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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inyurl.com/y7tdv397 港客租车自撞!刷卡赔25万元 回港竟「止付」 TVBS新闻 2018年5月13日 下午6:52 香港旅客来台租车引发争议!一名邓姓男子4月初来台湾租车自由行, 但在礁溪发生车祸,当时和业者谈妥赔偿金49万6000元,先刷卡付25万元, 但业者发现男子回香港後却向银行申请止付,现在只希望邓姓男子还清款项就不追究, 车行业者也透露,对方疑似打算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轿车板金凹陷、玻璃全破,右侧车身伤痕累累,整片车门还卡在护栏, 幸好车内乘客没事,虽然车祸平安落幕,但赔偿问题接踵而来。 租车行业者游先生:「邓姓男子向香港的银行止付这一笔在台湾派出所刷卡25万元费用。 」 香港邓姓男子就是租车驾驶,他被租车行业者指控赔偿金没缴清。 记者林耿贤:「发生车祸之後,租车行业者从中部北上来到康定派出所, 跟对方签订赔偿合约,双方谈好赔偿49万6000元,当事人先刷卡付25万元, 但这笔款项没有签署授权,双方相约隔天在饭店再签授权书, 但当事人却神隐让车行收不到款项。」 汽车维修费将近70万元由保险公司理赔,问题出在营业损失还有折旧费用, 协商要付49万元,邓姓男子表面上刷卡,回国後却要求银行止付。 游先生:「好像被诈骗,他也知道授权书要签名,我们之前用微信跟脸书讯息联络 ,他後来都封锁掉了。」 事发在4月初,邓先生一家人从香港来台,双方在桃园交车,第一天就发生车祸, 隔天租车业者还帮忙换车,双方也到警局协商,没料到事後邓姓男子会向银行申请止付。 游先生:「他只要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申请撤销止付就OK了。」 现在只希望邓先生将剩下的款项还清就不追究,业者也透露对方打算寻求法律途径, 租车发生车祸,或许认知上有落差各说各话,赔偿争议也引发香港媒体关注。 ps.再说一次不用纠结在是否有止付这件事情,有时候是描述方式或是用词的差异.. 重点是,银行的处理方式国外跟国内天南地北..... 国外...一通电话call到银行 拍拍屁股解决 剩下商家想办法 台湾...你这个3d验证喔...要自己赔喔....你看看合约书写的 台湾...你这个不能列争议款喔...巴拉巴拉.... 台湾...被诈欺 东西根本没拿到 (网友:你自己笨阿...是你自己刷下去的 自己负责) 争取了老半天....银行回 无论如何这笔款项还是要先支付 再帮你列争议款 请支付500元美金 後续由国际发卡组织机构去做仲裁 跟我们没屁事瞜.... 台湾...国外被非法暴力威胁 刷下卡 (网友:你没奋力抵抗 是你自己放弃权益 你自己刷的 怪谁...) (网友:没止付这件事情拉...银行没啥错...) 已报案 也有报案单... 不好意思喔...不能处理喔..... 香港...合法申请对方赔偿 并且在公家警察单位完成手续 客户一回国 直接把赔偿给cancel掉 业者求偿无门..... 恩.... 这都观念养成问题 各国作法不同 一直很纳闷 银行为何要那麽维护不法犯罪组织.机构 诈骗.暴力威胁所得不法款项 无论如何都坚持要那麽维护不法份子的权力? 不给这犯罪组织请款 难道他们可以提告银行归还他们努力赚到的不法所得吗? 不是鼓励大家当奥客 但受到威胁因保护生命安全不得已的的刷卡 或是明显网路诈欺犯罪等等 还坚持把款项给犯罪份子 就很令人费解 然後一天到晚在那边要防制洗钱.不法所得款项有的没的.协助打击犯罪有的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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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9.69.91.220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1:36:18
