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uvsea (nada)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问题] 计程车司机公然侮辱
时间Sat Oct 14 09:20:10 2017
简单说跟我家人从医院出来一起坐计程车 ,我说到某条路6-2号 ,那司机开错跑到62号
,就开始咆啸,还说你投诉我啊,最後我说放我下车,付了钱,关门时听到司机骂干,就
把车开走,这过程有录影,但干声被我的关门声盖住,但同行家人也有听到 ,当下应该
就叫警察来的,几天後我去报案公然污辱,计程车是属於中和的车行,打电话去车行,车
行回
说司机若是杀人我们也管不了,事件发生地在中正区,派出所查到司机姓名身份结果居然
户籍地挂在
区公所,还被列为失踪人口,请问这样是否永远都找不到这人,连传票都不会收吧!传唤
不到顶多就是被通缉 ,因为声音没录到很明显,如果他出庭我会反被告诬告吗?
警察说因爲个资法,必须要有分局出公文才能去问计程车行提供他的连络方式,要怎样才
能购成警案出公文条件呢?是不想办的藉口吗?
有想过要去计程车行堵他,但警察也不会陪同我,报案时警案就说计程车司机都很凶的不
要一个人自已跑去,到底要如何逼这人出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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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iluvsea (223.139.234.15), 10/14/2017 09:23:15
1F:推 fr555776: 通缉後,人就被迫出面啦! 10/17 22:42
2F:→ fr555776: 诬告倒是不至於,毕竟现场没人证or物证。各说各话 10/17 22:43
3F:→ fr555776: 因为一个人去找,双方很容易在起争执冲突,因此不建议。 10/17 22:44
4F:→ fr555776: 您只要负责提出诉讼,後续检警就会开始侦查作为 10/17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