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Arsene 风之谷卫鹰 )
看板Wanted
标题Re: [徵求] 这种人怎麽办= =+
时间Sat Jun 2 13:19:20 2007
依据
台湾学术网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二、使用方面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帐号,并且只有注册者才能张贴文章,使用者应为自己所
张贴的每一篇文章负责,并遵守下列三点要求:
(1)禁止利用BBS做为传送或发表具威胁性、猥亵性、攻击性、毁谤性及有商业
版权、商业广告营利、专利性的资料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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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电脑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之电脑系统、或其他类似之情形者,皆
在禁止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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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时,使用者必须注册完全,必须告之〝真实姓名〞、〝地址〞与〝电子邮
件地址(e-mail address)〞,注册不全或违规使用者,系统管理者(SYSOP)有
权清除其帐号。
所以借用帐号是已经有违反规定的
因此!只要原帐号主人日後跟版主申诉有人违法使用他人帐号
我会给本尊永久水桶
以上
也请使用者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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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你再怎麽样的千杯不醉! ▄▃
╔▇▇▍ 面对爱情,你还是会醉的!! ο▇▇╖
╚██ 我可以不喝酒,但是爱情呢!? ██╝
▅▆▇ ▇▆▅ ψoracles
PTT2个版 =>
自然就是美=>
天狼星=>
VOT1077
http://www.wretch.cc/album/vot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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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70.103
1F:推 potatocake:哇塞还被m 噗 谢谢解答 06/02 13:35
2F:推 ppkkll:帐号这样借来借去,尤其还PO文,这样真的会有很多麻烦吧! 06/02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