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122 (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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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为何九把刀会红?
时间Thu Feb 19 22:59:55 2009
前文恕删
这篇要回应的是针对推文关於抄袭的部分
有人推说九把刀对抄袭者都很宽宏大量
顶多要求道歉,而没有进行诉讼
个人不能妄加揣测九把刀的真正想法
但他不提告的理由其实很简单
因为一定告不赢
提告顶多庭外和解,甚至败诉,反而让自己难堪
因为法律对「抄袭」的认定很严
保障的是文句,而不是创意和概念
那几次的抄袭事件中抄的都是创意
抄袭者文章中没有和九把刀创作有「整段一模一样」的句子
(吴淡如之前会被告抄袭,就是因为整段文句数字都一模一样)
无论如何提告都不会赢
举个音乐上的例子
乐曲要构成抄袭,要8个音节都一模一样才算
之前在中国闹很大的花儿乐团到处抄袭日本欧美乐曲当自己创作事件
他都只抄「7个音节」,所以其实在法律上完全构不成犯罪
被告也不会输
不过因为花儿乐团是签在国际唱片公司EMI旗下
事情爆发後造成EMI各地分公司很大被抵制压力
(尤其日本,花儿的代表曲副歌完全抄PUFFY的歌)
所以唱片公司才采取行动道歉并补签授权约、赔偿唱片收入的一半
所以九把刀要诉诸法律其实是没用的
因为抄袭者只是拿他的创意另外发挥
人物、角色、文字叙述都改了
这根本不构成法律上的抄袭
只有道德瑕疵
也所以高中生抄袭事件中
文学奖的评审认为是临摹而非抄袭
(我猜那高中生一定也知道这点
所以死不认错,因为这真的没有法律上的问题
但这不代表高中生就是对的,上法院就会赢
通常这种情况法院会倾向让双方庭外和解
高中生可能会要赔一笔赔偿金才能和解)
九把刀采取这种公开舆论的作法
也是他唯一能做的
因为大众对於抄袭的认定很宽
舆论绝对会站在九把刀这边
尤其文学创作这种强调「原创性」的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1.150.236
1F:→ qqgirlcom:所以一本书只抄袭7成就不算抄袭罗? 02/19 23:16
2F:→ qqgirlcom:人名更改 结局更改 其余都差不多 这样就不算抄袭? 02/19 23:17
3F:推 arrakis:楼上我想这等你真的研究过"抄袭"在法律场合上的判定之後再 02/19 23:18
4F:→ arrakis:说这种情绪发言会比较好. 02/19 23:18
5F:→ circa:怎麽讨论到抄袭风波... 02/19 23:50
6F:→ gibbens:我不认为一楼哪里情绪了? 02/20 00:05
7F:→ Vonee:过去实务上曾以"连续40个字"含标点相同为抄袭的认定标准。 02/20 00:10
8F:→ Vonee:如同原po所言,现实与法律的认定是有极大的落差。 02/20 00:11
9F:→ arrakis:所以无法诉诸法律者, 当以公众之力代行之 (苦笑) 02/20 00:13
10F:→ arrakis:但这又牵涉一个难以查证的道德问题. 02/20 00:14
11F:→ arrakis:柯景腾是否清楚了解自己作为一个知名的创作者所具有的曝光 02/20 00:14
12F:→ arrakis:率与号召力? 02/20 00:14
13F:→ arrakis:是否清楚了解, 自己在文章中所使用的明喻及暗示, 将大幅度 02/20 00:16
14F:→ arrakis:影响读者? 02/20 00:16
15F:→ nawussica:抄没什麽 技术好不好 敢不敢而已( ′-`)y-~ 02/20 00:29
16F:推 Anero:这篇文很有意思 让我忍不住又重新思考起抄袭事件 02/20 00:30
17F:→ arrakis:是十八禁的... 02/20 00:34
18F:推 beyondmiss:我有看过抄袭的文章..跟原文几乎一样 02/20 01:02
19F:→ lk1205:没有几乎吧 应该说改写? 02/20 01:05
20F:推 Giddens:太阳氏出版社,葛兰一字不漏抄袭,并承认,我没告。如何? 02/20 01:15
22F:→ Giddens:葛兰整段整段逐句逐字抄袭,抄袭了至少五个故事 02/20 01:17
23F:→ Giddens:作者承认,出版社承认,我告了没?我曝光抄袭者真实姓名了 02/20 01:18
