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760725 (我不是罗莉控!)
看板historia
标题[转文] 说说中世纪英国爵位制度
时间Fri Apr 17 09:08:40 2009
转转贴?如有谬误也请指教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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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来说英国的爵位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不过它和欧洲大陆的爵位又有不同,很多奇幻或
中世纪背景的文学采用的其实是类似英国爵位制度。下面是一篇转自别处的爵位制度考证
,应该对奇幻背景下的贵族制度设定有些参考意义。
英国的封建体系与爵士制度有其久远的历史背景,以往在古代只针对政治、军事上的功勳
,近代则扩及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
,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
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
们属於平民,而非贵族;但在中国周朝的大夫与士,仍属於贵族。
英国爵位的授予与继承
英王行使荣典权原为英王的特权之一,但在现今的宪政体制下,英王行使荣典权只有名义
上的意义,荣典的授予必须依据内阁阁员的建议,每一个人都可以向英国首相办公室推荐
英国国民接受荣典的授予。通常每年会公布两次名单,一次是新年(称为New Year
Honours),一次是英王生日(称为Birthday Honours),在英王即位及佳节庆典时得举
行特别授予。
属於平民阶级的准男爵与骑士爵位并无额外的封号,只有贵族爵位才有类似中国诸侯的封
号,例如:诸葛亮的封号是武乡侯。英王可以授予任何封号,但有下列规则:通常是以议
员的选区、贵族封地或是与受封者有某种关联,或是具有某种重要性的地名,做为封号的
一部分,亦可以要求以姓(surname)做为封号的一部分,封号的授予会徵询当事人的意
见,如:英国科学家、小说家及政治家史诺(C .P. Snow)於1957年受封为骑士,1964年
受封为终生男爵,封号为Baron Snow of the City of Leicester,很明显,Snow是他的
姓,Leicester是他的出生地,同时他也是毕业自University of Leicester,C. P. Snow
可能因此而选择以Leicester做为他封号的一部分。
爵位是否可以世袭?答案是不一定的。一般贵族的爵位可以世袭,至於是长子或是其他亲
属继承,再由英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上会有记载。但依据1876年的
上诉审判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及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两法案所授予的终身贵族(只能授以男爵爵位)不能世袭。而属於平民
的准男爵爵位可以世袭;骑士爵位则不能世袭,荣耀仅限其一生,子女不能继续享有。而
在1963年的贵族法案(Peerage Act)通过後,女性才得以继承爵位。
伯,男,公,子,侯.这是依次出现的顺序.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
。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
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
一撒克逊时代後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
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
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
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後,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
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
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後代
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
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
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後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
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
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
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
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
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
信可爱的夥伴。」
英国的男爵出现於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
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
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
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
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
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数
百年至今,居於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
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着的高级指挥官,以
後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见於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
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
,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於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
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
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
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着。父王对他赏赐有加
,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
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
位。随後,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後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
(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
(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
位後,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後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
。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後,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
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
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
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夥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
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
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
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
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
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
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
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
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
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後,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
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
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於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
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
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
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
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
为「勳爵」(lord),後来勳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
「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
义贵族(aristocracy)源於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
,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
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後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
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
族。5级贵族形成後,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
贵族。以後,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
,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
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
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
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
庭批准认可後,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
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於其他方面
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
爱,可以晋陞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
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
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
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
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
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
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
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於非命。两年
後,威尔士合并於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
现在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
,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
、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
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後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後,才允
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
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
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勳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
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於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
为「Lord」(勳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
Lord」(勳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
们也都不是贵族。
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人
(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勳称中的
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
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
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
「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於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
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麽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
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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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尿控述大补帖误我一生 美少女梦工厂二篇
「从今天开始你不再是我的女儿,而是我最爱的女人。」
当初还是国小的我对这句话留下了无法抹灭的深刻印象。
YOHGAS NAPA2 CSETU SAKURA DK4 KINBAKU NANPA2 YESHG
NANAEI TTN DOSOKAI TK WE 小学生与大补帖的灿烂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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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qilai:1963以前就有很多女贵族了,1963是规定女贵族可以进上议院 04/17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