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youreye (epipi)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问题] 前男友送礼分手後却告偷窃
时间Sun Jul 6 13:31:03 2014
原po我的正妹姊妹淘,
前男友在交往时送她的手机、名牌包等,
在分手後却想要回去,
甚至还在FB散播不实谣言中伤我朋友,(已存证)
但我朋友觉得这男生很没风度所以都不理他,
今天却接到警局电话,
说那男的告她偷窃,
要她到嘉义去配合办案(我朋友在台中),
现在该怎麽办?
恳请板上大大帮忙,
如有需要可附上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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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siebbk:提告的人(男)才是要配合被告(女)到台中去配合办案才是吧。 07/06 23:54
2F:→ csiebbk:是男的要配合女的住所地才是(您要是不确定,可以跑一下家附 07/06 23:57
3F:→ csiebbk:近的警局问一下警察伯伯,这个流程,会比我这个两光的好。但 07/06 23:59
4F:→ csiebbk:我敢肯定如果女方笨笨的,配合男的到他指定的县市办案,就算 07/07 00:00
5F:→ csiebbk:女的人在澎湖,以後还是得为这"最初的第1次地点"都往嘉义跑 07/07 00:02
6F:→ csiebbk:这地点一但被绑定,除非有专属管辖(城市),不然绝不变更。 07/07 00:05
7F:推 sorcha:跟承办的员警联络,可不可以由你家附近的员警代做笔录再函 07/16 16:19
8F:→ sorcha:送回原侦查单位 07/16 16:19
9F:推 GRST0818:这应该是因为发生窃盗地在嘉义,所以必须配合至嘉义做笔 07/25 16:11
10F:→ GRST0818:录。 07/25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