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看板historia
标题Re: [疑问] 关於隋文帝的问题
时间Sat Mar 14 23:03:36 2009
※ 引述《stevensteven (恩 大三了)》之铭言:
: 文帝之时的法律
: 还有五胡遗风
: 所以其实并不轻
就法令来看是蛮轻的
根据隋书刑法志
其刑名有五:一曰死刑二,有绞,有斩。二曰流刑三,有一千里、千
五百里、二千里。应配者,一千里居作二年,一千五百里居作二年半
,二千里居作三年。应住居作者,三流俱役三年。近流加杖一百,一
等加三十。三曰徒刑五,有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四
曰杖刑五,自五十至於百。五曰笞刑五,自十至於五十。
死刑方面, 只有绞跟斩, 轘裂磔射之刑都废除了
流放最多三年, 比北齐跟北周少了一半的时间
除此之外「除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千余条」
另外, 隋朝也是历史上唯一谋反「罪不及嗣」的朝代
不过皇帝不爽时那就另当别论...
: 而为何
: 国富而民贫
: 大部分的说法是说
: 因为隋文帝很节省
: 但晚年转成很抠
: 喜欢看户头(义仓)饱饱
: 但不拿出来赈济灾民
: 所以应该是前後期的不同
其实文帝晚年倒是开始转为奢华
先是大兴土木建仁寿宫
之後又向全国各地派送佛骨舍利, 在各地建一百多处佛寺、舍利塔供奉, 并大作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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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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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56.26
1F:推 Hartmann:不过隋文不爽的时候似乎蛮多的,虽然不见得杀,但是逾越 03/14 23:09
2F:→ Hartmann:法令处罚之事倒是屡见不鲜 03/14 23:10
※ 编辑: IBIZA 来自: 220.132.156.26 (03/14 23:17)
3F:→ IBIZA:嗯..我把杀人两字拿掉好了.. 03/14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