1F:推 typhoon: 所以原PO知道这港客的刷卡方式吗??这样下断言国内国外处 05/13 21:33
2F:→ typhoon: 理方式不同....... 05/13 21:33
前面很多讨论阿...也有商家亲身出来说明 都到这样了还要帮台湾银行说处理方式理所当然吗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1:38:16
3F:→ prussian: 老爸不同意付款..所以他是向香港的银行承认冒用信用卡吗 05/13 21:39
4F:→ prussian: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39386 05/13 21:39
如果是有知会父亲 父亲愿意借用刷卡应该OK吧 但等於他老爸也同意支付刷卡金 不太理解这种把卡借出第三方 然後cancel掉第三方刷卡的道理 除非是盗取冒用行为 至少我觉得台湾 不可能理会这种说词...如果可以这样做 以後出国大家知道怎样保险安全了 卡我爸借我的 我爸说NO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1:45:43
5F:→ prussian: 信用卡是银行的不是持卡人的 05/13 21:46
6F:推 typhoon: 这港客是刷3D吗?是被胁迫吗?我并非帮台湾银行说话 05/13 21:47
不是被胁迫的情况下 刷卡 还可以那麽轻易cancel掉 才更令人讶异 台湾连被胁迫的情况 都不一定会鸟你了...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1:51:21
7F:推 typhoon: 所以请问原PO,这港客是在EDC刷卡出签单然後有签名,之 05/13 21:53
8F:→ typhoon: 後再否认交易,然後商店还被扣款的吗? 05/13 21:53
我们不需要知道那麽多细节 我们只知道显然国外刷卡後要cancel掉相比台湾 轻而易举 剩下很重要吗?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1:57:08
9F:推 typhoon: 不知道就不要下断言 05/13 21:59
10F:→ typhoon: 还"我们"咧 05/13 22:00
怎麽不看看外商亲身体验? #1Qh-FDfQ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01:12
11F:嘘 isaacc: 盗用信用卡银行根本不会付款的。 05/13 22:11
感觉不像盗用 而是借用 会有人为了闪躲赔偿金 而宁可承认犯下盗用信用卡的罪名? 不合逻辑吧...但就算是借用也不是很有道理 借用给第三方等同於为第三方行为负责 没理由不承担自己儿子的刷卡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13:55
12F:推 ultradev: 觉得「不需要知道这麽多」,结果就是武断地做出结论 05/13 22:13
不需要知道那麽多 是因为也只是把事实提出比较 事实就是回国CANCEL掉 这不是武断 是事实而已 当然你也可以质疑这新闻有误 那是额外的层面的问题
13F:推 typhoon: 1Qh-FDfQ 这篇的状况也可套用在国外网站啊 05/13 22:14
14F:→ typhoon: 只要国外网站没有用3D 你一样可以否认交易 05/13 22:15
不对 国外网站消费就算没3D验证 只要是你刷下去的 甚至是诈欺购物 顶多看看能不能求助付个500元美金 请国际组织仲裁 不能否认交易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19:39
15F:嘘 isaacc: 信用卡不能借用,对银行而言就是盗用 05/13 22:16
这话的立论和法源依据为何? 如果我给我朋友使用 在我同意下 只要被银行知道 刷卡当下非本人使用 就算盗用? 犯刑法? 有相关案例或是法源依据吗?
