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想请帮忙看一下我的存证信函
时间Mon Jun 5 03:49:47 2006
※ 引述《winniehuang (双子女孩)》之铭言:
: 之前写真馆硬凹了五千元订金
: 我想我还未满二十
: 加上又是七日内
: 还有前辈们的建议
: 决定写存证信函试试看
: 参考了
: 再加上一些其他的补充
: 三、副本收件人 姓名: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 详细地址:台北市大安区106复兴南路一段390号10楼之2
: 副本除了消基会不知道还要寄给谁...?
: 烦请各位前辈不吝指导,衷心感谢
存证信函表达得很明确清楚。
副本不一定要寄给消基会(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个人建议把副本寄给
地方消费者服务中心吧!(政府机构,比较有power)
依企业经营者之营业所在地为准,本件应属台北市。
台北市消费者服务中心 02-27256169 台北市市府路1号东区(联合服务中心)
信封可注明消费申诉,无强制,纯属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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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85.80
1F:推 rhizotonia:没错...寄给消保官比较有保障喔.. 06/05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