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tterflies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
看板Warfare
标题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时间Thu Nov 25 16:56:20 2004
各野战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同志们,南方各游击区人民解放军同志们:
由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团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所拟定的国
内和平协定,已被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拒绝。南京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员之所以拒绝这
个国内和平协定,是因为他们仍然服从美国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匪首蒋介石的命令,企
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推进,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经过双方代表团的
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八条二十四款,表示了对於战犯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於国
民党军队的官兵和国民党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宽大处理,对於其他各项问题亦无不是从
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作了适宜的解决。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决
心将他们发动的反革命战争打到底。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在今年一
月一日所提议的和平谈判,不过是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向前推进,以便反动派获得喘
息时间,然後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势力。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南京李宗仁政府所
谓承认中共八个和平条件以为谈判基础是完全虚伪的。因为,既然承认惩办战争罪犯,
用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国民党反动军队,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以
及其他各项基础条件,就没有理由拒绝根据这些基础条件所拟定的而且是极为宽大的
各项具体办法。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你们: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乾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於抵抗的国民
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
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
(三)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後修正案。
对於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後修正案的
大意和他们签订地方性的协定。
(四)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後,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并愿意於国
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一次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 朱 德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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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重视陈水扁的发言,我很藐视他,因为他的嘴里说不出真话的,他讲的
都是谎言。
--唐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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