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ne (请问甚麽)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另人感到火大的网购!
时间Tue May 23 01:54:22 2006
※ 引述《koharayu (可以一直喜欢你吗?)》之铭言:
: 都有清楚的标示商品是「日本设计,中国制造」
: 而此卖家却写: 商品的正常交货期约向「日本」下订单後7-15日间 。
: 但得标信上却写:最近日本海关查的明显,所以会故意打上XX制造]
如果此言确实者,则已有诈欺取财之嫌
即便事後退费,诈欺取财亦已既遂
可以此向刑事追诉机关究责
: 可是又不晓得怎麽做才好?也许大家就彼此来个负评吧?!
: 如果这种情形对方也给我抱负评价,那我可以向YAHOO申诉吗?谢谢!
我认为可以考虑几种作法,依程度由重至轻:
1、直接向刑事追诉机关提起诈欺取财告诉,对方就必须出面。
2、依消保法之规定,邮购买卖即使有相反之约定(如不得退货),仍得解除契约
而解除契约後应回复原状,且可归责於对方,所以不仅17元必须对方负担
(损害赔偿),亦不须负担对方的17元损害(因无过失)。所以若已通知退钱
(解除契约),应要求对方以原价返还,受领後至返还日之年利率5%利息,以及
损失赔偿(17元),若不从,向消保官申诉(但对方必须是企业经营者)
3、以负评表示不满之意,并写信向奇摩申诉。
若向对方要求时,可一方以民事说理,一方以诈欺相逼,或至少原款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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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0.254.231
1F:推 koharayu:哇@@"谢谢!! 05/23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