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sysu12345 (Mon)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逻辑与事实?
时间Thu Jul 20 08:44:38 2006
西方科学的那套逻辑推演的思考方式
应该是从物理学的精神而来的:
有系统的观察 提出假说以解释现象
再借此假说预测和改变未来的现象
如果这个假说禁得起长时间的考验而不出错
这假说就变成了定律
新的假说就可以用此定律为基础
再来解释其它现象
如此不断地往上架构
而能解释及改变各种现象
这种经由不断观察 假设 实验 推翻与建立的过程
类似中国一句成语 "格物致知"
穷尽一切事物的最基本
从物质科学来看 这种科学会越变越细 越分越多
因此会越来越复杂 所以人们会困惑:
"究竟现在所谓的真理与真相会不会在未来被推翻呢?"
暂时跳脱格物致知的思考
回头来看看中国的道德经是怎麽说
老子开宗明义就说了 "道可道 非常道"
也就是说 "这世界上所有的道 其实并不是道" "你说他有道 其实他没道"
有点类似 "见山不是山 见海不是海"的观点
言下之意 我们观看事物的角度 切入点不同 我们看到的东西就不同
这跟量子力学所提的 粒子说 波动说 的二象精神 是不谋而合的
科学当然有主观成分 你的观察点 再进展到提问的切入点 这时就产生了主观
这其实是由主观而意图建立的客观
实验并不是检验真理的不二法门
"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方法
能做到的 才是真理
所以当今很多学说 都难免有例外
代表它在某些地方是失败的
也就是 它并不是真理
现代科学的盲点在於分工越来越细
硬是要在鸡蛋里挑骨头
表面上看来是百花齐放
套句古语 "智者察同 愚者察异"
研究方法应该是整合既有的东西 努力打造大一统的理论
而不是越分越细 应该放诸四海皆准的
※ 引述《pochadog (等待)》之铭言:
: 事实的存在与不存在,可以以各种方法定义。
: 定义的标准,以人主观和客观的因素而定。
: 常常有人说"眼见为凭",以所见为存在的依据。
: 或是以逻辑推论的方法,推导出事实。
: 但是问题就在这边....眼见为凭,
: 你要如何去证明你一辈子不会看到的事物为真实的。
: 你如何证明..E=mc^2 是正确的?你如何证明牛顿三大运动定律是正确的。
: 即使你用你的方法证明出来了,但所为的例外那又该怎麽解释
: 不是应该要再你的理论或逻辑之内嘛?有例外,就代表逻辑推论有错误的地方??
: 眼睛所看不见的东西,并不代表他不存在。看到的,又可能只是假象。
: 以逻辑推论,会有例外的出现。那麽,假说和学说在还没有被推翻之前,
: 就是正确的嘛?
: 那事实,是非,对错....等,
: 又有谁能够完全的确定呢?只要是人为,必有主观。
: 即使是法律也是一模一样,客观(主观的集体!?)加习惯..
: 在这个法律之下,牺牲了一部份的人的利益,法律又有什麽值得遵守的??
: 还不是建立再多数人的,而不是建立在"全体的"利益。
: 看的懂得人,有心回答的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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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amer:反了。 07/20 09:54
2F:→ gamer:别忘了在以前是只有哲学,科学是工业革命之後的产物。 07/20 09:54
3F:→ gamer:所以应该说是哲学那套方法被用在物理学上。 07/20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