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itingforf (Waitingforf)
看板ck-talk
标题[情报] 呛马事件懒人包
时间Mon Dec 15 00:37:02 2008
作者 EdwardLin (起司蛋糕形的我的爱情) 看板 Backpacker
标题 [转录][分享] 建中生呛马事件/懒人包 (更新)
时间 Sat Dec 13 13:49:3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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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AAAAAAAA 看板]
作者: karlrecon (狗狗) 看板: AAAAAAAA
标题: [分享] 建中生呛马事件/懒人包
时间: Sat Dec 13 01:34:11 2008
建中学生呛马事件 懒人包
事由: ( 影音
http://n.yam.com/view/mkvideopage.php/20081212545157 )
12/06(六)
马英九总统在以校友身份回到台北第一高中学府建国中学,连续两天参加该
校一百一十周年校庆。而在演讲结束後即遭到一年级的学生呛声,大喊「马
英九不要做秀!不要出卖台湾!」
12/10(三)
该呛生学生所属班级的周性导师在课堂上当着四十二位同学面前训诫他,指
「敢呛声就不要遮遮掩掩,遮住学号与姓名,很没有Guts(胆量)。」
「看不出来马英九有卖台!」
此举引发学生及家长等各界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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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回应: (来源
http://ppt.cc/6NEO )
台北市立建国高级中学 新闻稿 97.12.12
有关自由时报97.12.12报导「呛马建中生,遭师当众训50分钟」的说明
一、学校的立场始终是尊重各种不同的声音,绝对不会因为此事处份学生。
二、对於马总统以学长及建中校友会理事长的身分返校参加校庆,学生在这
样的时机、地点表达意见,校内亦有不同看法,其实是有讨论的空间。
三、因该学生之照片已被媒体刊登,为避免该生被同学开玩笑、消遣或招致
异样的眼光,所以学校主动请班导师关心。
四、导师利用时间私下辅导过该生,并在上课时机会教育,与同学讨论学校
的校誉、对返校校友的互相尊重等,并要同学专心课业,纯粹是出於关
心班上学生。
五、学校对於再度引起一些同学和家长的反映表达遗憾,尔後仍会持续尊重
学生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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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把大法官带进学校-学生的言论自由在校园 pdf档
http://ppt.cc/ufAL
大法官解释第 382 号 (84/06/23)
http://ppt.cc/esLJ
释字第382 号的划时代意义,应在於宣示宪法对人权的保障,并不当然
地止於校门口,换言之,校园内的权力行使也应注意到人权保障的宪法关连
性。(p4)
在过去特别权力关系的法理下,学生在校园里,其基本权利的保障几乎
被架空,而在释字382 号中,大法官正式宣告特别权力关系的判例违宪,而
打开了基本权利进入校园的大门。
以往由於特别权力关系之故,许多学生权利的案件皆无法获得司法的救济。
释字第382 号则先认可学生的受教权亦受宪法的保护与保障,因而影响学生
受教权的退学处分,即应给予学生请求司法救济的机会。虽然,释字第382
号的解释似采取「基础关系说」而非「实质重大影响关系说」,但因为学生
在校园受到宪法保障者应非只有受教权而已,因此若是从保障学生的基本权
利角度,采「实质重大影响关系说」,才是对学生最大的保护与保障。 p14
十.大法官解释第 509 号 (89/07/07) p11
针对刑法诽谤罪之规定,是否侵犯人民之言论自由之问题。首先,指出
言论自由之目的,在於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
会活动之功能得以发挥,应给予最大限度之维护。再者,为兼顾对个人名誉
、隐私及公共利益之保护,法律尚非不得对言论自由依其传播方式为合理之
限制。最後,藉由解释刑法第 310 条第 3 项之规定,扩张言论免责之范围
,即「行为人虽不能证明言论内容为真实,但依其所提证据资料,认为行为
人有相当理由确信其为真实者,即不能以诽谤罪之刑责相绳」。
二、学校对学生表达言论可以设定什麽样的限制? p14
我国尚无法律、大法官解释或法院,对此问题表达具体的看法。但我们
可以参考大法官会议解释在几个有关意见表达自由的解释或一些基本的宪政
原理与原则中,来判断学校对学生意见表达自由之限制范围。如前揭释字
509 号即表示「在兼顾对个人名誉、隐私及公共利益之保护,法律尚非不得
对言论自由依其传播方式为合理之限制」。
第一、在校园里为保障其他人的名誉、隐私或公共的利益,对学生的意
见表达自由作合理之限制,而在学校里最明显的公共利益,莫过於学校的主
要目的,即帮助学生完成学习;换言之,学校基於维持校园内教育活动之正
常进行,当然可以对学生意见表达的传播方式,在未涉及意见表达之目的或
内容之事项的情况下,包括其表达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为合理之规范。