16F:→ typhoon: 款项是不用付的(若是道德风险被发卡银行抓包那你没辄) 05/13 22:16
17F:→ Aixtron: 台湾刷老爸的卡後,老爸死亡或破产,也是不用付啊,只能 05/13 22:17
18F:→ Aixtron: 说租车给老外的本来就有很高的风险,外国人租给我们的都 05/13 22:17
19F:→ Aixtron: 大公司,小公司也常干我们国人啊 05/13 22:18
OK...所以你提的这个假设意思是 香港顾客很可能是宁愿不赔偿 宁可承认自己盗用死去或破产老爸的信用卡 恩....满奇妙的
20F:→ typhoon: 原PO你不要把3D验证和胁迫刷卡和这CASE混为一谈 05/13 22:18
一直觉得你说话的逻辑乱七八糟的 而且也跟网友发生事实不符合 国外网站刷卡下去 只要是你本人刷卡 你就得认这个帐 台湾银行做法就是这样 前面才有讨论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25:30
21F:推 typhoon: 不对 国外网站消费就算没3D验证 只要是你刷下去的 甚至是 05/13 22:21
22F:→ typhoon: .........光你这段话就很不专业了 学好再来 05/13 22:22
找前面网友亲身案例给你看看 找到 #1QggsGcO 这讨论串 最好是本人亲自刷下去 因为没3D验证 可以直接否认交易拉 连被诈骗的银行都不一定鸟你了 更正 应该是说 台湾顾客用台湾卡 在任何网路平台交易 只要是本人刷卡 风险自负 不管网购站是否是国外的或是国内的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29:37
23F:推 typhoon: 慢慢找吧 晚安 我要补眠等下看东冠G1了 05/13 22:28
护航护成这样 连贴几个实际案例给你看 被洗脸成这样 你还是去补眠好了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30:51
24F:推 typhoon: 哀 我认真了 他那不是否认交易啊.......我说的是否认交易 05/13 22:31
连列争议款 银行都不一定鸟你了 本人亲自刷的 还让你否认交易 你也好了.... 你可以举实际案例吗? 刷了後 否认交易...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32:52
25F:→ typhoon: 什麽护航....只是就事论事教训一个不专业的人罢了 05/13 22:32
你是不是在银行版 说自己是银行界前人士 然後没听过开薪转户要开两家 被其他网友当成笑话看待的那位? 没记错了 你不是去提告某网友了? 被法院认证了吗?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34:56
26F:→ typhoon: 所以我说的是"否认交易"商店会被扣款 你懂吗? 05/13 22:34
27F:→ typhoon: 他那是本人刷的 当然商店不会被扣款 只能自己走法律途径 05/13 22:35
我觉得你要不要先去补眠阿...说的话乱七八糟前後颠倒 我已经看不懂你在说啥了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38:35
28F:推 typhoon: 好喔 小朋友 晚安 希望哪天你真的搞懂 05/13 22:39
祝你官司顺利喔 别被法院认证了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40:22
29F:嘘 typhoon: 只好嘘一下了 因为不专业 05/13 22:41
是是是 好专业的银行前相关专业人士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42:01
30F:→ smallshow3: 新闻没写刷别人的卡啊… 但是故意不签授权书 05/13 22:44
另一则有写到是老爸的卡 老爸不同意支付... 但我觉得这拿来当理由也很怪就是...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39386 把卡给第三方使用衍伸争议处里问题 好像比较少有案例提到这状况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47:00
31F:→ smallshow3: 老爸不同意就没办法了,卡片是老爸的债务,并不能共用 05/13 22:49
32F:→ smallshow3: ,除非是附卡 05/13 22:49
我的观念是 如果你把你的卡在你的意愿下借给第三方 第三方纷争你得代偿 否则会变成债归属无人的状况 当然这留待更详细法律专业的人解说或是修正 我也不是很确定 但总觉得因为老爸不同意而可不承认这交易 很怪异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52:17
33F:→ smallshow3: 上次有人把妈妈的卡绑行动支付,持卡人也同意,但银行 05/13 22:51
34F:→ smallshow3: 来电查获就直接止付了,这很明确写在合约的 05/13 22:51
已经有消费笔数了吗? 应该是还没消费前就被银行知道了吧? 不然这明显有套利漏洞在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53:32 万一我借一个人卡 他拿去乱刷 最後债权不就被消灭..要归属到谁身上?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54:59
