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rdamon (真的有一条龙!)
看板fastfood
标题Re: 麦当劳会赶客人
时间Tue Mar 29 23:39:08 2005
我有点兴趣这些人的法律关系
Q兄说的个人问题
就我所见 她就算不是经理 也是领班(代理麦当劳)
其所为的意思表示 直接对麦当劳产生效力(民103)
这部份应该没问题
我好奇的是如 o兄 及两位小女生等消费者遇到的情况
由消费者支付价金,麦当劳提供餐饮及场地所成立的<契约>
在没有另外约定条件下
消费者被麦当劳用任何理由赶走
构不构成<债务不履行>
消费者可藉以申请损害赔偿
履行债务,应依最大诚实信用方法为之(民148 II)
麦当劳赶人都是因为"赚过你的钱了 现在走人"
但消费者只要真意续留其间 契约皆生效力
因此可视为麦当劳并未依诚信原则让客人满意的离开
而是取巧 罗织罪名让消费者离开
而一般会被赶走的客人 习惯上都是顽劣份子 或闹事或霸王餐等等
因此 对於无故被赶离餐厅的人 是不是又能依
民法195侵害人格权(名誉) 要求相当金额或回复名誉之适当处份
虽然探讨这些或有些吹毛求疵
但毕竟民法也要能保障一般平民老百姓才是
粗浅见解 请多多包含
: 推 QQo1117:这应该是个人的问题 去投诉麦当劳吧~ 218.173.18.76 03/29
: 推 opiatedevil:我在捷运石牌站旁丹堤看书也遇过一样的情形 140.129.58.101 03/29
: → opiatedevil:而且我当时还是买了餐点加套餐花了300多.... 140.129.58.101 03/29
: → opiatedevil:但是只坐没多久饭吃完不到一小时就被赶了~~ 140.129.58.101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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