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rthlightbo (northlightbomb)
看板criminology
标题[问题] 骗我的人被通缉後 我又收到传票
时间Mon Oct 31 23:25:08 2011
不知道在这里问对不对
事由是朋友M收了我货款後 避不见面
我有到警局报案诈欺 後来有收到台北地院检察署传票
是由检察官进行讯问
但当时被告朋友M 没有出庭 於是我便只有说明案情
经过2个月後 上周收到一样是地检署寄的通缉书
上面说朋友M 因传拘未到已被通缉
我想说钱也没了早就放弃这件事 他被通缉也与我无关了
但结果今天又收到地检署的传票 要我一样去那里出庭
想知道这是什麽状况呢 ?
是要再说明一次吗.... 还是 ?
谢谢了解的人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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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223.69
1F:推 loveloser:大概就通缉被抓到要开庭了吧 看传你是原告还是证人身份 11/01 00:57
2F:→ loveloser:原告身分可以不去 证人就有到场义务 11/01 00:58
3F:推 kevinl:打电话问书记官 11/07 20:10
4F:推 devils0809:应该就像是1f所说的 02/10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