35F:→ smallshow3: 而且都不是自己的卡了,废话,签不了授权书啊… 这招 05/13 22:54
36F:→ smallshow3: 是告诉我们出国记得带别人的卡吗? 05/13 22:54
不知道台湾银行实际怎麽处理 如果行得通 似乎是好方式... 但不会被算成盗用? 出国带老爸的卡最安全...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2:57:26
37F:→ smallshow3: 你觉得得代偿是因为台湾银行不肯止付,一定要找个"凶 05/13 22:57
38F:→ smallshow3: 手" 但是这个案件,港行很硬 直接止付,所以不需要抓 05/13 22:57
39F:→ smallshow3: 个"凶手"来付这笔 05/13 22:57
恩 期待会有更详细内容的报导....这事我也很好奇 此外如果港行不承认 老爸也不认这帐 那不就属於盗用信卡犯罪行为...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3:01:06
40F:→ smallshow3: 国外银行的争议款都是商店吞啦… 所以都会要求确认本 05/13 22:59
41F:→ smallshow3: 人刷卡啊 05/13 22:59
42F:→ smallshow3: 然後台湾伪造文书是公诉罪,我看香港也是吧?所以他去 05/13 23:01
43F:→ smallshow3: 警察局报到啦 05/13 23:01
是有提到台湾派出所调解赔偿纠纷 倒是没说因此在香港去警察局报到
44F:→ Numenor: 难怪出国有的店家非该国银行发行的卡一律拒收 05/13 23:01
各国权益.观念.法律规定本来就不少差异...可以体会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3/2018 23:03:15
45F:推 AlainDion: 我在台湾申请过五次以上争议款 从来没有先缴过款 05/13 23:41
印象中版上已经不只一次要客户先缴款 之後再处理 再把钱退回 难道很多银行的客服都爱唬人 就算是唬人的 难道你要跟他大小声吵?
46F:→ AlainDion: 不要被第一线客服唬就好 没有什麽消费是不能列争议款 05/13 23:42
47F:→ AlainDion: 的 05/13 23:42
48F:嘘 tsui1206: 太多以为 05/13 23:44
49F:嘘 a24573165: 看起来逻辑有问题 05/14 00:34
50F:嘘 dmitryjiang: 不是「觉得有争议」都可以列争议款,去看发卡国际组 05/14 01:31
51F:→ dmitryjiang: 织的原文规范有明确说明哪些交易可以转争议款 05/14 01:31
你应该要去跟AlainDion说吧.."没有什麽消费是不能列争议款" 恩 真的是这样吗? 然後你说的就我一直说的阿 好运一点银行帮你跑国际仲裁流程 费用不便宜500元美金 剩下不关银行屁事 要不要比对看看看看国外玩法 #1Qh-FDfQ 老实说...消费者观念是养成出来的 大家习以为常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情 相比下满糟的 信用卡原始观念应该是保护商家跟客户两者间的权益 但现在大众却被教育成 信用卡只是付款给店家并且保护店家权益的工具...很多人挺 银行也乐见拉.. 各国有自己玩法的一套 觉得OK就好 这麽爱维护暴力犯罪者跟诈欺集团的血汗钱 我也服了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4/2018 01:57:03
52F:→ louis0123: 港客如果被银行告盗刷 这理由才说得通 05/14 01:58
53F:→ louis0123: 如果那港客认为背条前科比较划算 再说吧 05/14 01:59
54F:→ louis0123: 而且就算是盗刷 店家虽然不能透过银行拿到钱 但还是可 05/14 02:18
55F:→ louis0123: 以要求犯人赔偿 05/14 02:18
56F:推 LoveFood: 算了,上次香港人来台杀人弃屍,台湾都没辄了, 05/14 02:46
57F:→ LoveFood: 他不赔钱,一辈子不来台湾,我看一样没辄 05/14 02:47
58F:→ tonybbbb: 就跟前阵子不是有一位台湾人去日本看病 05/14 07:04
59F:→ tonybbbb: 结果只付一半 要是最後他没有去日本 同样也没辄 05/14 07:05
60F:推 AlainDion: 本来就是"没有什麽消费是不能列争议款"这哪有问题? 05/14 10:09
61F:→ AlainDion: 就像提告是你的权利 至於证据怎麽说话法官怎麽判那又 05/14 10:10
本来我也是觉得列争议款应该是基本权利 列入候仲裁是否认可 是另一个问题 但在台湾怎麽看到那麽多例子是 客服第一线直接提出打枪 跟你说无法列争议款? 或是帮你列争议款 但钱要先缴 之後判定结果 再退回
62F:→ AlainDion: 是另一回事 这不是erspicu你宣称的国外做法吗 XDD 05/14 10:10
差满多的...国外似乎是提出争议款直接认定争议款 商家自己提出反驳或是客户沟通 主被动权利义务完全倒过来....
