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vilu ()
看板Wen-Shan
标题[公告] 丼饭事件
时间Sun Jan 23 14:27:01 2011
好好的丼饭要变吵饭
要去哪吵随便你
请勿来影响大家使用文山板的心情
相关文章勿再发文或回文
关於那间餐厅的任何文章
请於一个月之後再放上来
否则只好请出水桶哥了
版工 vivi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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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4.97.183
1F:推 dreamingfly:可以水桶我没关系 (拜 01/23 14:31
2F:推 stuppi:版主看到上面那篇才发现不只丼饭50元 之後还用分身PO了食记 01/23 14:41
3F:→ stuppi:请问那需要删文吗 会不会误导版众? 谢谢:) 01/23 14:42
4F:推 stuppi:又用标题去看了 不少篇耶.....好像不应该再去查 可是... 01/23 14:45
5F:→ Class:恳请版主处理後备份存档,避免日後不知情版友继续蒙骗受害 01/23 14:49
6F:推 returnto:吵饭XD 01/23 15:01
7F:→ z010389:这麽多分身还真是猛... 01/23 15:26
8F:→ vivilu:s大指的误导板众是指....? 01/23 16:17
9F:推 longya:可以水桶那些分身吗 很烦 01/23 17:44
10F:推 Attui:好多分身喔 都看不懂了 01/23 17:47
11F:→ HolyBugTw:考虑一下,不管怎样都要先自介如何? 01/23 21:40
12F:推 kencunning12:分身弄成这样,吃相真的很难看 = =" 建议水桶分身+1 01/23 21:54
13F:→ watasiku:无论东西好吃与否,开分身老王卖瓜这种事本身就很点点点 01/24 00:48
14F:→ watasiku:,这跟写假食记跟试用文不是相同吗,有生意差到需要用这 01/24 00:49
15F:→ watasiku:种手段?赞成水筒全部分身! 01/24 00:50
16F:推 Lailungsheng:推~开分身真的很糟糕. 01/24 01:21
17F:推 edabass:刚才爬了一下这家店的文章 我不会想去吃 01/24 01:56
18F:推 xyzzz:C大厉害 :P 01/24 12:30
19F:推 yajenhina:那些老板的分身假装出来的食记 要全当广告文吧 01/24 14:21
20F:推 QQminiai:我也建议水桶分身+1 广告文实在太夸张 01/24 14:34
21F:推 stuppi:版主抱歉 就是他用分身PO了两三篇食记 会不会有广告嫌疑 01/24 16:10
22F:推 kilio77:C大认真了!! 01/24 16:56
23F:推 temel:已寄信给板主说明,不希望采取法律行动,请自重 01/25 09:03
25F:推 coingate:可公评的事情要告什麽? 01/25 21:30
26F:推 ilovekr:法律行动不是挂在嘴边的,真的有本事不会明着来 01/25 21:55
27F:→ watasiku:不太能理解要采取什麽法律行为?若真的光明磊落,怎不直 01/25 22:42
28F:→ watasiku:接公开版面说明,用分身PO假食记本来就很差劲 01/25 22:43
29F:推 temel:直接公开版面说明??可以吗,板主不是说不行?? 01/25 23:02
30F:→ temel:去过店里的人就知道,店里的电脑是可以上网的 01/25 23:03
31F:→ smena:不知店里的网路有没有固定IP @@ 01/26 09:11
32F:推 ldwang:景华街50-70元选择有很多,这边上班的我很幸福。 01/26 09:58
33F:→ ldwang:相比万芳,80-120消费个人多是万芳解决。 01/26 10:02
34F:推 ldwang:老板你110便当跟180忘了啥定食我都用过,都不错 01/26 10:05
35F:→ ldwang:每天想吃的心情都不太一样,将来一定都会吃到 01/26 10:06
36F:→ ldwang:希望您不要花时间在没内容的广告上,否则,会反感的。 01/26 10:09
37F:推 CHIAYU817:ridosa的连结是广告~ 01/26 17:14
38F:推 xyzzz:开分身、假食记、真广告被抓到是要采取什麽法律行动 ? 01/26 21:30
39F:推 Drink43:我不了解可以受公评的事情到底要告什麽? 01/27 00:46
40F:→ Drink43:法律不是用在这边的...就算你用 也只会稳输 01/27 00:48
41F:→ watasiku:看了上面推文,大概猜到店主要说的了:同IP是因为有客人 01/27 00:51
42F:→ watasiku:在店内上网,所以有这种事很正常。但这种说法我觉是信者 01/27 00:52
43F:→ watasiku:恒信,不信者恒不信,我持保留态度。反正就跟看食记一样 01/27 00:54
44F:→ watasiku:,每个人味觉不同,别人说好≠自己会好,看过就好,反正 01/27 00:54
45F:→ watasiku:若觉这是间雷店别靠近就好,留给时间来公评即可 01/27 00:55
46F:推 temel:寄信给板主也不处理,那只好提告了,我已经提出说明了 01/27 08:40
47F:→ temel:去看看说是我分身的id ,再去查查ip吧,是不是不同 01/27 08:41
48F:→ temel:开分身有就是有没有就没有,这不是什麽可受公评之事 01/27 08:42
49F:推 temel:我的电脑是放在柜台上的,熟客都会在等餐点时上网 01/27 08:44
50F:→ smena:其实把帐号丢给PTT的站长也能查出是不是分身 01/27 10:07
51F:→ smena: 帐号部 ID_MULTI 01/27 10:09
52F:推 ilovekr:赶快去告,说网路代号ABCD为同一人会有名誉受损的可能?! 01/27 11:20
53F:→ ilovekr:连名誉受损都没有哪来的诽谤.... 01/27 11:22
54F:推 Attui:真的告了记得po版 我想看後续 01/27 12:25
55F:→ email1105:h不好意思 请问一下 所以TE大是前一戈的老板吗 01/27 14:02
56F:推 dreamingfly:t老板好样没看懂公告的内容 01/29 11:08
58F:→ dreamingfly:有空的话可以再看一次喔 01/29 11:08
59F:推 QQminiai:这位老板啊 和气生财吧 动不动就乱告人的 我看你还是 01/31 14:01
60F:→ QQminiai:不要做生意好了 吃个饭可以搞得这麽生气你真厉害! 01/31 14:01
61F:推 temel:很多人都误解我开分身写食记,当然要提告做澄清 02/01 21:39
62F:推 temel:还有板友写信来攻击,这也会一并处理 02/01 21:44
63F:推 Avengers:我又不是分身,我才刚从美国回来 02/04 00:48
64F:推 yajenhina:窝刚从家哪打毁来~中文缩的不太好 英文也缩的不太好 02/07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