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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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生命的意义与荒谬
时间Thu Mar 15 11:33:35 2018
原PO的一些分析及思路是精彩的;
作为业余哲学学习者,我也从中学到新东西。
限於时间及篇幅,
以下仅对本文提一些我的理解及供讨论的问题与想法;
我个人对本文欣赏的部分就不多加着墨,请见谅。
※ 引述《Sociology56 (理性化的牢笼)》之铭言:
: 对这问题很感兴趣,花时间整理了下自想法,与各位分享、讨论。
: 一、
: 哲学其中一个大哉问为:「生命到底有没有意义?」探讨问题是之前首先要先明白定义何
: 谓「意义」。在此下一个通俗且简单的解释:「能被意念触及并理解。」而存在主义所批
: 判的,便是「理解」被理性所绑架,变成倘若未活出理性所定义的指标,理想与现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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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的思维,这边是暧昧的;
是要批判康德主体论哥白尼革命所建构的「理性」,
还是要批判康德主体论想要去证成的牛顿力学及其衍生的「现代科学」?
问题就在於,「理性」概念是歧义的,故这个批判会走入死胡同,
大致就是1968学运的困境。
我主要的角度是说,存在主义应该往下走到海德格-高达美,
就是语言先於此有(语言是存有的居所)、语言的历史性等等
(理性概念要回归到语言概念的整全性)。
(当然,本文作者谈的主要概念之一的「理解」,就是海德格-高达美的主题;
所以可能作者有意识到相关的探讨?
最起码哈伯玛斯、沙特等的思想都跟海德格是相关的...;
不过批判理解概念是尼采就已经做的事情了)
: ,便产生了荒谬感,白话点说就是:「事情不应该是这样啊!」生命也因此欠缺意义。由
: 此观之,在遵循理性定义、衡量的同时,也产生了对人事物应如何表现的期待感。
: 然而,前述对理性的批判,对於主观理性之於客观事实,以下称模式(一),以及客观理
: 性之於主观事实,以下称模式(二),两者的分别却未详述,但我认为两种关系模式,对
: 於「荒谬」之事的态度与处理方式有所不同,故以下以为补充。简单来说,主观所代表的
: 是个人(A),客观所代表的是个人(A)以外所有人事物,小的为单一他者(B),大的
: 则可以到「普世」(C)范畴。前述列举的两种客观(B)(C),由於个体(A)与个体(
: B)互动较为对等,难以明确看出模式(一)、(二)的差异,而个人(A)日常也不会仅
: 仅都是与一位他者(B)互动,故本文所说的「客观」,定义限缩为「个人外较大群体,
: 乃至普世。」
推 zxas12369874: 还是有点不懂 立场不同所以对事情的看法也会不客观 02/03 22:21
→ zxas12369874: 的意思? 02/03 22:21
客观跟主观的区分问题,影响到原PO本文後面的思路/架构。
也是推文者产生理解问题的原因。
: 模式(一)所说的主观理性之於客观事实,例如,一位劳工对於低薪高工时的现状;模式
: (二)所说的客观理性之於主观事实,例如保守社会之於一位同性恋者。显而易见,两者
客观、主观是相对的?
或是相互冲突的?
低薪高工是一种客观还是主观?
「低薪高工」很可能是一种比较後的产物,
所以有自认为弱势的劳工出来抗争,
也有连抗争都做不到的更弱势之劳工...。
「保守社会」的独断论,是一种主观或客观?
同性恋者的性倾向与生活、社交模式,是一种主观或客观?
(保守的独断论者是「大群」,还是支持同性恋的人是大群?
哪个偏向「普世」的客观性?
而若只是比大、比多,那弱势是不是永远不可能有普世的接纳?)
若这些区分找不到「参照点」,
就是真正「客观」的依据,
那麽无论对抗、顺服、逃避、去除固有价值判断/自然态度的理解(?),
这些到底是对应外在的主观、客观,还是其实只是内在的主观或客观?
