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edlived (过翼)
看板gay
标题[请益] 婚姻平权议题攻防战
时间Sun Nov 27 23:19:24 2016
最近才开始密切关心婚姻平权议题,上网搜寻正反方论述,发现两件事:
1.反对阵营包含许多知识分子,论述依据其实并非似宗教狂热者那样跳针,而是引用许多
文献、法条,若非相关专业领域的民众(例如我自己)很容易被误导。
2.针对婚姻平权一事,很多领域都出现「反同」者的论述依据,以下举例(相关反对文章
其实很多):
(1)生物学:
[最新!没有科学证据显示同性恋是天生的]
https://kairos.news/53920
「同性恋」是基因所致,应为目前较普遍相信的观点,非後天造成,因此就算婚姻平
权,异性恋者也不会因此变成同性恋。我想这也是部分异性恋者愿意支持同婚的原因
之一(姑且不论是否带有歧视)。但是这篇文章企图推翻这一点,虽然其出处似乎是不
具公信力的期刊,尚不足以采信,但我想反同人士将此作为其反对的基石是可预期的
。期待念相关科系的板友可以一起研究,找出这些研究不周延、有谬误之处。
(2)法学:
[同性婚姻不合乎国际人权法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126/37464634/
作者王正嘉为中央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他引用《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联
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说明婚姻专属男女。我去查了此二者全文,无奈,他说的是事实
,内容关於「婚姻」的描述的确很狭隘地定义在男女双方。不知具法律专业背景的板
友,能否提出让社会大众信服的论点反击。
[评/想要理直气壮的当夫妻、当父母有这麽难吗?]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126/818030.htm
我想此篇文章的内容应该深深敲进许多担忧的父母的心房,我节录两段我认为似是而
非的观点,尝试回应(却也不知正确与否):
a.如果有一天你的子女指着你的鼻子说:「你不是我的父母!你只是我的双亲一!
」那我们将无言以对
--> 父母v.s双亲、夫妻v.s配偶等等皆为法律用语,生活中用的是爸爸妈妈(同志家
庭则是两个爸爸两个妈妈)、老公老婆
b.我们失去了当「父母」、「夫妻」和「男女」的法律地位,这何尝对我们不是一
种歧视?
--> 歧视指的是不公平对待。修改了民法,异性恋家庭教孩子称呼爸爸妈妈、同性恋
家庭教孩子称呼两个爸爸/两个妈妈,很公平。
--> 况且《民法》为规范人民私法关系的中华民国民法典,若你真硬要踩上受害者的
位置,以为自己被逼得教小孩称你为「双亲1」或「双亲2」(事实上根本不用),
然後你「抵死不从」仍教小孩称你为「爸爸」或「妈妈」,也不会因此有刑责。
(3)社会学:
[曾有文/客倌,你挺同婚喔?来来来,请上座!]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125/817846.htm
我想从这篇提出两件事和大家讨论:
a.同性恋霸权:来自於歧视者认为被贴上「歧视」标签的反动
就广义而言,歧视既然指不公平对待,那些号称「尊重但不支持」的反同婚者,若
你问他原因,多半能从中厘清他所歧视的论点在哪。问题是,我觉得现在多数人普
遍认为歧视指的是恣意谩骂毁谤,因此对那些人而言,「我没有说你恶心下贱、我
至少还知道同志不等於爱滋病」这已经是对同志很包容,你们该谢主隆恩了。而正
因为许多人(可能还是知识份子)陷入歧视而不自知,我觉得当他们发表无知的言论
时,可以与之辩论,但若因此而用不理性的言语攻讦,那也难怪部分异性恋者逐渐
出现反弹声浪。
b.文中提到「政治人物都知道同性恋没有选票。这是我操盘选举几十年的心得」
别人都侵门踏户地挑衅了,难道在选举一事上,同志真的没有办法用选票为自己争
取权益?希望关注政治领域的板友,可以提供「选前友善,选後才知伪善」的立委
名单,让大家知道民主的力道应该施加在哪个方向。
再来讨论我觉得两个比较棘手的议题:
1.公投
我完全不觉得,维护同志结婚这项基本权利,竟然要交给全民决定?
