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sanguine (Don Quixote)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有人赞成体罚成人吗?
时间Mon Sep 14 22:33:52 2009
※ 引述《chosenone (获选者)》之铭言:
: 感觉有点离题 希望大家可以把内容拉回来
: 我之所以会在题目上加上"成人" 就是不想讨论的焦点转到"小孩"
可是你又想问赞成体罚小孩但不可体罚大人的矛盾?
: 这个想法最好玩的地方在於
: 有的人赞成体罚 不论大人小孩
: (我就是这类 每次看到路上乱开车 还有电视上酒驾撞死人 我都会觉得这些人应公开鞭刑)
: 有的人反对体罚 不论大人小孩
: 但是有人赞成体罚小孩 但不可体罚大人 (应该没有人赞成体罚大人不罚小孩的吧)
: 这实在很难自圆其说
: 有人觉得 体罚小孩有用 体罚大人没有
: 如果属实 那我们为何要订刑法 把违法者抓去关
: 连被打都不怕了 罚个钱或抓去关起来 就能教会他们不要犯法吗
: 也有人觉得 小孩用讲的不会听 大人用讲的就会听懂
: 这我也不太同意 用讲的大家都会听懂的话 台湾交通早就世界第一好了
: 而且大人因为觉得人人都是成人 没有阶级 反而更难把别人的话听进去
: 我真的觉得 台湾社会这麽乱不是没有原因的 有的人还真的很欠打
你是想问赞成体罚大人的理由吗?
没人可以随便对成年人施以体罚的,除非是以法律强制力来实行。
不然就是触犯伤害罪甚至是杀人未遂等等刑事责任。
(还是你想以後莫名其妙被打,对方可以因为「你欠管教」这种理由便无罪?)
更精确的界定你的问题,应该是:
该不该让体罚纳入台湾法律对罪犯的正式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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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讨论的「体罚」引用维基百科的定义:
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
使人做大量工作、运动,使其身体难以负荷,亦是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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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赞成体罚纳入法律正式处罚的理由:
1.若此责罚让受刑人因此造成身体上永不可磨灭的伤害,甚至肢体残障~
导致日後无法融入社会、甚至无谋生能力,这不是逼他回不了头吗?
提高再犯率这种方式,相信你也不乐见。
2.部分你所认定很欠打的人,通常~他是不怕打的。
这种核心犯罪人,通常也因小时受虐的关系对皮肉伤的耐受程度是很高的,
也因此根本没有吓阻能力。
3.若想要达到真的吓阻作用,单单只有严厉性的处罚~
是不够的,还需要判决的迅速性以及落实执法的确定性。
(而体罚对受刑人本身是否严厉也令人质疑。)
4.另外,单只强调吓阻,这样便忽略了教化的功能,
因为一个恶性偏差行为的产生通常伴随着受刑人本身的因素,
如:自我控制能力、环境影响因素、生理因素,抑或者是社会条件(无谋生能力),
只强调立即性的惩罚,没有考虑改善其条件~也只能得到暂时的吓阻,
甚至,只会让受刑人对下次犯罪更加小心~
也因此我认为把体罚纳入法律的正式处罚,不仅是一种开倒车~
也没实质的效果。
此外,就历史的角度来看~体罚的极致:酷刑。
在中世纪欧洲蓬勃发展,试问这种方式对那时代的治安有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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