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ukatze (姬 泰)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骑机车应戴安全帽
时间Thu May 29 23:23:55 2008
恕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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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60.54.99.237
: → INCAS777:恩...您可能有所误解. 我这一段话是要回应daze的回应 05/29 19:29
: → INCAS777:而我要表达的.就是你这一篇幅说的.也就是--不是你情我愿 05/29 19:30
: → INCAS777:就不犯法. 至少 现在在台湾. 通奸依然有罪 05/29 19:30
: → INCAS777:即使通奸的过程不涉及金钱.(可以送名牌.送珠宝) 也是犯罪 05/29 19:32
: → INCAS777:不知道这样的回覆 您是否同意? 05/29 19:32
: → haryewkun:原来如此,不好意思,迟些自删……(汗) 05/29 19:33
: → INCAS777:我比较担心我的口气太强硬. 我常常会犯这种错误 (汗) 05/29 19:35
: 推 eliec:推你个理直气和 05/29 19:40
: 推 daze:然而我觉得性交易也未必不能合法的... 05/29 21:10
: → INCAS777:http://myurl.com.tw/1qe1 (戴保险套做爱犯法) ^^V 05/29 22:43
: → INCAS777:很多国家政教合一.戴保险套犯法.自慰也犯法 XD 05/29 22:44
: → INCAS777:http://myurl.com.tw/9utk (这些到底是真是假!?) O_oa 05/29 22:46
通奸应不应该除罪化,很多人,尤其是高知识份子往往会有一种通病,就是关起来想
实际上做出来的实证研究,花了两年的时间做的普查,台湾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反对除罪化
尤其在南部更是压倒性的反对
我们可以去思考爲什麽,但是显然目前是不是适合除罪化究值得再考虑依下
民法保护的是权利,刑法保护的是法益
然後在所有的法益中有一种很玄妙的法益叫做社会法益
有些学者不承认有社会法益的存在,但是目前大多数的人还是承认有这个社会法益
所谓的社会法益包含了社会利益、社会安全、社会情感等等很多方面
如果有这种法益的存在的话,刑法就有保护他的必要
因此你去放火烧没人住的房子也会被判放火罪
跟隔壁老王的老婆上床会被判通奸
如果是哥哥的话 会被判血亲性交
有些国家同性恋犯法、不礼拜犯法、不带狗去散步犯法
这些都是属於社会法感情,也就是说台湾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跟人通奸这麽该死的事情
怎麽能不罚!! 世界大多数的国家都认为连实妹你都吃的下去,不罚世界还有天理吗?
可能有个国家的人认为同性恋存在的话人类就要灭亡了,罪大恶极怎麽能不罚
所以很多事情不是你情我愿法律就可以允许,因为这是在一个社会中可能被认为无法接受
的事情,性交易爲什麽无法被允许,可能可以举很多法理上的论证,像违反人性尊严等等
但是最直观的看法,问隔壁的张三他可能就直接跟你说不道德,这也是最大的原因
虽然也有很多人认为法律管那麽多干麻,法律应该要退缩到最低限度
不应该什麽都要插手,这不是法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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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éme un conclusión fel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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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