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ci2005 (忿忿不平)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建议]倾听消保官的难处~热水器引起火灾事件
时间Sat Aug 6 20:43:21 2005
※ 引述《nottem (黑黑属)》之铭言:
: 我是看过消防单位的火场监定报告
解释一下,火场监识报告--依消防队的说明,只能给法官调阅
我们小老百姓只能申请"火灾证明"...
所以火灾证明中只能载明某年某月某日某地发生火灾...
: 我不太懂厂商所承认的错误是指哪个部分
: 如果是指该型产品本身设计不良却在市面流通
: 这样已经严重影响消费者之财产身体健康
: 则该消保官应该能够马上要求产品下架...
: 但我也觉得这厂商实在很没诚意
: 连个当作是慰问金之类都不愿意
至於商品本身并不是整批设计不良..
所以在市面上流通没有问题..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我们买来的热水器一年多就开始故障..
请热水器原厂厂商来修缮...
维修三次..都是维修後一~二天可使用..
马上就又故障..第三次虽维持比较久..大约一周左右...
可是这次就直接发生火灾了..
主要的争点是在..我们买的不是一般便宜的热水器
而是一台将近一万元的热水器..(平常一台三~五千元就有了)
厂商的後续维修皆收费..且收费昂贵...
其实厂商有错误的部分是..他们派出来的维修人员..
并没有执照..
所以维修过程其实有着很大的问题..
以致於引发我们家的火灾...
相信大家也都不想买到有瑕疵的商品...
而买到有瑕疵的商品..一开始没有发觉...
就只能不断的送修..
只是商品的损害程度不至於造成"火灾"的後果..
因此对於厂商的态度及处理方式..分享出来..
当然也是希望有能人可以给予建议..
另一方面只是不希望再有人受害...^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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