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historia
标题自然神论
时间Thu Feb 23 23:43:08 2006
Deism 自然神论
此词系於十七世纪初叶以赫伯特爵士(Lord Herbert of Cherbury, 1583-1648)
为首的一群英国作家中所惯常使用,描述一非正统的宗教见解。此词亦主要在指十七
世纪中到十八世纪中在英国所彰显的某种唯理思想运动。自然神论(在拉丁文为Deus
,即神)在语源学上与有神论(theism)相同,二者均指相信有神的存在,因此是反
对无神主义的。自然神论一词与有神论、多神论与泛神论有别,它并没有一个完满的
教义系统。一般说来,它仅指自然宗教或接受某项宗教知识,这种知识是唯独由理性
得来的,反对由启示或由教会之教导而得来的知识。
自然神论有时是用以介说有关神与世界之间关系的特殊见解。它把神在创造中的功
能减低为第一原因。根据他们的比方说,神就是那个造表的人,发明此说的人最初是
尼古拉(Nicolaus of Oresmes, 1382卒)。说这世界好像钟表一样,神一次上足了
弦,所以这世界历史就在那里转动,以後就不再需要神的干预了。
自然神论的基本教义是:(1)相信一位至高者;(2)人有敬拜的义务;(3)有伦理行
为的义务;(4)需要为罪赦免;并(5)在今生与来世有神的赏罚。这五点为自然神论之
父赫伯特所特出。自然神论与正统的基督教相冲突,否认神在自然次序上有任何直接
的干预。虽然自然神论相信有神个人的护理,但他们却反对圣经中所说的三位一体、
道成肉身、圣经有属神的权威、赎罪、神蹟、任何有关的救赎(如以色列为特选的子
民,以及在历史中超自然的救赎作为)。
自然神论在十七世纪初成为一般的宗教态度,而且具战斗性,尤其是在沙夫斯堡爵
士的着作中。这些自然神论者的理想是清一色的自然宗教,根本缺乏基督教的基本教
义。在他们看来一切的宗教都是一样的。自然神教所想像的神乃是一位温和、慈爱的
,祂要人类在仁爱与容忍的气氛中自律。
英国的自然神论经翻译沙夫斯堡的作品而传到德国。重要的德国自然神论者为莱布
尼兹、雷马拉斯与莱新。十八世纪德国哲学最主要的人物康德,在自然宗教中强调道
德因素。道德原则并非启示的结果,乃源自人的理性。伏尔泰被认为是法国最伟大的
自然神论者。他所攻击的对象就是教会。十八世纪末自然神教成为美国与高级知识分
子的主要宗教态度。在美国的伟人当中,以自己为自然神论者的,有富兰克林、华盛
顿与杰佛逊。
晚近十八、十九世纪对自然神论的解释仅限於相信一位神或第一原因,祂创造了世
界并制定了不变的宇宙法则,把神的潜在完全排除。
自然神论的遗产继续进入廿世纪,即强调机械主义。今日的倾向就是在一切机械的
对比上找寻凡事的解释。今日所谓之高等批判可以追溯到早日的自然神论。如此,虽
然目前并无多人主张自然神论,可是它在历史方面的意义却非常重大,仍影响今日的
宗教思想。
http://www2.ccim.org:8088/dictionary/zhaoindex.jsp?k=De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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