像有一条 "(2)现实政治事务的评价与讨论" ... 06/08 11:51
3F:推 ohmylife:所以就被s了 06/08 12:34
※ 编辑: mmalex 来自: 59.115.51.155 (06/08 14:26)
4F:→ kyoyagami:噗,版规没明文规定的也可以S啊 :p 06/08 22:36
5F:推 aaa8841:法学上这叫扩大解释、类推适用 06/08 22:52
6F:→ mmalex:依我国刑法之罪刑法定原则:法需要明确性 且禁止类推适用和 06/08 23:21
7F:→ mmalex:禁止回溯原则 这在刑法第一条即有明文规定~ 06/08 23:25
8F:→ mmalex:哈 当然我说的是我国刑法的规定 不是版规...XD 06/08 23:25
9F:→ aaa8841:试论版规於法律体系中之地位及性质XD 06/08 23:29
10F:推 MilchFlasche:如果要搞罪刑法定主义的话,那我只好退职了,好累… 06/09 04:44
※ 编辑: mmalex 来自: 59.115.49.131 (06/09 10:34)
11F:推 KevinR:原PO抱歉, 我也不希望您的文章被删... 06/09 20:06
12F:→ mmalex:没关系啦 哈^^ 06/09 21:23
※ 编辑: mmalex 来自: 59.115.53.52 (06/09 22:29)
13F:推 panzerleader:推! 06/13 12:56
14F:→ mooncakejay:其实我不太明白一个调查贪污的组织是可以怎麽被利用来 06/13 21:13
15F:→ mooncakejay:整肃异己,因为廉署无法定罪啊?定罪是法庭的事,如果法 06/13 21:15
16F:→ mooncakejay:庭觉得证据不足,还是定不了罪的啊 06/13 21:15
17F:→ mmalex:太多了 拘提 通缉 逮捕 搜索 扣押 监听 甚至羁押 06/14 01:59
18F:→ mmalex:假如你是统治者的政敌 随便假借个名目就可以来监听你所有 06/14 02:00
19F:→ mmalex:的通讯 或随便搜索你家 扣押你的重要文件 甚至是逮捕你 06/14 02:02
20F:→ mmalex:起诉你 要你自己证明你有没有罪~随便两招 你就身败名裂 06/14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