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irui20 (Lykke)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问题] 这样的行为可以告对方吗?
时间Tue Nov 15 00:35:58 2011
小小的说一下过程:
目前是外宿大学生,住在公寓式大楼的套房内
这学期搬来一群人,因为时常吵闹到凌晨令人无法入睡,又不想报警处理
最後在租屋处的FACEBOOK粉丝团留言:
某栋七楼的住户时常吵到凌晨,请问这样有法可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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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把栋跟楼层数更改,其他一字不漏原文照PO
後来管理中心貌似有提醒,也因此安静了
到了11/14同学突然FB找我表示在某FB社团看到有人张贴我的照片
前往观看,看到下面内容
某某某:客诉我们 晚上用麦克风装娃娃音 不知在哪家当诈骗集团的胖子
┌────┐
│ 照片 │
└────┘
并且跟别人说:跟我们住在同一栋4F的人 (算是告知他人我的住处吧?)
还说看了八字会变轻,会被惊吓等
请问这样如果要告告的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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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4.66.21
1F:推 loveloser:你要告那一条??? 11/15 01:20
2F:→ ruirui20:听朋友说是刑法309.310跟313,请问告的成吗? 11/15 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