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yLiaw (一切都不重要了)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请问房屋仲介的违约金??
时间Tue Apr 13 11:12:41 2004
「违约金」是「双方订约时合意的损害赔偿金额」,於订约时有约定,
债权人才能请求;如果没约定,债权人就没有违约金请求权。
(当然,债权人还是可以请求债务不履行损害赔偿,不过那是另一问题。)
所以,「理论上」那位买方是不用付「违约金」的,
不过既然付了,应该可以视为双方「嗣後」合意的损害赔偿金额,
所以也不能请求返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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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个终身的反对者,我深深了解:任何失败都不值得忧虑,倒是任何成功
都值得反省,任何洞见都有可能退化成教条,任何生动的思想都有可能僵化成
无生命的、党的方针。原来是理想的护卫者,竟成了理想的羁绊者。每个解放
都隐藏着奴役的种子。」
--stone, 1969/5/19, I. F. Bi-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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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legist:不过总之结论就是付出的一万五拿不回来了 推 61.224.96.231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