63F:→ AlainDion: 自己的论点现在还要牵拖别人真的很好笑啊 05/14 10:11
64F:→ AlainDion: 至於第一线客服唬你你就要大小声那是你修养差 05/14 10:16
65F:→ AlainDion: 了解自己的权利坚定不让步就可以做得到 05/14 10:16
说得很听好啦.. 但第一线客服不鸟你 最好是一句 "了解自己的权利坚定不让步就可以做得到" 然後你都知道客服会唬了 还觉得这样是很OK的事情吗? 动不动就便宜行事 要客户自己吞下去... ※ 编辑: erspicu (110.26.67.70), 05/14/2018 10:27:49
66F:推 AlainDion: 我是有说这样很ok腻? 稻草人紮的很爽? 05/14 10:29
67F:→ AlainDion: 而且事实上我就是每次都没付啊 第一线唬你就叫他主管 05/14 10:31
68F:→ AlainDion: 出来讲 不然搬金管会出来呛他就会缩了 05/14 10:31
69F:→ AlainDion: 鲷民平常当奥客这麽熟的流程怎麽一下就忘了? 05/14 10:32
70F:推 typhoon: A兄也认真了 某人是听不进他不想听的话的 只会强辩 05/14 11:46
71F:嘘 typhoon: 推A兄的转主管或是搬出金管会确实会比较有效 05/14 11:49
很可悲的事情 还说得很开心 沾沾自喜 原来台湾的银行堕落到要把主管和金管会呛出来 才能守护自己的权力... 还说得那麽开心 这样是很光荣吗? 值得说嘴? 笑死人了... 护行护成这样... 丢脸到死的事情 还沾沾自喜哩 不愧是前银行业界专业人士?? ※ 编辑: erspicu (110.26.67.70), 05/14/2018 11:57:36
72F:推 typhoon: 甚麽前银行业界专业人士 停止你的脑补好吗? 05/14 12:09
73F:推 typhoon: 你的那些意见我尊重,但别乱说我的职业身分,谢谢 05/14 12:12
前面有问过你 是不是那位在银行板搞乌龙呛人家薪转户得开两家银行 表示从没听过这回事...搞笑话还去提告某网友的那个ID..你也没否认.... 如果我搞错混淆ID....那就跟你说声抱歉..但怎麽两人说话口气都这麽像 ※ 编辑: erspicu (110.26.67.70), 05/14/2018 12:16:43
74F:推 typhoon: 我接受你的道歉 05/14 12:22
75F:推 Marytin: 保险赔70万 再拿49万6千赔偿 ~ 05/14 12:39
76F:推 AlainDion: 讲一下务实有效的做法也要被当成开心的说嘴我也是醉了 05/14 12:40
77F:→ AlainDion: 不如去活在理想国或是跟客服大小声比较有水准齁? 05/14 12:41
78F:→ AlainDion: erspicu: 难道你要跟他大小声吵? <= 真的有够光荣 XDD 05/14 12:46
79F:推 AlainDion: 不过看到没否认就当默认的逻辑老实讲也不意外啦 05/14 12:48
随便你讲 但连争取自己正当权益 都要靠你那些所谓务实做法才有可能争取到 就不要怪人家对银行有所怨言和批评了 没任何好为银行护行的 我要强调的就这个而已 ※ 编辑: erspicu (110.26.67.70), 05/14/2018 12:55:52
80F:推 AlainDion: 所以不要务实做法在家发正念问题就会解决吗XD? 05/14 13:02