但老实说,假设不幸真的全民公投,我个人感到不乐观,因为许多「不干我的事」的
中立异性恋者,其实很容易受到一些似是而非的论点蒙蔽,或者回到更基本的问题:
既然「不干我的事」,那我帮你做啥?
2.专法
我觉得同志目前实在是腹背受敌:外有护家盟不实地抹黑(长辈line群疯传)、还有部
分反同学者「精辟」的论述左右大众,内有同志专法看似两全其美、实则歧视的「解
套」。有些异性恋者坚持「尊重同志,也支持同婚,但是应该立专法」,他们认为这
是最完美的办法,同志硬要修改民法反倒显得无理取闹,不知是否有强而有力的论点
,让他们明白为何不该立专法、而是修改民法。
最後,还想请教板友
1.有位反同婚者提出:异性恋近亲不得通婚是建立在优生学的基础,但按照尤美女版本
的民法修改,同性恋也不得和近亲通婚(因为该条未受更动),只是同性恋(目前)又无
生育的问题,你们不是说有爱就可结婚,那为何限制哥哥和弟弟结婚?
(我能想得到的只有伦理问题,以及同性恋和异性恋相同即可,但感觉有点薄弱)
2.记得曾经看过一个影片是一位在同志家庭成长的外国人,於法庭现身说法,认为同性
恋家庭和异性恋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没有不同,请问大家还记得是哪一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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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cl4: 高调推,其实我去政黑版不乏许多智力及格的人会用这些观点来 11/27 23:24
2F:→ wcl4: 混淆,小弟我只能用一些最基本的立论点来反驳他们,然後尽量 11/27 23:24
3F:→ wcl4: 不掉入他们的逻辑,可是有些脑波弱的就真的会被这些似是而非 11/27 23:25
4F:→ wcl4: 的歧视言论给带过去,烦请有相关领域人士可以帮忙解答 11/27 23:25
5F:→ wcl4: 不过就同性恋是否天生的立场而言,其实可以跳出这个圈套,直 11/27 23:27
6F:→ wcl4: 接说:你也不能忽视他们存在的事实,他们也需要相关法律..等 11/27 23:27
7F:→ wcl4: 方式解套 11/27 23:29
8F:推 chsh110627: 近亲除了伦理问题,还会破坏亲等结构,继承、收养之 11/27 23:32
9F:→ chsh110627: 类的都会有问题 11/27 23:32
10F:推 wcl4: 顺便想到一点,反方会扯德国伴侣法来支持立专法,正方会用 11/27 23:37
11F:→ wcl4: 受限德国刚性宪法而不能修改之,可是有会德文的乡民跳出来打 11/27 23:37
12F:→ wcl4: 脸@@"不知版上有无会德文及法学相关人士可回答之 11/27 23:38
13F:→ wayne62: 当初德立同性伴侣法的年代,德社会对同志的支持度只有30% 11/28 00:15
14F:推 raul12: 麻烦先去「婚姻平权辟谣事务所」及「同学阵」粉专看一下 11/28 00:31
17F:→ moneykid2011: 请「法务部」分析,近年来立专法到平权法的平均年 11/28 02:00
18F:→ moneykid2011: 数。让人民知道,专法可用的时间非常短,近年来的 11/28 02:00
19F:→ moneykid2011: 趋势是越来越快走向平等。 11/28 02:00
20F:→ ienet788: 联合国全文公约那段,在第一场公听会时,就有正方律师澄 11/28 08:23
21F:→ ienet788: 清不是如反方那样描述罗,是反方断章取义,原文并非有提 11/28 08:23
22F:→ ienet788: 到一男一女。 11/28 08:23
23F:→ ienet788: 另外近亲议题跟本次修法无关,修法仍旧无法更动原本的规 11/28 08:25
24F:→ ienet788: 定 11/28 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