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ze (金色曙光)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博爱座-台湾的特殊文化之探讨
时间Fri Sep 21 10:44:07 2007
※ 引述《jcboy (杰西伯)》之铭言:
: ※ 引述《gamer ()》之铭言:
: : 博爱座并不是非老弱妇孺就不可以使用的座位。而是优先
: : 礼让给老弱妇孺的座位。也就是说,如果全车都坐满了乘客,
: : 有老人或小孩子上车的时候,应该先将位子让给他们坐。
: 所以我才说老弱妇孺只拥有「道德」上的权利。
: 实质上谁都有权利,只是今天道德舆论会倾向老弱妇孺。
老弱妇孺也不见得喜欢这种权利 [歧视?]
那我能说有些老人根本不爽你让坐 我还很硬朗干麻要你同情
就把老弱妇孺的老字拿掉吗?这种不爽回呛的老人很多吗?
因为某一小群人就要改变'常态规则'吗?
: : 而且老弱妇孺也不是什麽不客观的判定,你说的心脏病年
: : 轻人如果真的虚弱到必须坐着,我想也不会有人对他施以关注
: : 的眼光。我自己就有过身体不舒服,人家让位给我坐的经验。
: : 你总不会想和我辩说很多老人很健壮,不见得需要坐吧!
: 老?
: 看起来不老的年轻人,未必没有需被让坐的理由,如心脏病。
: 而看起来是老人,却年轻力壮,不需被让位。
: 弱?
: 像心脏病、气喘病等看不见的隐疾,难道就不算弱?
: 妇?
: 很多外观丰腴的妇人常被误认为孕妇,造成别人的误会;
: 而许多已怀孕的妇人,外型并不明显,但却实在需要让位。
: 孺?
: 超过一定岁数、有一定力气的小孩,难道也要让?
: 太多例子,都显得老弱妇孺这四个字不够客观,
: 不够照顾到其他更为广大隐匿的弱势。
老弱妇孺的标示法 就是常态规则而已
其它状况可以自己衍生 为了特定或少数特例
而改变常态规则标示 是舍本逐末没事找事做..
: : 更不用说很多时候,老人家根本就不想要你让座,我在捷
: : 运和电车都有过让座结果老人家说不用了的经验。博爱座如果
: : 真的造成了歧视,也是造成了青壮者对老弱妇孺的歧视;而不
: : 会是青壮者被歧视。真要检讨,应该检讨该怎麽样用更细腻的
: : 操作去避免这些接受让座的人接受侧目。
: 怎麽不会发生青壮被歧视?
: 心脏病年轻人的例子不就说明得很清楚吗?
: 只是外观上看起来年青力壮,
: 但实际上却是需要休息的年青人,
: 不让位给老人,就被大家歧视甚至叫嚣,
: 这就是真实的案例。
心脏病或气喘病的年轻人不用当兵 不代表连站着都不行
又不是无时无刻不在发作 而且比例原则已经被提过很多遍了
这种连站一下都不行的年轻人是有多少 会叫嚣的人又有多少?
你真的不想让 大部分人也不会说话 难道10个人就有7,8个会呛你?
: : 问题是在整个风气还没进步到这个地步之前,法律或者是
: : 命令往往是一个最适当的方式。举最简单的例子,遵守交通号
: : 志这样一个简单的交通法规,在类似台湾这样的国家就是没办
: : 法让人民自动自发遵守。如果今天整个环境像德国那样,行车
: : 用路人会自动自发的遵守交通号志,那就算没有闯红灯罚款新
: : 台币1800元这条法规,也不会怎样。
: : 但是现实层面上就是做不到。应然是应然,实然是实然,
: : 把应然和实然混在一起,就像说台湾已经是个国家一样荒谬。
: 当然,在一个社会的公义意识还没成型前,
: 是必须先以法律来增进公义,保护弱势,
: 但我之前已经说明了,
: 只规定老弱妇孺不够客观,
: 若是规定让位给比自己更需要的人,
: 的确是比老弱妇孺更加能增进公义,
: 但也无法以客观方式判定,
: 到最後,还是得依靠良知。
: 我提出这个讨论,
: 并不是赞成以公义治国而放弃法律,
: 如此忽略现实的主张;也不是反对保护弱势,
: 而是想点出「老弱妇儒」这看似有保护弱势、增进公义,
: 实际上却有可能反其道而行的吊诡之处。
: 我认为比起「礼让老弱妇孺」,
: 「礼让给比自己更需要的人」这个共识,
: 会让更多弱势受益。
: 我目前是想不到法律要怎样规定,
: 才能完全落实「礼让给比自己更需要的人」,
: 法律若能完全做到,我当然举双手赞成。
问题不在法律怎麽定 而是做的人怎麽做
标语定得再好 执行力也可以很差
所以不是老弱妇孺这些字不够客观的问题
而是国民素养不足 定义再明确/漂亮字写得再多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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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2.194.134
1F:推 PRAM:那以後搭公车大家都站着吧, 只有老弱妇孺坐着, 你觉得好不好 09/21 11:52
2F:→ magicpd1983:博爱座应该只是形式上,要不要做还是依情形而定吧~ 09/22 00:15
3F:推 Arton0306:一楼的你的问题有发生吗 而且和讨论串有关吗 09/25 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