24F:→ Giddens:了没? 我要求过任何金钱"赔偿"了没? 上警局了没? 02/20 01:19
25F:→ AppleAlice:就我印象中看到的,高中生得奖主要是因为创意,既然他 02/20 01:19
26F:推 qqgirlcom:推楼上 02/20 01:20
27F:→ AppleAlice:的idea是「临摹」的,即便不违法是否应该获奖,并且在 02/20 01:20
28F:→ DragonKill:刀大 不要来淌混水啦 回了只会伤害你 02/20 01:20
29F:→ AppleAlice:被临摹对象提出抗议以後评审还力挺,这一点我是很质疑 02/20 01:20
30F:→ qqgirlcom:居然杀出了个程咬金 更正为推Giddens 02/20 01:21
31F:推 Giddens:我只辟谣,其余不管。 02/20 01:21
32F:→ AppleAlice:qq大sorry啦... 02/20 01:21
33F:→ DragonKill:看看人家的观点 觉得有道理的留着 放屁的就当狗吠 02/20 01:21
34F:→ lk1205:我所说的改写 是指高中生获奖事件 我也觉得 既然那麽有嫌疑 02/20 01:22
35F:→ arrakis:读人社出来的人, 以社会学家为ID的人, 可以有多少理由不懂 02/20 01:22
36F:→ arrakis:何谓未审先判? 02/20 01:22
37F:→ lk1205:的一篇文章 为什麽还可以获奖 02/20 01:22
38F:→ DragonKill:现在你的身分已经不适合九刀杯那时的热血了 02/20 01:22
39F:→ circa:对阿 认真就输了...到时候要被说在炒话题 02/20 01:23
40F:→ DragonKill:说真的 很羡慕当时你坚持下去的勇气 02/20 01:23
41F:→ arrakis:看来你始终就是个只管发泄自己怒气的人. 02/20 01:23
42F:推 Giddens:还是一句 我只辟谣,其余批评自便。 02/20 01:24
43F:→ DragonKill:加油 当三四十岁的人也会看你的书 你就真的成功了 02/20 01:24
44F:→ arrakis:当然是我自便, 还轮得你给我资格? 02/20 01:24
45F:→ arrakis:缺字, 到 02/20 01:25
46F:→ DragonKill:我放弃的写作梦 帮我完成他吧 ><~~~~ 02/20 01:25
47F:→ lk1205:我看不到哪里未审先判欸 02/20 01:25
48F:→ circa:如果真的享批瓶他 写信给他吧 我想九把刀也会给你回应 02/20 01:26
49F:推 qqgirlcom:我并没有看到他哪边只管自己发泄了 他只是提出正解不是? 02/20 01:27
50F:→ circa:何必一直在板上批评他... 02/20 01:27
51F:→ arrakis:(笑) 你可能晓得何谓标题杀人法, 可以从这个方向去推想. 02/20 01:27
52F:→ qqgirlcom:有人说 类似不算抄袭 他就提出了抄袭的证据 02/20 01:27
53F:→ circa:如果真的想批评他....哀 一堆字没选好 SORRY 02/20 01:27
54F:→ qqgirlcom:这样也只是发泄而已? 02/20 01:27
55F:→ arrakis:意见领袖(具影响力者)发出的言论对其支持者是否有影响力? 02/20 01:28
56F:→ arrakis:希望我说得够简单. 02/20 01:28
57F:→ qqgirlcom:葛兰整段整段逐句逐字抄袭,抄袭了至少五个故事<==== 02/20 01:29
58F:→ qqgirlcom:这是他说了算的? 没有确定? 02/20 01:29
59F:→ lk1205:对了 陈同学跟葛兰文化有什麽关系? 02/20 01:29
60F:推 DragonKill:不需要辟谣啦 ><~~~ 笑笑 心里明白就好 02/20 01:29
61F:→ lk1205:可不可以a大就葛兰抄袭事件来发表一下看法? 02/20 01:30
62F:→ arrakis:我说的发泄, 在於他处理事情的观点, 以後当时(到现在)很多 02/20 01:30
63F:→ arrakis:的动作. 02/20 01:30
64F:→ arrakis:没有看法, 当时我已经完全不在刀板出没, 陈同学与政大二事 02/20 01:31
65F:→ arrakis:, 前者当时我还在刀板出没, 後者当时略有找看资料. 02/20 01:32
