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er1 (拍嘎爪得白酱)
看板Warfare
标题Re: [讨论] 兵多到底该不该分兵?
时间Thu Oct 5 15:51:03 2017
※ 引述《ccyaztfe (best_troll_tw)》之铭言:
: 孙子兵法是有说,兵力比对方多一倍就可以开始分兵了
: 但是历史上不乏分兵然後被各路击破的案例
你读错了!!
十则围之,五则攻之;
攻方兵力不足十倍,那五倍於敌人就只能硬嗑消灭敌人;
倍则分之:
只有敌人两倍,攻方要设法分裂敌人,引诱敌人分散兵力,然後造成攻方主力对敌一部有
五倍以上之局部优势迅速消灭敌人。
不是倍的那边自己分。
: 萨尔浒就是经典
: 那不分兵呢?
: 坎尼会战,罗马兵力两倍於敌,选择正面对干,然後就 。。。
: 所以各位认为分兵的依据是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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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gicqw: 有两倍优於敌人的兵力,就分为两部,一正一奇攻敌。 10/05 16:08
2F:推 Oswyn: 倍则分之的确有人解为分自己,但这一串战法的之都是指敌人 10/05 16:12
3F:推 PAULDAVID: 看地形容不容许你全塞还调度得动 挤在一起容易被对方小 10/05 16:38
4F:→ PAULDAVID: 突击小侧袭就全体卡成一团自陷混乱 还要看你的指管通情 10/05 16:39
5F:→ PAULDAVID: 能力 越到近代管理方法通信方法越佳则越便於单一指挥部 10/05 16:40
6F:→ PAULDAVID: 统筹调度 反之超越了指管通情能力上限的分兵则是为了 10/05 16:40
7F:→ PAULDAVID: 分权给独立单位主将自行依战前训令自主裁量行动 举例来 10/05 16:42
8F:→ PAULDAVID: 说 拿破仑时代的上限大约是10万人 10万人以下可以依靠 10/05 16:43
9F:→ PAULDAVID: 优秀参谋协力来做战术微操作 超过不管主将参谋能耐如何 10/05 16:43
10F:→ PAULDAVID: 经常只能把部队一齐摆开平A过去 如果主事者不愿分权授 10/05 16:44
11F:→ PAULDAVID: 下独立行动独立指挥 就只能结大军打硬仗了 10/05 16:45
12F:→ rhchao: 「之」还有另一种解释:句尾助词,无义。 10/05 17:05
13F:→ rhchao: 然後倍则分之解为分敌人,下句敌则能战之会遇到一种质疑: 10/05 17:07
14F:→ rhchao: 可用兵力较少时,分化敌人的动机应更为强烈,为何此时反而 10/05 17:08
15F:→ rhchao: 就直接战之了? 10/05 17:09
16F:→ Oswyn: 敌则、应该是二边相敌=兵力相同,下句才是少则能逃之? 10/05 17:23
17F:→ rhchao: 可用兵力较「倍」时少。 10/05 17:26
18F:→ rhchao: 有两倍兵力时要分化敌人,结果兵力跟对方相同时正面对战? 10/05 17:27
19F:推 leptoneta: 敌则战之是要摆开战阵迎战 不是要进攻 10/05 17:32
20F:推 leptoneta: 也有说法是要根据情况再决定是否要交战 10/05 17:36
21F:推 rosseta0702: 正确理解 10/05 23:31
22F:推 higger: 1楼M大讲的才是对的... 10/06 15:08
23F:推 leptoneta: 1楼搞错受词还对??? 10/07 00:37
24F:推 higger: 倍则分兵"对抗"之~文言文优点是精简~缺点是讲对仗 10/07 01:52
25F:→ higger: 所谓分化敌人云云~五、十倍就不用做?有机会成功就要做嘛~ 10/07 01:54
26F:推 unclefucka: 正合奇胜不是要你分成两部分,是说正面相抗,奇兵破敌 10/07 08:23
27F:推 leptoneta: 照你翻法十倍也不能攻只能围 需要自己补太多字了吧 10/07 11:11
28F:→ leptoneta: 创新见解要有其他例子当佐证 10/07 11:12
29F:推 schooldance: 本篇正解 10/13 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