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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称: 板规修正案:板规七--针对发文者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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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08/03/2009 00:22:10 Mon
◆ 票选题目描述:
板规七草案:
文章内容或是推文有针对特定使用者为谩骂、挑衅、污辱、诽谤、歧视、恐吓、威胁
、性骚扰、使用不雅用词或是其他人身攻击行为者,若行为人为发文者,则请由黄色选项
中选出一个;若行为人为推文者,则请由桃红色选项中选出一个,到期自行来信请求解除
,判决公布後该篇发文者得合理删除受处分之推文内容。以影射方式对特定使用者或是不
特定人或是对本板本身为前述行为者,亦同。
对於前项行为之事实认定,板主依站规有认定权;不符判决者,
可至L_FoodAndDri板(美食新世界组务版)为申诉。
发文者处分内容选项,也就是前述草案中的黄字部分:以下六个选项仅能择一选取
1、处删文与水桶四日,到期自行来信请求解除。
2、处删文与水桶七日,到期自行来信请求解除。
3、处初犯警告一次,再犯删文与水桶四日,到期自行来信请求解除。
4、处初犯警告一次,再犯删文与水桶七日,到期自行来信请求解除。
5、处初犯警告一次,再犯删文劣退与水桶四日,到期自行来信请求解除。
6、处初犯警告一次,再犯删文劣退与水桶七日,到期自行来信请求解除。
◆投票结果:(共有 29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处水桶四日,到期自行来信请求解除 1 票 3.45% 3.45%
处水桶七日,到期自行来信请求解除 10 票 34.48% 34.48%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四日,以下略 6 票 20.69% 20.69%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七日,以下略 0 票 0.00% 0.00%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十四日,以下略 2 票 6.90% 6.90%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二十一日,以下略 10 票 34.48% 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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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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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票数 = 29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