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1011 (wei)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问题] 请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帮忙一下!急~~
时间Fri Aug 17 11:49:03 2012
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能帮忙一下!
事件始末:
人物介绍:我弟弟、我弟朋友(简称A)、我弟朋友A的另外两个朋友(简称B、C)
时间地点:8/15清晨约5点,在台中市大里桥((附近有间永和豆浆店))
我弟弟与A,在前天8/15清晨於大里桥附近河堤聊天,A的两个朋友B、C打电话给A约出来
见面((实际上是要围殴A)),於是A请我弟弟去带B、C过来河堤!
我弟弟一到现场,就有个人(我弟不认识)走过来问他:『A最近过得怎样』
就在我弟来不及反应的同时,一台车下来了4个人((包含了B、C))持球棍架住我弟弟,B先
甩了我弟耳光後说:『你很顾朋友嘛』
((我弟整个状况外,因为都不认识
甩完耳光後,5人就持球棍猛打我弟,且只攻击头部!我弟当时还戴着安全帽,其中一人
还叫我弟把安全帽脱掉,我弟不从,他们就硬扯下我弟安全帽,继续猛打,我弟用手抵挡
,整只右手肿的跟猪一样了吧!还砸烂我弟的车!
约打了5分钟後,抢走我弟插在机车上的钥匙,对我弟咆哮:『好胆卖造』
然後一行人上车去河堤绕,要找A出来,找不到又回头,看我弟还在现场,就要用拖的把
我弟掳上车((监视器有拍到拉我弟衣领))
所幸在第一次打人时,附近的永和豆浆店有先报警,他们看到警车来了就上车跑走!
警察到了後,对我弟的伤势及砸烂的车拍照存证,问我弟要不要帮忙叫救护车,然後就说
,伤害属於告诉乃论,你先去医院验伤,6个月内可对加害人提出伤害告诉!然後警察又
说他们会去掉监视器画面,等抓到人後再一起做笔录...
现在警察已经按照监视器画面抓到车牌及车主,约好今晚在警察局先调解,如果调解不成
功,可直送法院提伤害告诉!
现在问题是,整件事情始末,除了伤害告诉一定成立以外,还可以对那群打人的垃圾提出
甚麽告诉?
调解时,可以对动手打人的垃圾,每人求偿5万元精神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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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71.171.108
1F:→ kattte:5万太少了吧 4个打一个还拿凶器往要害 他们还想把安全帽拿 08/17 16:06
2F:→ kattte:掉 有杀人意图了吧 08/17 16:06
3F:→ kattte:不过最重要的是 A 吧...别跟 A 往来了吧 08/17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