66F:→ arrakis:葛兰一事我完全没投入注意. 02/20 01:32
67F:推 Giddens:时间顺序: 政大女生-->太阳氏葛兰-->新店陈生 02/20 01:33
68F:→ Giddens:时间顺序: 政大女生-->太阳氏葛兰-->新店陈生 02/20 01:33
69F:→ arrakis:so? 没看法就是没看法. 你应该还找得到我当时以同样ID的文 02/20 01:34
70F:→ arrakis:我就是质疑你在处理这件事的方法, 与你身为创作人的立场中 02/20 01:35
71F:→ arrakis:的矛盾. 02/20 01:35
72F:→ arrakis:时序问题, 记忆加减有错, 也许你可从你的板上查证. 02/20 01:36
73F:→ arrakis:反正我记得葛兰一事我没有在你的板上发表意见. 02/20 01:37
74F:→ arrakis:出门, 如欲继续, 或可发信. 推文不易全盘陈述. 02/20 01:38
75F:→ lk1205:不管是否有抄袭 就陈同学得奖这点 我还蛮存疑的 02/20 01:41
76F:→ lk1205:第一次得奖还说的过去 第二次复查的时候 不更改判定 02/20 01:41
77F:推 lingz1024:三四十岁看九把刀的人? 应该有吧,我就认识一些 :) 02/20 01:50
78F:推 GoldenMouse:啧啧,我现在似乎看到原作者一出现,有人很兴奋? 02/20 03:21
79F:→ GoldenMouse:不过还是建议某些人看文抄袭的文章在大放厥词就是了 02/20 03:25
80F:推 hantom:我呀 我过30了... 金逼哀 一下就老了 〒△〒 02/20 05:20
81F:→ nonoise:换个方式想 葛兰事件也许就是九把刀处理的太成功了 所以没 02/20 10:37
82F:→ nonoise:有人知道 也没人想知道 处理不好的政大 陈生 就广为人知 02/20 10:38
83F:→ lk1205:我想说的是 如果今天抄袭事件都处理得很好 那大家都会接受 02/20 11:02
84F:→ lk1205:九把刀的书吗? 我想不会 那麽讲抄袭事件有什麽鸟用 比较好 02/20 11:02
85F:→ lk1205:鞭? 02/20 11:03
86F:推 DanBlack:人就是如此 看见自己接受的 不认同的就装做视而不见 02/20 11:05
87F:→ lk1205:如果要说标题是红不红 那我可以说 抄袭事件的确让九把刀红 02/20 11:05
88F:→ lk1205:了 但是在这讨论串里 我看到更多人问的是他的书为什麽有 02/20 11:05
89F:→ lk1205:人想看 有人不想看 但好像有许多人答不出一个所以然 02/20 11:07
90F:→ lk1205:冒着我会被提告的风险 我大胆的说 李敖他动不动就提告 02/20 11:08
91F:→ lk1205:动不动就使用言语暴力 有人会说他的文章好看是因为他的个 02/20 11:09
92F:→ lk1205:性所为? 同样的 九把刀的书好不好看 跟他抄袭事件处理得怎 02/20 11:10
93F:→ lk1205:样 似乎没有太大的关系 02/20 11:10
94F:推 hankgood:原PO主要是质疑其实力和他的走红有没有关系 02/20 13:35
95F:→ hankgood:不懂怎麽某些人狂抓他的个性作文章 这样也就算了 02/20 13:36
96F:→ hankgood:居然还有没查清楚就做盖棺论定的 我不觉得这样的态度 02/20 13:36
97F:→ hankgood:是对的 你可以讨厌 认为别人非得讨厌不可 就不太好了 02/20 13:37
98F:→ hankgood:更何况是对事情没全盘了解?? 02/20 13:38
99F:推 DanBlack:这应该算是藉题发挥吧 有些人本来就对人不对事了... 02/20 16:38
100F:推 arrakis:曾经喜欢过当然讨厌起来会是恨之入骨的啊... 02/20 20:50
101F:→ arrakis:不过说借题发挥嘛...这, 可能就要请您稍稍阅读一些关於文 02/20 21:01
102F:→ arrakis:化传播的历史与论述了, 简言之, 动辄打压很容易演变成文化 02/20 21:02
103F:→ arrakis:创意有志难伸, 既阻碍创意演化亦隔断作品散布. 02/20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