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nwei (世界的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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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第一次ECFA就上手
时间Tue Apr 27 07:36:48 2010
近日来, 台湾民众十分关注ECFA这个火热的话题,
对於在中国工作的台湾人来说,也相当的关切。
每天都听到有人在问,什麽是ECFA?
小弟在此分享一些自己的统整和观点,有兴趣欢迎讨论。
1. ECFA是什麽?
认识我的人可能曾经在我的MSN或脸书噗浪看到我的翻译:
Extremely Confusing Fxxcking Agreement
这虽然是一个嘲讽的翻译,却也相当程度表现出目前的现况。
一起来看看国家最高领导人马英九总统的定义(摘自辩论会):
" ECFA包括以下三项主要内容内容:
a. 减免关税,台湾到大陆的关税减少会增加出口。
b. 投资保障,台湾到大陆的投资估计有两千亿需要好好保障。
c. 保护台湾智慧财产权,我们创作人的版权。"
首先我要说(蔡英文主席在辩论时也提出),b和c两项根本是硬放进去的,
目的在於美化ECFA,让它看起来利益较大,也较不容易彻底看明白。
其实ECFA的最主要内容就是降低贸易壁垒,特别是关税的减免,
其他内容根本无需和此次谈判挂勾,就算有也只是附加的项目而已。
此外,这里所谓的关税减免是双方的,
虽然马总统在辩论中试图用政治语言仅陈述出口可能因为关税减免而增加,
却刻意闪避中国产品进口关税减免所可能带来的其他冲击。
为什麽我说ECFA的本质就是降低关税?
因为这份所谓的框架协议(Framework Agreement),
是为了正式的自由贸易区(FTA)所签的前期协议。
换言之,最终目的是建立双边的FTA。(以符合WTO要求,容後详述)
ECFA除了会包含未来FTA正式协议的纲要架构与目标,
还会包含所谓的早收清单(Early Harvest List),
所谓早收,就是在正式成为FTA之前,双方选择部分的关键产业先行减免。
结论:ECFA的本质就是和中国互相降低关税,为了最终成立FTA所签署的框架协议。
其关键内容除未来协议纲要架构与目标外,还有早收清单。
2. 早收清单的重要性?
有关注相关新闻的人们都会发现"早收清单"这个词汇不断被提及,
在野党不断的强调要政府公布早收清单,而政府以谈判机密为由迟迟不肯公布。
早收清单,如前段所述,指的是ECFA签署生效时先行减免关税的产品与服务项目,
从我国出口中国的减免产品项目会因关税减免而获益,
同时,获得减免关税的中国产品也会在进口上占优势,而侵害相关本国产业。
因此,清单的项目影响了ECFA签署所可能造成的冲击。
然而,政府由於政治考量迟迟不肯公布清单内容,
我国获得减免关税的产业传闻中又是石化汽车等,
不免让民众产生疑虑,怀疑这样的签署是否只是图利特定财团。
(坊间甚至有所谓两岸太子党的说法,在此就不予讨论。)
3. 签署ECFA带来的利益是什麽?
政府部门宣传文件上的主要论述很简单:
* 取得领先竞争对手国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优势
* 吸引外人来台投资,有利台湾经济结构转型
* 成为外商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优先合作夥伴及门户
* 有助於产业供应链根留台湾
* 有助於中国大陆台商增加对台采购及产业竞争力
* 有关加速台湾发展成为产业运筹中心
其实後面几项通通可以不用看,因为所有的前提都架构在第一项之上。
也就是说,政府认为ECFA所带来的关税减免可以成为我国产业进入大陆市场的竞争优势。
这就是马总统不断挂在嘴边的"免税商店必胜"类比。
"如果两家商店一家要税一间免税,大家一定都去免税店买"是他的基本逻辑。
这逻辑是否正确?其实稍微思考一下就知道这只是个思路的陷阱罢了。
这个论述背後隐含的大前提是,两家商店卖的东西是一模一样的,包括价格和品质等。
但是在现实世界的贸易当中,怎麽可能两个国家不同厂商的东西是一样的?
更何况,有太多的产品不是只拼价格的,
光靠拼价格战生存的产业,怎麽能够作为支撑台湾经济的主轴?
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关税减免的确会增加产品的出口量,
这个影响也不会是全面性的,而且也不是一个长期的竞争优势。
这方面具体到底影响有多大,说实话没人能估计,
因为到现在为止没人知道是哪些产业和产品,当然无法推算。
更何况,这样的推算只计算出口的利益,尚未考虑进口替代的威胁。
4. 现在不签,台湾就要边缘化?
