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tgwind (择你所爱爱你所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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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 关於退货方面的知识
时间Mon Jun 25 13:26:14 2012
说是闲聊,不如说是想跟大家分享关於退货方面的知识
我这次於网购购买了一件商品,但是实品与图片於我的想像差很多
(相信有不少人都有这种经验)
本来想说就算了,但是觉得真的不好看也不满意~~决定退货
但是很多商家会赖帐,将奇摩所收取的手续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抑或是要求消费者必须自行支付退货所需之运费
(因为我自己遇到了)
所以我决定PO这篇文告知大家有关网购方面,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查了一下有相关说明,就我知道的统整如下)
--
1.决定想要退货时,该怎麽做?
首先,一定要保留当初缴费的所有证明
其次,请於收到货後马上将所收到的商品拍照存证(防止店家事後说商品被破坏)
2.决定退货後要如何和商家联络?
请先以拍卖问与答的方式告知要退货(如果有私人MAIL我会再寄一次防止漏信)
这麽做的目的就是为了
保留证据
只要能够有足够的证据,可以防止之後一切的後患
其次,为了防止卖家逃避,第一次先不以电话联络,防止之後看到你的号码就拒接
3.多久前可以退货?有甚麽限制
先暂时列出法条在跟大家说明,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之规定如下
I、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内,
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
价款。
II、邮购或访问买卖违反前项规定所为之约定无效。
III、契约经解除者,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间关於回复原状之约定,对於消费者较
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不利者,无效。
我相信就算法条列出来,很多人也有看没有懂,因为里面都暗藏玄机
以下算是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普遍最有疑虑的部分
(1)是不是只要网购就可以退货? 否
如果你所购买的是有登记注册的企业经营者,一定可以要求退货
但如果你所购买的,其拍卖者为个人,则不适用此规定
因为此条乃在规范"企业经营者",而非个人卖家,所以个人卖家不在此限
(2)7日内的期限是甚麽意思?
意旨收到货品当天起算七日内,
直接退回商品或需
书面告知卖家你要退货
只要7日内有进行告知义务,如果卖家不回应,仍就可以退货
(保险起见,可将卖家在这七天内的拍卖动态自行备份,证明其仍有活动却不愿回覆)
如果卖家7日内均不予回应,可以直接寄发存证信函向卖家解除契约
(3)任何情况都可以退货吗?
是的,只要是收到商品未做任何更动的状况下,都可以
无条件要求退货
很多卖家说,不接受不喜欢不符合等理由要求退货,那只是他们的单方面说法
只要在7日内提出退货需求,卖家是
不得拒绝的
(4)退费金额要怎麽算?运费要自付吗?
请要求卖家
全额退款含回寄运费,卖家不得要求消费者支付任何费用
亦不得将卖场收取的手续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5)可是卖方关於我有说明要自付运费跟一定期间退货怎麽办?
只要卖方所规定的任何条款违反消费者保护法,一律
无效
简单说对於不懂法律的人,会心生畏惧,但其实那根本是无效规定
另外,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解除契约,当事人双方有回复原状之义务
所谓回复原状,就是退回物品,取回支付之价金。
--
以上,给想退货的大家做个参考
法律是保护懂法律的人,但是不保护让自己权利睡着的人
法条生硬难懂,所以提供相关疑虑给大家参考
希望可以帮助到须要帮助的人,也希望大家保护自己的权益
--
以下是题外话我自己遇到的情形
您好,运费本来就是由买家自付噢,由於您是先给XX好评,所以鞋盒里的10元是您
应得的,退款金额是185元-(奇摩手续费185x0.03=5元)=180元,XX只能退给您180元
噢,请问您要邮局寄回还是要用便利商店寄回来呢? 选择退回方式後,请您留言,
XX会给您退回的基本资料。
所以,请大家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让它睡着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0.178.207
1F:推 ohsee:专业推!!不要让自己的权益睡着了 163.15.175.246 06/25 13:46
2F:推 qn:推~~~感谢用心的文章:) 118.160.33.127 06/25 13:52
3F:推 PinkZebra:要退货去买购物中心最不怕了~~ 114.43.144.14 06/25 14:19
