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rose (购物狂 >"<)
看板consumer
标题[请益] 存证信函
时间Sun Sep 10 14:50:51 2006
大家好~
我家闪光之前参观世贸家俱展(8/12)
当天就跟一家家俱公司付了六万八的订金
後来回家查网路之後
发现这家公司竟然是家恶名昭彰的家俱店
(还好当初我家闪光有请业务在收据上写"可全额退费"之字样)
之後我们也有到该门市参观
但商品我们都不是很满意
(他们自称的进口货 竟然是大陆制的.....)
几天後我们通知之前签约的业务 告诉他我们要取消订单
但是他以人不在台北的理由 没跟我们连络
後来我们直接找经理 也请父母一起到店里跟他们"谈判"
这样来来回回有一两个礼拜了
感觉这家店一点解决的诚意都没有 一直用拖延战术
实在是忍无可忍
所以决定明天要寄出存证信函
以下是我参考范本写的存证信函内文
希望善心人士可以帮我看一下是不是还ok
因为时间有点赶 (快要到30天的合理期)
在此先谢谢各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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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民国九十五年八月十二日参观台北世贸国际家具建材大展,
由贵公司业务经理王00向本人推销而订购成家专案乙套,
订单编号000000,今本人欲取消此笔买卖,
依消保法第十一条之一规定,本人声明解除此次买卖契约;
因收据上由王00业务所亲自填写[如果至现场,商品无满意可退全额订金]之字据,
本人於八月十八至00内湖门市参观後
发现商品不甚满意,
故贵公司应退还本人已缴交之订金新台币陆万捌仟圆整,
请贵公司於文到三日内将此笔款项汇入xx银行xx分行帐号xxxxxxxx,
另依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四条第四项及第五项规定,
本人留予贵公司之个人资料请尽速删除,停止电脑处理及利用,切勿复制。
对此次取消交易造成贵公司困扰,本人深感抱歉。
如贵公司对此存证信函不予理会,本人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敬请贵公司配合,以免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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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4.9.110
1F:推 ivysky:副本请寄台北市消费者服务中心.(内湖是台北市对吧?) 09/10 17:11
2F:→ Angelrose:1.OK~谢谢 2.是的 ^^ 09/10 18:06
3F:→ Aznable:小声问:是X克吗? 09/12 19:41
4F:推 Angelrose:楼上的您真内行!!! 09/16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