政府不断的重申,不签ECFA,由於东协加一已经建立,我国会因此边缘化。
事实是什麽?
根据蔡英文主席的说法(马总统也没有否认),
经济部自己做出来的评估认为,
东协加一成立後对台湾的影响微乎其微(约占GDP的0.03%)。
其中一个原因是东协成员国和台湾出口到中国的主要产品并不相同,
而且如前所述,关税减免并非唯一解药。
辩论会上,由於东协加一被质疑影响相当小,
马总统又提出另一个说法,说是我国主要竞争国日韩都"即将"和中国签FTA,
因此作为总统应该未雨稠缪,及早做准备。
然而,实际上日本和韩国都还对是否要和中国签FTA有太多的疑虑,
不仅仅是经济上,还包含政治上和区域战略上的各种考量。
现在就断言日本和韩国必然会和中国签FTA,实际上太过於夸大了。
笔者并非全盘否定马总统的说法,
我认为,作为政府领袖,未雨稠缪的去思考所有的选项是应该做的。
但是,马政府却一再的强调ECFA一定要签,越快越好,
这不免让人怀疑,这究竟是一场"谈判"还是一场"投降"?
在现有WTO和APEC架构下做渐进式的谈判,为什麽不能是选项之一?
5. 签署ECFA可能带来的冲击?
如果说出口是最大的利益,那麽中国产品进口造成本地产品的替代就是短期主要冲击。
套用我先前的逻辑,其实关税并不是决定购买与否唯一的原因。
但是为什麽很多传统产业会有疑虑?
因为相对而言,我国出口产品以高科技为最大宗,
这类产品由於技术的领先,不见得有生产。
而中国进口的产品多为劳力密集产业,可替代性相对较高。
当然,因为政府不愿意公布实际的清单,所以也无从评估和讨论。
但是实际上,政府也无法否认的确会有冲击,
因此喊出了有950亿的基金来辅导受影响产业,
可惜并没有提出这些钱究竟如何使用的详细说明,
更不知道这些成本是不是有大於我们实际上获得的收益。
整场辩论下来我只记得,马总统请大家信任政府会保护相关产业的权益。
至於相不相信,见仁见智吧。我个人从来没相信过六三三就是了。
另外一个主要冲击是蔡主席有提到的产业大幅调整所引发的所得重分配和社会结构重整,
这部份蔡主席并未用浅显的口语说明清楚,但其实这影响的层面更大。
为什麽ECFA会造成产业大幅调整?并不是因为短期的早收清单,
而是因为在WTO的架构之下,要符合FTA的条件,必须长期要大幅度全面减免关税。
(这部份比较复杂,容後说明。)
由於最终必须要开放至少八九成的产品免关税,
加上中国产业对我国传统产业和农业的替代性较强,
势必需要解决进口替代後产业转型或是从业人员转业的问题。
说实话,这部份的冲击难以预估,但是绝对不是小事一桩。
但马总统在蔡主席多次的质问之下只说:会用租税政策和社福政策解决。
如此空泛的解决方法,实在难以令人放心。
至於马总统所保证的"任内绝对不增加开放任何中国农产品进口"等等承诺,
也只是逃避责任的政治语言而已(容後详述)。
6. WTO跟ECFA到底有什麽关连?
WTO有几项基本原则,其中有一项"最惠国待遇",
意思是,所有WTO的会员国都应该享受相同的贸易待遇,
也就是说,当我决定对A国的关税降为0的时候,就必须对其他一百多国都降为0。
其中唯一的例外是GATT第24条规定的FTA。
当符合这条所说的FTA条件时,可以不受最惠国待遇原则所规范。
那麽,这里所谓的FTA必须符合什麽条件?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必须将"绝大多数的贸易"上的关税及其他形式贸易壁垒消除。
(绝大多数的贸易,原文是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 简称SAT)
另外,对於FTA完全生效前所制定的过渡协议(此例中就是ECFA),
必须要提出计画在合理的年限之内达成前述的消除绝大多数贸易壁垒。
1994年签署的对GATT的understanding里面则明确指出此"合理年限"是十年,
除非双方觉得十年有实际上的困难,并且必须向WTO的货品贸易委员会提出解释。
这就是蔡主席在辩论中不断提及的"十年内开放90%的市场"。
在此我们先假设十年90%的说法成立(百分比和年限有可能不同但影响不大,容後说明)
也就是说,中国对台湾的产品出口必须要有90%完全不受限制。
换言之,许多现在有关税的商品会变成免税,禁止进口的商品也必须解除。
这也是为什麽蔡主席不断质疑马总统,未来农产品还是必须开放,对策为何。
马总统的答案则是:"保证任内绝不开放"。
暂且不论这保证是不是靠谱,其实打的主意是:等我卸任就不干我事了。
甚至如果不小心政党轮替,还可以说是民进党任内开放的。
总而言之,ECFA签署时,就必须明确规范未来逐步的计画和时程。
台湾必须要面对的就是未来十年内相当多的产品要开放进口且免除关税。
这才是对台湾冲击最大的长期的威胁。
7. 十年90%到底是不是必须?
