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作者mosaick (不不不!!)
看板gardener
标题Re: [问题] 学程
时间Sun May 24 01:57:11 2009
原文虽然很短,但还是吃光光XD
先跟原po说声不好意思
我想回这篇并不是学程的问题
虽然有点偏离主题
不过我看到推文还是想要澄清一些事情
推 xxxxxxxa:请问一下你们如果不修幼教学程,出来的资格就是教保员吗? 05/23 07:34
推 xxxxxxxb:教保员是幼保系毕业才有的 05/23 08:35
推 xxxxxxxc:那幼教系现在如果不修幼教学程,不就什麽证照都没有了 05/23 09:56
之後的推文似乎没有跟这个讨论推文相关
所以我就没有放上来了
我想先声明没有想要抨击任何人((我很怕引战
我把帐号xxx化
如果有冒犯的话
请大家不要介意
因为之前刚好有跟朋友讨论到这些事情
有去查了一些相关的法令条文
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专业人员资格及训练办法>(98年2月19日修正发布)
简单来说,这是属於
托儿所的相关法令
第三条 教保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专科以上学校幼儿教育、幼儿保育相关学院、系、所、
学位学程、科毕业或取得其辅系证书者。
二、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并修毕幼稚园教师教育学程或取得教保人员专业训练
结业证书者。
三、高中(职)学校毕业,於本办法施行前,已修毕儿童福利专业人员训练实施
方案乙类,丙类训练课程,并领有结业证书者,於本办法施行日起十年内,
得遴用为教保人员。
四、普通考试、相当普通考试以上之各类公务人员考试社会行政职系及格,
或具社会行政职系合格实授委任第三职等以上任用资格者。
第四条 助理教保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高中(职)以上学校幼儿保育相关学程、科毕业者。
二、高中(职)以上学校毕业,并取得教保人员专业训练结业证书者。
三、高中(职)学校家政、护理等科毕业,於本办法施行日起十年内,
得遴用为助理教保人员。
四、高中(职)学校毕业,於本办法施行前,已修毕儿童福利专业人员训练实施
方案甲类训练课程,并领有结业证书者,於本办法施行日起十年内,
得遴用为助理教保人员。
这麽大串的法令...
我想说的是
幼儿教育学系毕业的学生
已经拥有教保人员的资格
在幼教系里面已经包含了教保人员应有的学程,并且有学分证明
但是如果要考保母要再去参加考试(说故事,儿歌检定之类的...)
在幼稚园基本上30个学生要配两名教师
但是也可以是一名教师一名教保员(这是我前一个月的印象)
以教学品质相同的情况下
教师跟教保员的差别,在我自己看来就是薪水不同
我学的不够彻底,上课都在发呆...
所以这些我只能略略的提出一点点
如果有说错的地方请大家鞭小力一点,多多给我指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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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6.41.138
※ 编辑: mosaick 来自: 140.126.41.138 (05/24 01:59)
※ 编辑: mosaick 来自: 140.126.41.138 (05/24 02:00)
※ 编辑: mosaick 来自: 140.126.41.138 (05/24 02:20)
1F:推 febreau:您说的一师一保是在儿照法通过之後的教员分配规定,现幼稚 05/24 19:31
2F:→ febreau:园仍是一班两教师。对於现在师培制度不清楚以才有疑惑,谢 05/24 19:33
3F:→ febreau:谢你认真找法条说明 05/24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