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yru (羽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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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关於旅游退费-旅行社-无订金
时间Thu May 10 21:39:27 2007
想请问
上周星期一(4/30)
我母亲向旅行社确认要参加5/12前往大陆的旅行团
但在本周二(5/8)当天表示因故无法参加
今天旅行社来电表示仍然需要支付金额八千多元
旅游团费:19000(含小费,机场税,等全包)
已付订金:0
我有爬文,根据lossen网大的文章
依「国内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的规定
第八条 出发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约及其责任
旅客於旅游活动开始前得解除契约,但应缴交行政规费,并依下列标准赔偿:
3.旅游开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期间内解除契约者,赔偿旅游费用百分之三十。
想请问这样我应该赔偿的金额
是不是应该只有19000 X 0.3=5700
而且通常团费的内容是不会包含小费,机场税,等等
想请问这些金额是否可以扣除後 在赔偿30%就可以了呢?
而不须要赔偿到八千多元呢?
谢谢 麻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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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vysky:是否有代办护照及台胞证的费用? 05/11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