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nd1234 (石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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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阿宅,来跳慢舞吧! ◎周芬伶
时间Thu Jan 27 16:26:5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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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2009.9.30)
我的研究室挂着一幅贾平凹的字,上书「文之神妙在於能飞也」,恰巧贾的小说被网路文
学研究者视为大陆书面文学的最後典范,论者以此说明未来是网路文学的时代。
这个看法我部分认同,部分不认同。
创作的人是能飞的人,这大约是以前书写者相信的,就像庄子〈逍遥游〉中的大鹏鸟,水
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创作本当如此,这怎麽可能会有错呢?
残酷的是现在想飞的,恐怕会飞到外太空去,需要好多好多年才会被看到。
网路书写像一个拘谨的人进入舞池跳舞,就像电影《来跳舞吧》中的那个朝九晚五的普通
男子,被舞池吸引,也被那群为跳而跳的人们吸引,他开始偷偷的学舞,(注意,刚开始
偷偷是很重要的),然後舞步越来越纯熟,最後是华丽地上台表演,赢得满堂采(大多是
自爽〉。但下了舞台,他还是一个普通男人,不会想成为一个专业舞者,或想在跳舞上获
得什麽。
只为跳舞而跳舞,人在跳舞时特别放松、狂放、享受、电流断窜,有面具的摘掉面具,没
面具的戴上面具,或者时而戴上时而摘下,忘了我是谁。这是网路的一面。
所以很严肃地去谈网路文学是有点怪。
word书写像打仗或拼图
我在1990年末进入网路,是所谓的上网作家,那时只是提供书面的旧稿挂在网站,还没使
用电脑写作,还想当最後一个手写作家,原因只是因为电脑不美,对於电子白痴来说,所
有的电子产品都不美。
我的朋友还有这种,至死抵抗电脑。
不过我也算是至死抵抗,2000年的那次车祸,等於死了一次。
如果没有那次车祸,搞不好现在还是手写。
因为脑震荡必须休养半年,最好不要出门,常在恶心与卧床状态,手写的悠闲是不可能了
。朋友搬来一部电脑,就此变成word作家。word作家跟网志作家有很大的不同,它比较像
编辑与排版中的书写,在印刷体字出现时,看来没有方向,事实上已朝成品迈进,所以在
被命定的状态前进。word书写不像飞行或跳舞,比较像打仗或拼图,也像过河的卒子只能
往前冲,写作的效率大为提高,以前一个月顶多写一篇,因为手写时大部分时间在等待灵
感与练字誊稿,word书写同时扮演书写、排版、编辑、印刷,所以它更是革命性的,而且
跟文学较有关。
网路只是一个介面、一个载体,它的目的不是只为文学存在,如果有,目前也是次要的。
舞林中人只讲究招式
我的部落格书写要从2006年起算,因为直接打在版上,为顾及效果,也为直抒胸臆,通常
短而无力,逗而无趣。因为写得太长自己没耐心,别人更没耐心,为什麽要无力呢?装可
怜啊,写得太完美,没人敢留言;至於为什麽要逗,勾人啊;但为什麽会无趣,因为比你
有趣的太多了,你自以为有趣的,常有人笑不出来。
在网上,大家既然都是来跳舞的,舞林中人只有讲究招式,快速变化,掌声与嘘声,还有
心领神会。哪管什麽文学不文学。
word书写者还谨守写作的法则,比较像成品,部落格书写大多是半成品,仓促下的产物。
写得最疯的那一年,连续端出十几道大菜、几个小点,有时两三天一道,有时一天两道,
写的速度极快,遭到围攻就拆版重贴,点阅率最高的一篇是写手机与简讯,及新世代文学
,以很轻的笔调谈严肃的问题;第二名的是一篇很严肃的谈齐克果《诱惑者日记》的爱情
哲学,是传统的平面书写法,可见网路书写也不一定非轻松、搞笑不可。
趣味两极化,重者恒重,轻者恒轻,现在的书迷吓死人,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拿什麽规范
都拘不住他们,他们精於门道,讯息传递极快,又钻研极深(因为要能说服网友,又要主
持论坛),什麽名家经典一律被挡在门外,我有点觉得这是几年前的名家热,几大、二十
大,以及选本读本,让他们有点倒胃口。
写作的方法改变不大,读者已大大改变
我曾经在课堂上指定某选本为教科书,跟一群「好几刀」的七年级粉丝撕破脸,他们誓死
扞卫自己的口味,完全不听老人言,气得也想拿好几刀砍死自己。
每一代都有通俗文学的爱好者,但没有像他们一样顽强的。
想当然耳,他们也是成天挂在网上,大多是动漫一族。
所以写作的方法改变不大,读者已大大改变,每个都是大大,谁愿当小小?