(参考释字 445 号,有关集会游行法之合宪性,提出可规范的面向,并不可
涉及意见表达之目的与内容,而可针对表达之时间、地点、方式)。
第二,在释字第 445号中,针对集会游行法中,以条文限制集会游行之
政治性意见表达之内容,如「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则与宪法保
障意见表达自由之旨有违。所以,学校亦不得针对政治性的言论,在校规中
事先明订规则来加以规范,或在审查允许与否,以政治性意见为理由来否决
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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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报导:
12/06(六)-马英九遭呛
自由 | 马赴建中校庆 学弟呛别卖台
http://ppt.cc/Rvsz
学弟呛马:不要出卖台湾
http://ppt.cc/H~!v
苹果 | 建中学弟呛马「不要作秀」
http://ppt.cc/PE8A
12/10(三)-导师於课堂上训话呛声学生
自由 | 呛马建中生 遭师当众训50分钟
http://ppt.cc/u6Gt
学生呛马//建中:请导师关心 不可能处分学生
http://ppt.cc/Epdb
中广 | 建中生呛马遭师训诫 立委:破坏自由学风
http://ppt.cc/xAIt
台视 | 呛马建中生 师当众训50分钟 家长怒斥 白色恐怖入侵校园
http://ppt.cc/o3S6
中评 | 建中学生呛马被导师斥责 绿委声援
http://ppt.cc/lVN5
今日 | 建中生呛马反遭责备 绿批建中成东厂 马英九让母校蒙羞
http://ppt.cc/f@yG
TVBS | 呛马学生遭师训? 建中:绝无打压
http://ppt.cc/k6WC
民视 | 呛马学生被训斥 绿委批建中
http://ppt.cc/kP52
双面建中!倒扁没事 呛马遭训
http://ppt.cc/kPjp
东森 | 建中生呛马 导师当众训诫50分钟
http://ppt.cc/uR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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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舆论(包含部落客评论):
快乐建中人◎ 刘建华、徐正毅
http://ppt.cc/XnFt
声援建中学生呛马◎ coapman
http://ppt.cc/xBkK
好样的,建中学弟!◎ 李坤城
http://ppt.cc/R1Ze
可悲的马迷老师◎ 恁祖妈不爽
http://ppt.cc/sMft
教"书"而非"师"的周丽丽◎ rita
http://ppt.cc/OL7U
书面质询:建中老师涉妨害校誉侵害学生宪法权利,请依法调查◎ 简余晏
http://ppt.cc/!(ij
周丽丽,你有种骂学生,就不要遮遮掩掩的◎ 独孤木
http://ppt.cc/jL0F
好个建中!一流学生、三流老师◎ Hialan
http://ppt.cc/XMHI
马英九回建中,遭高一小学弟呛声◎ 芒果日报
http://ppt.cc/y5u8
funP 推推王
http://ppt.cc/83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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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学生呛声历史:
影音
http://tw.youtube.com/watch?v=U8kUKttGoog
联合 | 上台倒扁 建中生被恐吓 2006/09/15
http://ppt.cc/CNl3
蕃薯 | 呛扁建中生话题校内发烧 2006/09/12
http://ppt.cc/FyMB
今日 | 下课後一起倒扁~ 学生冒雨修民主学分
http://ppt.cc/XqUB
建中生呛扁 小绿绿不甘示弱 同学:有勇气
http://ppt.cc/Y3zw
建中教师教学争议历史:
苹果 | 建中师开黄腔 「太超过」 2008/11/10
http://ppt.cc/wIqs
民生 | 建中作文题 打手枪 惹争议 2001/10/25
http://ppt.cc/1L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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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连结:(内可能有不理性谩骂,慎入)
建中讨论区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8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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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864372002:原来那麽多媒体都有报 12/15 13:49
2F:推 fox1103:媒体只会报这个吧? 12/20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