81F:→ AlainDion: 另外我是不知道我哪里帮银行护“行”了? 05/14 13:03
82F:→ AlainDion: 某些人可能长期被二分法洗脑洗到脑袋僵化也是抠怜 05/14 13:04
当人家提出网友跟银行打交道遇到的问题 列争议款不易 且 得先支付款项再退回 跳出来反驳说 怎样的交易都可以列争议款 然後也没先支付款项 这种不是在帮忙说好话 不然是啥? 最後才补充说明 记得要落出主管和金管会喔 这种务实做法.... 这种描述的方式 旁人看就是帮忙洗刷污名 说好话...不然是啥 ※ 编辑: erspicu (110.26.67.70), 05/14/2018 13:12:17 这就很像是人家说某家店很烂怎样怎样 有人第一时间跳出来说 误会了 绝对没这回事 我都那样那样很OK 直接反驳前述.... 然後最後的最後才补充说 把主管跟消基会抬出来不就好了...这是务实做法... 这不是在护航不然就是在嘴炮.. 乾脆说我认识某某立委或议员跟银行施压居中协调 这不就超务实做法? ※ 编辑: erspicu (110.26.67.70), 05/14/2018 13:16:30
83F:推 AlainDion: 这就是你的脑补故事内容吗XDD 只能给87不能再高喏 05/14 13:17
84F:→ AlainDion: 你桥得动立委是你的本事 我的做法人人都做得到 05/14 13:18
85F:推 AlainDion: 你如果觉得我叫客服主管出来跟呛金管会的行为是在帮银 05/14 13:19
86F:→ AlainDion: 行护航 那你就继续活在你的世界吧... 05/14 13:19
先反驳前述网友所提到的状况经验与问题 追问下去 才说要呛主管跟金管会就会OK... 说真的这种东西有说等於没说... ※ 编辑: erspicu (110.26.67.70), 05/14/2018 13:22:27
87F:推 AlainDion: 哦对了 我这篇第一次推文就说不要被客服唬 05/14 13:22
如果你要分享心得 要说就要说清楚 而不是前面反驳人说的一堆东西 好像没这回事 然後轻描淡写说 不要被客服唬就好 别人听起来好像是一个很容易轻松的过程 结果追问下後面再补争执到最後把主管和金管会抬出来就解决拉.... 这种描述方式一开始会让别人觉得银行很NICE 虽然会唬人 但似乎好说话的感觉 如果你真的没有想为银行护航的心态 那就是这种表达方式让人误解 至少就我看到前文争取争议款运气不好常常不是那麽愉快的过程
88F:→ AlainDion: 你有看过谁这样帮人护航的?脑补好棒棒XD 05/14 13:22
89F:→ AlainDion: 你脑袋已经不清楚到弄错ID闹笑话了 早点休息吧 05/14 13:23
※ 编辑: erspicu (110.26.67.70), 05/14/2018 13:37:13
90F:推 AlainDion: 据说这里是推文 你想在推文写作文不代表大家都想 05/14 13:40
91F:→ AlainDion: 而且我第一句就说不要被唬了 哪里来前面一堆? 05/14 13:40
92F:推 marzuka: 人找到了,今天被香港报章公开「审判」,指他「丢尽了香 05/14 13:40
93F:→ marzuka: 港人的脸」。 05/14 13:40
有新的新闻连结吗?不知道有没有比较详细的说明 香港银行直接止付的做法也太屌了..
