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xiaoa所以误不误会不是重点。不戴套得病应该是双方的责任,为什 06/11 14:18
→ xiaoa麽这时候说活该就说的那麽顺?(你解释为单方面责任所以活该) 06/11 14:19
对,是双方的责任没错,我从来都没有说是单方面
前提是两人是经过协议,或着是双方都没有要求戴套之下进行不戴套性行为
(再次提醒,现在讲的是滥交者的情况)
当然,如果一个人说要带套,另一个偏不戴,结果还是发生了性行为
(预设是两个人都以为自己没病,其实一方有病而不知情)
那麽如果得病的是说不戴套的人,责任当然全部都在此人身上
如果得病的是原本表明说要带套者,他还是有一半的责任
因为他没有坚持立场才会得到结果
※ 编辑: skyviviema (36.231.182.15), 06/11/2016 21:39:34
1F:→ skyviviema: 糟糕我以为我按的是回文,结果不小心把前面的都删了!? 06/11 21:40
因为我不小心删掉前文,所以我再重新补充一些想法
我认为"衣着暴露烂醉被性侵" 不能和"滥交不戴套得病"相提并论的原因
是因为衣着暴露烂醉只是"提高风险",但并不是导致被性侵的直接主因
而且要不要发生性侵案件的"决定权"完全在於性侵者身上
※ 编辑: skyviviema (36.231.182.15), 06/11/2016 21:53:26
2F:→ xiaoa: 如果我说,其实戴套不是100%阻隔,不戴也不是100%会中 06/11 22:20
3F:→ xiaoa: 你还是一样认为吗? (以上说的,是真的,不是假设) 06/11 22:21
一样,因为戴套对於预防传染是有直接关联的因果关系
如果安全措施都做好了,结果还是得病
一般会说这个人运气差,而不会说他活该
但是有些人可能会指责是这个人爱滥交,本来就会容易得病,有没有戴套都活该
我想这是因为"滥交"这个行为在那些人的眼中本身就是负面的行为
但我不认为这样的指责是合理的
讲到这里我想到,你之前设定的是"衣着暴露又烂醉"所以活该
但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光是上夜店,就算衣着整齐又没烂醉还是被性侵也是活该
所以光用值不值得冒险的方式来判断活不活该,标准到底在哪里呢?
4F:→ xiaoa: 而且当双方都有责任时,是否被传染的人也还是活该? 06/11 22:23
当然还是活该啊 因为在非被迫的前提下
要不要从事不戴套性交自己是有决定权的
5F:→ xiaoa: 不久前看到的数据, 台湾平均每1.2hr一起. 好像总数的5%是夜 06/11 22:28
6F:→ xiaoa: 发生.总数的40%(或是20%)左右是饮酒後发生(包括非夜店) 06/11 22:30
7F:→ xiaoa: 平均几乎每两天都有一件在夜店, 每天四起因酒醉 06/11 22:31
8F:→ xiaoa: 如果把分母换成夜店人口 或 饮酒聚会人口, 风险提高的程度 06/11 22:33
9F:→ xiaoa: 是最少10倍以上。这还没剔除那些会小心喝酒不喝醉的人口数 06/11 22:35
10F:→ xiaoa: 把那些人剔除,机率大概又来个10倍提升,总共100倍 06/11 22:37
11F:→ xiaoa: 100倍可能还是严重低估 06/11 22:41
12F:→ xiaoa: 毕竟夜店人口不可能到达台湾人口数的0.5%(10万) 06/11 22:45
13F:→ xiaoa: 每一百个夜店人有十个喝烂醉也很夸张 06/11 22:46
不过喝酒这件事情,有时候是自己以为还能喝
结果突然就醉下去的例子是很常见的就是了
真的抱着要喝就要喝到烂醉的人有多少我就不清楚了
※ 编辑: skyviviema (36.231.182.15), 06/11/2016 23:20:38
※ 编辑: skyviviema (36.231.182.15), 06/11/2016 23:39:06
14F:→ xiaoa: 你认为夜店喝醉和被性侵不是直接关联? 没有因果关系? 06/12 02:53
15F:→ xiaoa: 除了被下药, 还有谁去夜店後被性侵不是因为喝到烂醉???? 06/12 02:56
你一直把"发生机率高"误认为有因果关系
不戴套性交与得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原因
是因为性病多半来自於体液交换,而保险套直接影响这一点(阻挡体液交换)
但性侵的理由(藉口)说真的千百种
真正可以说是因果关系的部分,其实只有因为性侵者想性侵,所以他去性侵
而不是因为看到有人烂醉、衣着暴露之後他才想到要性侵
烂醉、衣着暴露只不过是比较容易下手而已
你是想说比较容易下手的人所以就活该?
那又或着例如女性一个人搭计程车比较容易下手
所以你也会觉得女性只要是一个人搭计程车结果被性侵,是她活该吗?
谁叫她许要身为一个女性还敢一个人搭计程车,不懂得保护自己?
被下药也算是不会保护自己才被下药,你觉得活该吗?
还是光是跑去夜店的本身就是制造被性侵的机会,所以活该?
现在我忽然觉得
或许你只是因为讨厌一个行为,然後这个行为刚好带来了某个负面的结果,
所以你才觉得活该吧
17F:→ xiaoa: 参考一下. 不过他到最後并没有说到活不活该,而是转而说不 06/12 02:59
18F:→ xiaoa: 合宜(但这一点我已经同意你的看法了) 06/12 02:59
朱家安那篇说的,其实跟板上有回应你的人讲的都是差不多的概念
但你唯独觉得他中肯,也许是因为他本来就擅长於表达能力吧
他的意思就是,受害者确实有保护自己的责任
但也不代表他没保护好自己,就”应该”受害
就像里面的例子,想降低家里被偷的机率,就应该要装锁头
但难道你家没装锁头,所以你家就应该被偷,被偷活该吗?
※ 编辑: skyviviema (36.231.182.15), 06/12/2016 06:17:31
19F:→ xiaoa: 为什麽我会说朱家安那篇中肯? 从你认为烂醉和性侵没有直接 06/12 15:34
20F:→ xiaoa: 关联,以下的推论便出现分歧 06/12 15:35
21F:→ xiaoa: 「这并不代表我们总是可以把保护自己的责任推给社会」 06/12 15:35
请你再仔细看他的文意
他只有说不该把保护自己的责任推给社会(有些人可能会怪警力不够还啥的)
也不该受害了之後只会哭哭,却不采取任何自我保护行动
我也从来没有说受害者不用保护自己
但我跟你想的不一样的是
我认为就算没保护好自己,也没有就"应该受害"、"受害活该"
朱家安也举了非洲大草原和台湾夜店的类比说明了这件事
关於这一点,我上面打这麽多你没有别的意见要说明吗?
女性一个人搭计程车和被性侵有直接关联吗?
这个例子到底活不活该?
22F:→ xiaoa: 最後他也回答说家没装锁头,被偷活该吗? 06/12 15:36
23F:→ xiaoa: ^没 06/12 15:37
他没说活不活该,但文意就可以知道他不认为没保护好自己而受害是活该
所以这边的推文是我反问你的
这个例子到底是不是活不活该?
※ 编辑: skyviviema (36.231.182.15), 06/12/2016 18: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