大大现象引来的怪咖真多,牵木鸭子上学,背木剑上班,穿济公服、女仆装上街也见怪不
怪了。我碰见最怪的是不变装不动漫,穿着正常,讲话像老蒋,专研枪炮,上课中煮臭臭
锅,拔腋毛,又爱追着人问问题,当面说你「国语不标准」、「胸部好大」,像这样的人
越来越多,令人越来越不敢上街、上学,结果上学大家心情都不好,我只有以其人之道还
治其人,变装成熟女对抗之,因为熟女的萌指数也很高。
如果是动漫族,讲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懂,都是腹黑、兄贵、御姐、魔兽等专有名词,而且
排斥性特强,非我族类必死,写的文章如下:「海滩吃花男孩树下狂泄不已……」咦咦,
这是什麽时代。
跳舞跳到这里,头晕到想吐,只有学学我那爱跳国标的学姊,快六十了越活越美艳动人,
她在舞蹈中已然忘记自己的身分与年龄,不是装可爱,而是妖精化,因为妖精可活千年万
年,以此对抗正太弟弟与罗莉塔妹妹们。
令人肃然起敬的地下文学
网路书写也有令人肃然起敬的。
他们是默默耕耘的网路写手,不参赛不投稿,无酬分享,写得勤快,又不断进步,其对文
学的追求跟经典文学差异不大,他们追随的是卡夫卡加佩索亚加保罗策兰加洪尚秀加麦兜
,他们是安那其主义也是恋物癖者,也会加入乐生、野百合、八八水灾等议题,电影看超
多,坚持的态度令人感动,他们会是网路文学的希望,我宁可称之为「地下文学」。
地下文学虽狂放不拘,但也是迷狂的文学。
文学与迷狂有关,与持续性有关。因为一次完美的书写是爱现,持续性的书写才是创作。
当文字已不能令人迷狂,人们只有另谋途迳,只是现在的途径变多,作品也要更丰富、生
动。
动漫也有极好的,我就觉得《虫师》的文学性与意境很高,网路的世界也像其中光源被切
断的世界,文字之虫令人病令人瞎,但它藏在耳轮呼唤你,直至全身腐烂,只有等待虫师
拯救,但他在哪里?
单纯的文字书写已经无法吸引现在的阿宅们,但文字的美又是图象无法取代,他们一个变
身为福音战士、火影忍者,你还要跟他们说唐诗宋词吗?
现在的迷文化是下轮文学盛世的契机
当今之「萌」取代柏拉图之「迷狂」。迷狂为灵感之泉源,想像力之双飞翼。我们阅读文
字不也想如诗人般如痴如狂,传统文学在这里完全失去吸引力,书面文学与网路文学多空
交战的结果是出现电子书。我对电子书有期待但不会太期待,现代读者的阅读习惯改变,
吃喝玩乐无奇不有,吃惯满汉大餐,端出清粥小菜,也许可偶一为之,实难取代。
网路书写的文学性如今也许很难跟纸本文学相比,但它的免费、自由度、游戏、分享、匿
名、以及人人皆可为之的特点,仍然很难取代,一旦收费就失去了自由度与部落客精神,
想想那些部落客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免费分享的精神,就让以稿费维生的作家徒呼负负。
现在的迷文化迷哥迷姊,是下轮文学盛世的契机,就好像古典音乐变成摇滚,摇滚就摇滚
吧,歌德风重金属,作家不摇滚是不行了。
每天我换上舞衣,跳进部落格,开展我的舞姿,也许有点老派,但现在流行复古,我以夜
上海的尹雪艳为标的,不狐媚人不罢休,白色的旗袍沾满血迹,经过数十年或者好几世纪
,尹雪艳总也不老,她是神女,女神,也是死神。
书写者永远需要一个象徵,一个典范,这是文学不死的希望。
我希望网路文学再成熟一点,不是与经典文学对抗,而是分享,相互学习。文学转变的初
期,人总是大惊小怪的,但一窝蜂往里头钻,就是盲目了,我想起赫拉巴尔,他是法学博
士,也是仓库管理员也是垃圾打包工,四十九岁才出第一本书,却被誉为捷克当代最伟大
的作家,他不可能接触过网路,因为在1997网路发达前就过世了,但他是百分之百的宅男
,创造出的人物一个比一个嫩呆。
他的作品都是在隐居与废业期间写出的,他自己是宅男,书中的人物也多是宅男,关在一
个房间内,对知识有着狂热的爱好,他们是中魔的人,也是迷狂的人。他因不急於成名,
慢工出细活,而写出现代人的迷狂。如一对双胞胎兄弟,一个叫L,一个叫V,LV,好宅哦
!还有书迷奥嘉,是文字的拾荒者,把垃圾打包成艺术品,那一包垃圾与创意的混合体是
电脑文学的象徵,东拉西扯的书写法,也是宅,但也好文学。
好的文学需要时间需要等待,不急於下定论,不急於成名,不急於掌声。
我放慢舞步,以华尔滋前进,慢到想睡觉,一切景物如在梦中。
慢工出细活,这句话还不到淘汰的时候。还有,在word上写比直接在部落格上写会精细一
点。
所以,阿宅,来跳慢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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