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4mp5 (居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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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新闻] 纤体瘦身、化瘀 食品广告词禁用
时间Sat Oct 6 13:05:24 2012
※ [本文转录自 Literprize 看板 #1GRxc6BZ ]
作者: f14mp5 (居隐) 看板: Literprize
标题: [新闻] 纤体瘦身、化瘀 食品广告词禁用
时间: Sat Oct 6 12:54:26 2012
相信有不少前辈会透过文字作品「工商服务」(注)得到收入,
或参加业者的广告文案比稿,要注意喔: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16621
《纤体瘦身、化瘀 食品广告词禁用》
2012/10/05
【联合报╱记者施静茹/台北报导】
「纤体」、「瘦身」、「青春永驻」、「延年益寿」…,这些食品或健康食品的广告词,
未来将禁止在广告出现,以免消费者被误导。
食品或健康食品不能像药品一样宣称疗效,但业者常使用游走法律边缘的广告词,吸引消
费者购买。卫生署修订新标准,增删「广告词涉及医疗效能」、「未涉及医疗效能、但涉
及夸张或易生误解」的部分用词。
有些食品号称能够「纤体」、「瘦身」。卫生署认定,纤体、瘦身广告词,虽然未涉及医
疗效能,但涉及夸张或易生误解;「延年益寿」也须停用,只能用「延迟衰老」,业者若
使用,将会罚四万至廿万元。
过去允许食品及健康食品,用「青春永驻」、「青春源头」广告词;新标准规定不能用,
只能用「青春美丽」;「减少疲劳」不能用,须改以「抗疲劳」;另外,原允许的「使小
便顺畅」也停用。
中药材不能使用「补肾」、「润肺」等广告词,卫生署这次也新增,不得使用「化瘀」,
否则涉及医疗效能,可依食管法罚廿万到一百万元。
另外则放宽「改善更年期障碍」、「平胃气」、「防止口臭」等用语的罚则,过去这些用
语被认为涉及医疗效能,未来则只认定未涉及医疗效能、但涉及夸张或易生误解,使用者
罚四万到廿万元。
现代人常吞维他命,这次也放宽部分维他命的生理功能广告词。例如,锌常被认为有助男
性雄风,所以允许加上「有助於维持生长发育与生殖机能」广告词;维生素C可加上「具
抗氧化作用」。
注:「工商服务」新成语意思在这: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9/01/21/%e6%96%b0%e6%88%90%e8%aa%9e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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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f14mp5 (114.24.118.131), 时间: 10/06/2012 13:05:24
1F:推 white07:谢谢分享^^ 我想更多广告文案们要头大了..... 10/06 14:34
2F:→ f14mp5:就互相提醒注意,确保永保安康(这也是新成语,小弟我的部 10/06 16:18
3F:→ f14mp5:落格有说明意思) 10/06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