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讨论] 请问有人在BeautyShop网站买过化妆品吗?
时间Sat Apr 8 18:23:23 2006
※ 引述《minori1987 (诗人和诗在兜圈)》之铭言:
: 因为我找了好几个版 感觉这个版比较适合贴
: 如果不行的话请版主删掉没关系QQ
: 我在http://www.beauty-shop.com.tw/
: 买过一次碧儿泉的可可俏B纤体那一罐
: 其实我用之後也并没有什麽不舒服的
: 只是我觉得感觉的很怪
: 1.她送到7-11的时候 我拿的时候碧儿泉的那个盒子已经被开过了~: 不是密封
商品包装不完整,消费者应当场拒收或保留证据,以利退货.
: 2.说明书完全没有中文~让我觉得很糟糕~都是英文
各类商品标示依性质各有不同法规定,後引述特别法~消费者保护法,供您参考.
其不符规定可同时向主管机关检举并要求企业补予中文使用说明及并要求企业改进.
: 3.价钱比百货公司卖的还便宜两百多块~不是不好~只是我有点担心我买的是不是正版的
此部分请向美妆板e-shopping板等相关板查出各相关资讯.
因所谓正版? 正品? 原厂出品? 代理商进口? 平行输入? 皆有其定义.
: 这次我又在上面买了克兰诗的V型紧容霜
: 原价是2000 上面卖1480
: 因为上面两样产品我都没有买过 ~这次都是第一次购买
: 也不知道跟百货公司那种到底有没有不一样
: 想请问各位有在这个网站买过化妆品或是保养品的大大给我ㄧ些建议
: 因为我还是很在乎说明书完全没有中文跟产品包装没有密封这两样~""~
: 谢谢各位大大
依消保法,您可以行使七日退货权.
若期限已过,且无法证明包装未密封,就....我就帮不上忙.
*该网购站对於购物之保证及讨论板,请详读及向该讨论板求解吧!
附上~
法规:消费者保护法 (民国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
第 24 条 企业经营者应依商品标示法等法令为商品或服务之标示。
输入之商品或服务,应附中文标示及说明书,其内容不得较原产地之标示及说明书简略。
输入之商品或服务在原产地附有警告标示者,准用前项之规定。
第 56 条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或第二十六条规定之一者,经主管机关通知
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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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消费者权益~~因为我一辈子都离不开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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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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