4F:推 wheichi:3(1)消保会表示,所谓的个人卖家,仅限出 114.27.198.67 06/25 14:43
5F:→ wheichi:清个人物品,而且数量在1件到2件,必须个 114.27.198.67 06/25 14:43
6F:→ wheichi:案认定,但就算消保法不适用,根据民法, 114.27.198.67 06/25 14:44
7F:→ wheichi:买家还是能解除契约,要求退货。 114.27.198.67 06/25 14:44
8F:→ wheichi:3(2)可直接"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 114.27.198.67 06/25 14:45
9F:→ wheichi:营者解除买卖契约 114.27.198.67 06/25 14:45
感谢你的指正与补充:)
另外退回商品部分,是有这部分规定,但我比较倾向先以书面通知
以免卖家推说未收到或是在货运部分又有问题,我想尽量避免各种可能的状况~~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编辑: btgwind 来自: 218.160.178.207 (06/25 14:49)
※ 编辑: btgwind 来自: 218.160.178.207 (06/25 14:50)
10F:推 wheichi:没有指正啦~只是补充一下XD 谢谢你的整理! 114.27.198.67 06/25 14:55
11F:→ wheichi:其实这些资讯对网购的大家是很必要的,才 114.27.198.67 06/25 14:56
12F:→ wheichi:不用到了遇到事情才慌张不知所措~可以保护 114.27.198.67 06/25 14:57
13F:→ wheichi:自己:) 114.27.198.67 06/25 14:57
14F:推 bluewatch:大推!正好遇到.但如果是尺寸不合换货呢? 124.8.138.243 06/25 15:12
15F:→ btgwind:跟退货一样哦~~不须支付任何费用~~218.160.178.207 06/25 15:16
16F:推 ninalovely:好用心整理!ㄙ 42.75.16.142 06/25 15:31
17F:推 bluewatch:若买方下标了等於同意关於我的所有条款 124.8.138.243 06/25 15:51
18F:→ bluewatch:即使违反不得记载之事项也没有罚则吗? 124.8.138.243 06/25 15:53
19F:→ bluewatch:这是我网路看到有人这样回答 是真的吗? 124.8.138.243 06/25 15:54
21F:→ wheichi:楼上说的不完全正确唷~如果关於我的条款不 114.27.198.67 06/25 15:54
22F:→ wheichi:符合消保法就不能成立!但如果是更利於消费 114.27.198.67 06/25 15:54
23F:→ wheichi:者当然无话可说~ 114.27.198.67 06/25 15:55
W大说的正解
卖家可自订事项,但前提是不得为较法律更不利益之规定
简单说,卖家的自订,对消费者有利,则适用。反之,若较不利,则无效
另外不是无法可罚,应该这麽说
消保法是就消费事项所作的特别规定,而民法是就所有私法契约做的总体规定
就算消保法没有规定罚则,依旧可以适用民法上之规定
所以当消费者受有私法上损害时,仍然可以就民法请求损害赔偿喔:)
24F:→ wheichi:是没有罚则~建议你直接退货再重新买正确的 114.27.198.67 06/25 16:04
25F:→ wheichi:尺寸~这样退货你不用负担运费,只须付再下 114.27.198.67 06/25 16:06
26F:→ wheichi:单的运费就好~应该是这样@@" 114.27.198.67 06/25 16:07
27F:→ wheichi:但是可能就要有被卖家加入黑名单的心理准 114.27.198.67 06/25 16:09
28F:→ wheichi:备,买卖本来就是双方合意缔约,卖方本即 114.27.198.67 06/25 16:10
29F:→ wheichi:有选择契约当事人之自由...所以消费者自己 114.27.198.67 06/25 16:11
30F:→ wheichi:要自重,不能秉着消保法而无限上纲~ 114.27.198.67 06/25 16:12
31F:→ btgwind:W大说的没错~但如果是归咎於卖家问题,218.160.178.207 06/25 16:15
32F:→ btgwind:那麽我会先把卖家列入黑名单~~218.160.178.207 06/25 16:15
33F:推 chpinga:认真必推 这篇可以m 115.80.99.143 06/25 17:20
34F:推 wuyai:推!122.124.184.166 06/25 20:13
35F:推 kitten631:大推 这篇应该要M或置底啊! 122.116.235.34 06/25 20:36
36F:推 water878979:推 1.161.193.42 06/25 21:22
37F:推 rainnow: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不是这样用的吧 囧 114.42.126.167 06/25 23:13
38F:→ rainnow:意思是需要负责举证的一方 比较容易败诉 114.42.126.167 06/25 23:13