94F:→ AlainDion: 说到底也只有你一个人误解吧哈哈XDDDD 05/14 13:41
※ 编辑: erspicu (110.26.67.70), 05/14/2018 13:43:01
95F:→ AlainDion: 不然误解我帮银行护航的举个手 我们来聊聊(误 05/14 13:42
96F:推 marzuka: goo.gl/KY4gGV 05/14 13:42
97F:→ marzuka: 港男台湾自驾游撞车不赔 港媒公开审判 05/14 13:43
其实整件事情还是不太清楚 尤其我对香港银行作法很疑惑 但有最少还有受到当地舆论 ※ 编辑: erspicu (110.26.67.70), 05/14/2018 13:49:59
98F:→ smallshow3: 还是不给钱啊 05/14 13:49
99F:推 badfood: 港媒公开审判是台湾媒体下的标题 香港媒体是没看到公审 05/14 18:30
100F:→ badfood: 之类描述 丢尽了香港人的脸是台湾租车公司负责人说的 05/14 18:30
101F:→ badfood: 不是港人说的 台湾租车公司负责人也说 刷卡金额已经进入 05/14 18:30
102F:→ badfood: 我的台湾帐户(已收到钱) 香港事主只说已交由律师处理 05/14 18:31
103F:→ badfood: 目前资讯大多数是台湾这里说的 05/14 18:32
104F:推 badfood: 香港事主全家在台旅游 撞烂了租来的车 双方在警局协调 05/14 19:12
105F:→ badfood: 香港事主同意赔偿49.7万 拿爸爸的卡刷了25万 唯称爸爸 05/14 19:13
106F:→ badfood: 已(在台北饭店)入睡 明日再带爸爸过来补签名 05/14 19:13
107F:→ badfood: 全家连夜退房返港 返港後向银行宣称签单无签名 拒绝付款 05/14 19:14
108F:→ badfood: 以上全部都是台湾车行说的 05/14 19:14
109F:→ badfood: 台湾车行说已收到港男返港後汇款的台币21万和刷卡的25万 05/14 19:15
110F:→ badfood: 和在警局协商的49.7万差一些 本想说算了 後来跑出25万 05/14 19:16
111F:→ badfood: 拒付这件事 05/14 19:16
112F:推 badfood: 台湾方再爆料 香港事主在银行上班任职高层职位 05/15 12:36
原来是开外挂...真相大白了 ※ 编辑: erspicu (27.247.5.213), 05/15/2018 13:07:05
113F:嘘 iele: 真相大白所以你斩钉截铁的结论… 05/15 22:34
未必有啥冲突阿...况且说开外挂意思也只是推测因为本身就是银行高层 可能借用关系施压止付 但也不代表香港一般民众无法对香港银行这样要求 香港那边还不清楚 但就在眼前的台湾确定很刁难 先不谈止付好了 被暴力威胁刷卡 报了案 银行也未必愿意处理..前不久新闻例子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6/2018 01:25:36
114F:嘘 phone98: 没签名是关键! 05/16 01:43
你说的也只是推测喔...因为下面有回文(回文已自d) 有拿香港汇丰的条约规范po给网友参考 没签名 但本人自己刷卡下去 不能当成是不认帐的理由...虽然他不一定是拿汇丰卡 但可以想见 没签名并不是银行一定要接受不认帐的理由 至少台面上规定是这样 台面下藉由关系施压或是交心都有可能 谁知道.. ※ 编辑: erspicu (219.69.91.220), 05/16/2018 02:36:29
115F:推 badfood: 我自d是因为不喜欢有人在我的文章里面用推文吵架 05/16 06:50
116F:→ badfood: 香港这件事从台湾方爆料内容来看 和杜明夷的case很像 05/16 06:51
117F:→ badfood: 儿子拿老爸的卡去刷 老爸否认和这笔交易有关系 宣称被盗 05/16 06:52
118F:→ badfood: 刷 这笔钱要不要付 一般是请老爸去警局报案卡被盗用 05/16 06:53
119F:→ badfood: 让盗用卡的人吃前科 愿意让儿子吃前科 钱有机会不付 05/16 06:53
120F:→ badfood: 想保护儿子就乖乖付钱 和某人说的打通电话给银行 05/16 06:54
121F:→ badfood: hello bank 这笔交易我不爽付 帮我取消掉 差异还有点大 05/16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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