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awenc (我要吃菜脯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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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求助]租屋合约怎麽签才好??
时间Thu May 27 15:45:03 2010
在目前房屋的不动产转让登记正在办理但是尚未办妥的情况下:
1.AB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确定已经成立并生效了?
《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
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
1.1 若否,马上跟A签约就对了
因为这表示现在A在法律上具有完全的资格可出租给你
就算日后房子卖给别人了,还是受到“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
效力。
1.2 若是,则比较复杂,因为即便AB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但房子所有权还属于A
以后有可能: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1 若后来登记没过,则A对B构成债务不履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你无关
此时屋主还是A,所以还是跟A签约为宜
1.2.2 如果你现在就跟B签约,B会变成无(所有)权出租
虽然未来应该会顺利移转登记完毕,但那也是之后的事情,你就确定必然OK?
2. 在无法联络上A的前提下,建议:
2.1 先请仲介提示全权委托书,以证明委托范围和委托期限,否则一切免谈
2.2 如果仲介的委托书只注明处理房屋的买卖事宜,不包括租赁的话,那也不用谈了
2.3 如果经确认,1)仲介的委托书OK;2)AB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且已生效
在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要求与仲介(注明代表A)、B签订三方的《协
议书》(《委托书》作为不可分割的附件),约定:
2.3.1 A在此确认:在2010年7月31日以前,在任何情况和条件下均愿意将房屋优先
出租给你,并配合有关事项;如果日后AB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任何原因无
法履行,亦将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
2.3.2 B在此确认:如果已经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承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2.4 承2.3,则你可以直接和B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5 六月份快到了,要是可以等到B正式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后再向B租,这样最好了
※ 引述《lcjj (哇哈哈)》之铭言:
: 不知道可否po在这里
: 我们看好了一间想租的房子,目前房子在A房东名下,但A房东正要将房子卖给B房东,
: 买卖手续在处理中要到6月才完成。
: 仲介表示A房东不在国内,而且已全权委托仲介,所以叫我们直接跟B房东签约即可,
: 如果到时候AB买卖没有成功的话,合约就视同跟A签的。
: 请问像这样的case要怎麽处理比较能保障自己? 合约应该跟谁签呢?
: 需要特别看甚麽证件、合约? 还是能在合约上注明甚麽保护自己呢?
: 实在好不安喔> < 希望大家可以提供一些意见或经验
: 谢谢各位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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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侬好!工号三零两,亲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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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2.66.92.86
1F:推 lcjj:非常谢谢您说明的如此详细,我会再跟仲介询问清楚, 05/27 16:09
2F:→ lcjj:我自己也觉得最理想还是等B拿到产权再租比较安心,非常感谢!! 05/27 16:11
3F:推 windwild:发哥 太屌了 军旅版版标的哽耶.... 05/28 20:27
4F:→ hsiawenc:不错哦,嘿嘿 05/28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