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tonung (过完这个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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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社务] 刚才生出来的社团章程 请查阅并提出意见
时间Thu Mar 5 22:22:12 2009
虽然我也不知道有什麽效力,
但是社团评监要求,
我就把它生出来了,
参考学生会的章程,
请大家看看,有意见提出来,
(我自己都觉得有点恶搞)
如果没有意见,
我就会加上 於民国九十八年三月六日由全体干部同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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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组织章程
第壹章 总纲
第一条 【体制】
本社为以对竞技体操有浓厚兴趣的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为主的体育性社团。
第二条 【社员资格】
当学期依规定缴交社费者为该学期社员
第三条 【权利】
社员有参加该学期社课之权力。
第四条 【义务】
社员有缴纳社费及遵守练习规范之义务。
第贰章 行政
第五条 【社长】
本社置社长一人,任期一年,对外代表本社,对内领导行政部门处理社务。
第六条 【副社长】
本社置副社长一名,襄赞社长处理社务。
第七条 【干部】
一、总务:管理帐务,收取社费,缴纳场地费用。
二、教学:於社课中指导新生。
三、文书:处理各类企划书。
四、美宣:制作文宣及各大活动美术布置。
该届社长得以视情况增减干部人数与职位。
第八条 【任命及代理】
副社长、各干部,由社长任命。
第九条 【继任及出缺】
社长出缺时,由副社长继任,至原任社长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社长及副社长均出缺时,由总务暂行代理社长,如距原任社长任期届满之日四个月以上,
应举办社长之补选。
第参章 选举
第十条 【新任社长任命】
社长由前任社长与前任干部召开社长改选会议後产生。
第十一条 【选举时间】
若该学年本社参与全国大专学生运动会或全国大专盃体操项目,则在赛後一个月内召开社
长改选会议。若该学年并无参加大型比赛,则於五月召开。
第陆章 财务
第十二条 【社费】
社费徵收与否及其数额,由每届社长与干部讨论决议之。
第十三条 【预算之原则】
预算之编列及决议应顾及资源之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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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