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rryVoe (Cherry V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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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公墓巡查员收贿 一审判八年
时间Wed Sep 14 20:22:15 2011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1091400253.html
公墓巡查员收贿 一审判八年
2011-09-14 中国时报 【叶德正/新北市报导】
担任三峡殡葬管理所公墓巡查员的洪承宗与林国项,利用职务之便,以一次一到六
万元不等的金额,向三峡地区的坟墓兴建包商收贿,包庇业者违法兴建家族墓园,大赚死
人钱。板桥地院昨审结,判处洪与林八年、五年徒刑,并各褫夺公权三年。
而行贿的业者李义元,则遭判有期徒刑十月,褫夺公权一年;其余七名业者则遭判
四月到七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褫夺公权一年,且因配合办案,均获缓刑二年。
据三峡殡葬设施使管自治条例规定,公墓内禁止申建家族、骨灰或骨骸墓,以利墓
地能够轮替使用,而洪、林二人,就是负责举报非法兴建墓园的巡查员。
判决指出,洪、林二人收受业者贿赂,包庇建商在公墓内任意兴建家族墓园,等於
给了业者一张建照,保证在兴建期间都不会有人巡查,等到完工後,该违法墓地会不会被
举发取缔,就换墓地家族与管理员自己「处理」。两人获利近廿万元。
板检去年接获民众检举,指挥新北市调处搜索二人办公处与住处,案件才因此曝光
,事後二人与其余八名业者遭检方起诉。
三峡区公所经建课表示,二人在案发後就已离职,对於判决结果不便表示意见,但
公所已将二人的例子作为教材,提醒相关人员切勿触法。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542022&type=%E7%A4%BE%E6%9C%83
包庇土葬业者 公墓巡查员判刑 【2011/9/13 22:10】
〔中央社〕担任新北市三峡区公墓巡查员的洪姓男子与林姓男子,被控收贿、包庇违法土
葬业者。板桥地院今天依贪污罪,分别判处洪男与林男有期徒刑8年、5年;8名行贿业者
也遭判刑。
法院判决书指出,洪男为新北市三峡区殡葬管理所的公墓巡查员,负责查报在公墓用地擅
设坟墓、家族墓等违法行为。
一名李姓土葬业者在民国98年6月间承揽家族墓新建工程,属意在新北市三峡镇第二公墓
中施作,李男为避免被洪男查报举发,在8月间拿出现金新台币1万元贿赂洪男,洪男收贿
後默许李男动工,未依规查报。
多天後也有另一名土葬业者向洪男行贿,洪男考量平日皆与另一名林姓男子巡查,收贿後
便向林男分赃一半费用。
几名业者受洪男包庇後,毫无顾忌地在公墓上动土,也「好康逗相报」,陆续又有多名业
者主动向洪男「接洽」行贿,贿赂的费用也飙到6万元。
法务部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接获民众检举,报请板桥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去年5月间
在殡葬管理所及洪男、林男住处扣得证物,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两人及8名土葬业者。
法院审理後,依贪污治罪条例将洪男判处有期徒刑8年、褫夺公权3年;林男被判5年、褫
夺公权3年;李姓土葬业者判10月、褫夺公权1年;其余7名业者判4月至7月不等徒刑、褫
夺公权1年、缓刑2年,须向公库支付3万至5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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