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lon0823 (melon)
看板geography100
标题Re: 地理系修课规定
时间Sat Aug 30 17:52:45 2008
※ 引述《beckernice (beckernice)》之铭言:
: 一、共同必修科目 12 学分(含国文 6、外(英)文 6 等领域科目及进阶英语一、二各0学
: 分)。
: 二、本系自订必修科目 65 学分,选修科目计 34 学分。(选修科目不限本系课程)
: 三、体育一、二、三、四必修共计 4 学分。体育学分均不计入毕业时应修最低学分总数
: 内。服务学习一、二、三必修,0 学分。服务一二三限修本系课程
: 四、毕业时学生应修最低学分总数=共同必修学分+通识学分+系订必修学分+选修学分。
: 五、
: (1)外文领域不限定修习英文
: (2)全年课程仅修半年及格者,不计入毕业学分
: (3)超修之通识课程,不计入选修学分
: (4)超修之外(英)文领域课程学分,不计入选修学分
: (5)修习本系所开通识课程,不计入选修学分
: (6)本系学生修读他系之双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选修学分,计入选修学分
请问一下,那本系学生修读他系之辅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选修学分,即使是兼通识课程,
也计入选修学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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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44.13
1F:推 beckernice:这个我想应该要去问一下地理系系办了 08/30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