39F:→ rainnow:在这篇文章里面好像被误用了耶 ^^a 114.42.126.167 06/25 23:14
40F:→ btgwind:的确~我好像用反了XD111.240.190.183 06/25 23:27
41F:→ btgwind:应该是用在对卖方来说才对~~111.240.190.183 06/25 23:29
42F:→ btgwind:修改了一下以免误导^^111.240.190.183 06/25 23:41
43F:推 amor675:感谢分享!! :) 218.172.80.235 06/26 00:15
44F:推 piperwitches:推! 114.27.99.56 06/26 01:16
45F:推 bluewatch:虽然这样.但是一堆奇摩拍卖根本没在管.. 124.8.129.183 06/26 01:25
46F:→ bluewatch:依旧只看自己的拍卖规则.却不见有人投诉 124.8.129.183 06/26 01:26
47F:→ bluewatch:买来尺寸不合.自付运费的大有人在 why? 124.8.129.183 06/26 01:27
48F:→ bluewatch:另外再请问.奇摩购物里的商家若退换货 124.8.129.183 06/26 01:31
49F:→ bluewatch:无论任何原因都不用自付来回运费吗? 124.8.129.183 06/26 01:31
首先,就是因为大家对於法律的不清楚,所以卖家才会利用这点
第二,大部分买家会怕麻烦,所以会想说那就算了
第三,这种事情基本上除了申诉跟到一定程度提告之外,原则上不会有人管
所以只有在消费者懂得法律了解法律的状况下,尽量替自己争取权益
不要让卖家利用消费者的无知,成了冤大头
是的,不用支付来回运费
※ 编辑: btgwind 来自: 111.240.190.183 (06/26 01:52)
50F:推 werty6688:我想问要怎麽区区企业经营或是个人阿? 114.136.213.56 06/26 02:51
51F:→ kiki20344:我向奇摩投诉了一堆也没用,奇摩根本不帮 114.27.247.7 06/26 13:00
52F:→ kiki20344:也向消保会申诉,卖方依旧没回应 114.27.247.7 06/26 13:01
53F:推 yayame:应该不能要求退运费,如果运费是外加不是内 123.193.35.103 06/26 14:34
54F:→ yayame:含的,因为我朋友曾和某大保养品退过~後来 123.193.35.103 06/26 14:35
55F:→ yayame:消保官只能作协调处理,因为运费没有那一条 123.193.35.103 06/26 14:36
56F:→ yayame:法律明文规定是要退回的,而且这事花了他三 123.193.35.103 06/26 14:37
57F:→ yayame:个多月,还被卖家告了民事184条~因故意或过 123.193.35.103 06/26 14:39
58F:→ yayame:或过失而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者,应负赔偿责任 123.193.35.103 06/26 14:40
59F:→ yayame:~>消保法不能无条件任何情况下都使用~真的 123.193.35.103 06/26 14:41
这部分我这两天想来想去,其实我也有疑问,应该去问问老师的~~
到底退货含不含当初的寄送运费
原则上有两种情形
1.购买价+免运费
2.购买价+运费自付
那如果须要退货,应该是要以商品价格做退货还是以回复原状为主(就是付多少就退多少)
这部分似乎有延伸,是不是要考虑个案认定跟审查
但话说我日前在奇摩购物中心换货过但是是瑕疵商品
基本上换货是由店家全额负担
可能这部分要请有经验的人来解答了
60F:推 icello:七天鉴赏期不是试用期。请保持商品配件等 60.248.115.193 06/27 08:34
61F:→ icello:完整性。 60.248.115.193 06/27 08:45
62F:→ icello:虽然依法卖家要负担退回运费。但是依情理 60.248.115.193 06/27 08:46
63F:→ icello:买家还是只能照卖家规定走。比如有些会规定 60.248.115.193 06/27 08:47
64F:→ icello:尺寸不合需自付来回运费。当然你可以依法去 60.248.115.193 06/27 08:48
65F:→ icello:跟他要求要到糖吃。但卖家也可拒绝你下次 60.248.115.193 06/27 08:48
66F:→ icello:交易(黑名单)。买卖不成还有情义,七天监赏 60.248.115.193 06/27 08:50
67F:→ icello:不是上纲。 60.248.115.193 06/27 08:50
我有说"收到商品未做任何更动的状况下"
如果像有的个案未拆吊牌穿出去,那当然是例外情形
另外我觉得没有甚麽依不依情理
我的出发点就只在於"消费者应在合理状况下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此而已哦~
所谓会吵的小孩有糖吃的话,那是在无理取闹的状况下而不适用
但是消费者必须有认知,民法本就是合意制
本必须两方都同意才能完成这项买卖契约
所以卖方可以拒绝卖东西给消费者
(但原则上如果是不讲理的卖方就不会想再有第二次交易了)
※ 编辑: btgwind 来自: 61.228.240.159 (06/27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