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fsuhuo (怡)
看板eslite
标题Re: [讨论] 关於拍照限制
时间Tue Dec 4 20:26:15 2007
※ 引述《bag (一点一点走)》之铭言:
: 事情发生在今十分钟前,
: 由於对方(店长)事後还算诚肯,
: 在此就不列出店名了。
: 事情是这样的:
: 个人一直有一个习惯是,当看到好书而手头生活费不足时,
: 会把书的封面拍下来,回家後列在待买书单里,
: 等到哪天有钱时再去把书带回来。
: 今天也是这样,口袋没闲钱,只得先拍下三本我感兴趣的书。
: 这时该店店长突然走过来,说拍摄是禁止的,
: 但当我反问为何必需停下拍摄时,他完全说不出个所以然,
: 问他你们究竟是在哪里有这样的宣告,他只说"门口有",
: 就一直反覆不断强调他很忙,他要先离开,
: "你问这里的人,大家都知道书店里不能拍照",
: 然後就这样丢下我,快步进後方的工作区。
: 我像个笨蛋,先为了未曾被知会过的事物而被指责,
: 後又被当"只有你不知道"的傻子,感受非常恶劣。
: 我不服气,到工作区敲门,把这位店长找出来,
: "我拒绝接受你这种单方面、从未明确告知客人的宣告",
: 要他说个明白,"你是用怎样的立场禁止顾客拍摄个人所需的书籍资讯?"
: "我有任何妨碍到你们公司商业机密之处吗?"
: 他依然是个口齿不清,改口强调"这是很多地方都有的限制",
: 但当要他举例"哪些地方有这样的限制"时,却又含糊不清。
: 连自己的立场都说不清楚,有什麽资格要求别人?
: 最後我问,
: "如果你们这麽重视这件事,你们可曾以任何明显的方式宣告?"
: 他带我到门口,指着门口警铃,约是膝盖~大腿高度之处,
: 那边有个淡色画出的图示,一个被画上斜线的相机。
: 我靠,那也是个标示?
: 没有任何文字说明,没有任何的范围概念解释,
: 在这个连泡面都会在封面上写下"图片仅供参考"的年代,
: 诚品这家书店却能以一个单方面定义、
: 放置於极不明显之处(那个高度,根本不在成年人的正常视野之内)、
: 无任何规则解释的图片来局限客人的行为。
: 这样对吗?
: 我知道许多场所对摄影有限制,
: 但在我的认知里,这些限制的立意是基於:
: (1)商业竞争,如对商业机密的维持;
: (2)该场所本身为一设计整体,如101等大楼。
: 但单纯拍摄"我感兴趣的书的封面",不知违反了哪一项?
店长是店面的管理人,书籍在未出售前仍属於店面的财产,
该店长不愿意让他的财产被人拍摄,
这样没有什麽不对吧!
换个角度想,
假设今天有个客人到你家,
在未取得你的同意下,
就拿起相机在你家东拍西拍的,
这样的行为不会让你觉得不太舒服、不受尊重吗?
如果真的那麽喜欢那本书,
想之後购买还有其他的方法,
像是可以记下书名;
或是将书拿到柜台抄下书名、ISBN等书籍资料、日後再购买;
甚至将书拿到柜台请他们保留几天;
这些方法在大多的书店通路都是可行的,
这样的做法不仅能留下所需要的资料,
也会比较尊重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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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0.145.179
1F:推 angelgift:推这篇,以前我们店还会有抄书和来做作业的勒 冏 12/04 20:48
2F:→ angelgift:有的学生说拍照是要做报告用 我还想说上网抓不是比较快 12/04 20:49
3F:推 bag:嗯 谢谢你的回应 我想我比较能理解店长的想法了 :) 12/04 22:06
4F:推 motogprossi:bag如果真的要封面的话就记下书名,去网路书店找吧 12/04 22:07
5F:→ motogprossi:大部分的网路书店都会有封面图片的 12/04 22:08
6F:推 bag:其实我只是懒得抄书名的懒虫 抄写的纸条不容易保存 12/04 22:09
7F:→ bag:而如果是用照片的形式放在手机里 随时都可以取出来检视还有哪 12/04 22:09
8F:→ bag:些想买的书还没买 而不需要去找不知道写在哪边的记录 12/04 22:10
9F:推 bag:(不过 看来这个作法得做点调整了 XD) 12/04 22:16
10F:推 nah:我都用手机的记事本功能 把书名输入进去 12/04 22:44
11F:→ laizin:喔 我是很早以前就知道不能拍了 12/05 10:18
12F:推 weipeng:我因为懒得打书名,通常都用手机输入ISBN, 12/05 15:40
13F:→ weipeng:动作看起来跟打电话一样,而且ISBN比书名精确好找, 12/05 15:40
14F:→ weipeng:外文书也同样适用。 12/05 15:41
15F:推 myruby:如果ISBN可以用QR Code扫就好了 12/06 23:14
16F:推 moonleft:诚品的门口的确有标示严禁拍照的,若是你真的觉得不清楚 12/07 13:30
17F:→ moonleft:可以建议他标示清楚点.但是的确是严禁拍照的 12/07 13:31
18F:推 torayaki:不过重点是,再清楚的标示,对某些人来说...来说... 12/08 07:40
19F:→ torayaki:"一点效力都没有"喔,因为他们相信"法官"也这麽认为耶。 12/08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