这次辩论会上其中一个焦点就是这个问题上的争执。
如前所述,十年是明文规定的,例外者需要对WTO提出解释。
而所谓的"绝大多数贸易"(SAT)则是没有数量上的详细规定。
但是实际上已经签署的FTA多数都是开放了80~90%左右。
马总统和政府机关所提出的解释则是说,
所谓90%和十年都不是硬性规定,也有许多的例外。
(请参考以下网址:
http://tinyurl.com/27q59rk)
我们来仔细看看这些例外吧。
在百分比部分,其中有很多所谓的例外只是差一点就90%,根本算不上什麽例外。
我们把三个百分比明显较低的例子拿出来仔细看一看。
其中一个被拿来作为主要宣传的是NAFTA当中的墨西哥。
这其实是欺负民众不懂NAFTA的历史背景,
当时美国和加拿大彼此之间要达成100%自由贸易,
但是墨西哥是开发中国家,不可能将它也设定为100%。
更何况NAFTA签署的时候WTO根本还没成立啊!
其二是中国和巴基斯坦,彼此都只开放三成多。
说实在的,巴基斯坦贸易全球排名不知道倒数多少,
这个案例实在没什麽参考的价值,因为也没人会在意。
其三则是印度和新加坡,数据显示新加坡100%开放,但印度只开放23.6%。
乍看的确是很大的差异,但请仔细看他的footnote,我在此引述:
"根据2008年印度答覆欧盟书面提问其关税自由化比例过低一节,(WT/REG228/3),
印度答称此为第一阶段降税,缔约双方将於协定检讨机制下续行自由化,
且依双方2007年10月第一次检讨之结果,印度降税涵盖范围已增至80.73%"
简言之,印度的确被其他国家质疑这个问题了,
而且实际上的涵盖范围也已经修正到80%以上,而非表列的23.6%。
这说明了过低的开放比例的确会遭受他人的质疑而必须修正。
至於年限的部份,其实10年和10多年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重点是大方向的确是必须绝大多数的贸易都开放,
国贸局所举出的例外当中,很多都是11~12年,这直接跳过,
其中有多少是WTO成立之前就签的我也懒得去查了, 相信肯定有一部分。
但在既存的数百个FTA当中,也只举出了十个左右的"例外",
证明WTO所规范的十年还是受到多数人的遵守的。
的确,年限和百分比都是谈判该处理的项目,现在断言还太早。
但是比较有参考价值的数据应该是中国和其他国家的FTA签了什麽。
若参考政府不断提起的东协与中国的FTA,实际上就是协议十年内取消90%的贸易壁垒。
马总统只是一直重复的强调,这是有例外的,不一定需要遵守等等之类的,
事实却告诉我们,WTO的确有一些具体的规范,而且所谓例外也并不多。
政府光是告诉民众:这不是硬性规定的,不见得要遵守,
却忽略了实际上我们在谈判中的地位,也轻忽了其他国家对我们的关注。
8. 总结
综上所述, 我个人有以下结论:
a. ECFA的利弊还很难评估,且必须注意考虑长期对我国所造成的冲击。
b. ECFA并不如政府所宣传的那样急迫且无可取代,我们还有别的选项可以考虑。
c. 政府若要主张ECFA非签不可,还需要拿出更好的证据和分析。
d. 称职的政府应该花充分的时间权衡利弊得失并且考量各种替代方案而非大胆躁进。
e. 决策的过程应该更透明化以获得主流民意支持和了解,不该黑箱作业。
写了一堆字,希望有人有耐心看完,
也希望对不理解的人能够有帮助。
Alen Wei @ Shanghai
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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