也就是说,一切抗争、顺服、逃避,
若找不到确实的参照点,
可能都是庸人自扰,
也可能是自己才是强势一方,却误以为弱势(例如军公教的抗争
--当然他们的确是权益受损,也可说是某些角度下的弱势,但相对而言...)。
: 最关键的差别在於权力的不对等。而这也影响到认知到荒谬後所采取的策略。强势方往往
: 可以以种种偏见、歧视,甚至透过制度设计或是镇压、屠杀打压弱势方,例如过去同性恋
: 被视为是疾病,需要强制接受治疗。然而弱势方之於强势方就没有这麽「简单顺利」了,
: 其可能策略模式将於本文第二、三节详述。
: 若荒谬必然存在,且显然我们无力去阻止其发生,人生似乎也因荒谬失去意义,反正没有
: 意义,那麽是否该因此放弃理解?甚至於荒谬感大到生无可恋时,选择自杀一劳永逸?在
: 放弃理解及考虑自杀之前,我想提出个看法:「理解运作的方式是否可以修正?」本节前
: 半部分,提及生命意义是透过理解而来,该理解是运用理性来认知,且该理性具有预设立
: 场,不符合其定义将被视为「非理性」、「荒谬」的。而我所思考的修正理解模式则尝试
: 舍弃「凡事应该如何才有意义」的想法,换言之,不要甫遭变故便尝试评价,在此之前,
: 先行思考两个向度,因果与比较,这部份将於第四节讨论之。
: 二、
: 本节重点在於讨论弱势方对强势方的策略之一:反抗。探讨前首先要明确定义之。所谓反
: 抗,是不服或不满他方的态度或行为,进而采取的对立行动,而且这对立行动,是持续进
: 行直到反抗者死亡或是成功改变现状为止。因此,偶发性的反抗行动,或是一开始反抗但
: 後来屈服,或是行为上顺从但是内心暗地不服,便不在本文所探讨「反抗」之列。学者卡
: 谬曾主张:「面对世事种种的荒谬,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反抗。」以不屈不挠的精神,挺
: 身而出对抗权威,不向命运低头。反抗一词所传达的是一个十分迷人的意象,然而在实际
: 运作上却有其不少的难行之处。
: 回顾从古至今曾存或现存的人,反抗者的数量是远少於不反抗者,主要是因为多数人缺乏
: 勇气吗?这可能过於简化原因了,对於人们何以选择不反抗,本节尝试以几种理论解释之
: 。首先是囚徒困境,假设有一群利害关系人彼此不能充分沟通,某日他们需要采取行动,
: 而行动的後果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所有利害关系人都选择反抗,那麽所有人都可以获
: 得满意的结果;第二种是当中有人背叛,那麽背叛的人可以获得最佳好处,仍采取反抗的
: 人获得最差的结果;第三种状况是所有人都选择不反抗,因此维持现状。」在预期可能出
: 现背叛者的情况之下,多数人便会采取不反抗策略。即便所有人开始采取反抗策略,也会
: 因为敌方以欺骗告知出现背叛者,基於保护自身权利不再更进一步受损,因而选择屈服。
: 破解囚徒困境,通说认为是反抗者彼此要有足够了解,确信不会有背叛者,并且事先建立
: 一套沟通(暗号)系统,来确保当敌方欺骗告知出现背叛者时,能马上知道对方是在说谎
: 。然而这破解法在实际运作上同样有其窒碍难行之处。首先是反抗者互相理解的困难,套
: 用学者哈伯玛斯的观点,即生活世界不同所导致。所谓生活世界,指的是一个人自出生迄
: 今,所感、所思、所遭遇……一切经验的集合,而这影响了一个人如何去看待自己以外之
: 人事物。也因为经年累月的差异累积,不同生活世界的人遭遇到相同事物,便会产生不一
: 样的感受,举例来说,假设有两位劳工,一位曾受雇主恶意虐待,另一位虽然曾因待遇问
: 题与雇主有争执,但经劳资协调後有了还算满意的结果,某日两人突然受到邀请参与劳工
: 社会运动,两人对於参与的意愿及参与时间的长短便会有所不同,涉及到以激烈的手段抗
: 争时,决心也会不一样。总之,相互理解的程度越低,互信程度也就越低,因此要以相信
: 不会出现背叛者之前提下进行合作,是十分困难的,更遑论其後的建立沟通(暗号)系统
: 。
: 第二则是理性选择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皆是理性的行动者,在行动前会权衡利弊得失,越
: 是重要的行动越是如此。因此,反抗一旦起心动念,亦会思及这麽做的後果,例如对方的
: 反击、自己行动能造成多大影响、采取反抗所要付出的机会成本…….,往往拥有或是负
: 担越多的人,越难贯彻反抗的行为。
: 论述至此,似乎可能产生本文高举「反抗是高尚的,不抵抗是懦弱且可耻的」的疑义,好
: 像真的如卡谬所说反抗是「唯一方式」。然而本文主张,反抗仅仅是面对荒谬的其中一种
: 手段,且它作为一种手段并非完美无缺,亦有其可能衍生的其他问题。像是自己采取反抗
: 所抱持的信念,是正确的吗?有没有可能受到有心人士操弄(如古代高举尊君、忠臣观念
: )?最可怕的便是没有人可以保证,付出代价所采取的反抗,会产生如自己理想中的结果
: ,这又创造了新的荒谬。当思及反抗种种不确定性,而现实中所面对面荒谬虽不太能接受
: ,但日子也还过得下去,故多数人选择维持现状,完全符合人情,又有什麽好批判的呢?
: 三、
: 本节重点在於探讨另两种弱势方对强势方的策略─顺服与逃避。以「期望值」观点来看,
: 相较於反抗有着太多不确定因素,顺服与逃避是最符合理性选择的策略。让我想到近期火
: 红的一句话:「逃避虽然可耻但有用。」但其实这句话亦有荒谬的成分在,既定义逃避是
: 可耻的,依反面解释,便是个人认知到普世崇尚的是勇於面对,在知此脉络下,仍选择逃
: 避策略,便是荒谬的行为。
: 以上稍有离题,回到本节主旨。首先谈到顺从,其大略可分为两种模式,第一种是接受了
: 客观价值,认为自己是荒谬的,进而改变自己,为完全顺从;第二种是不接受客观价值,
: 但迫於情势,不得不表现出客观价值所希望的样子,为不完全顺从,俗语「身在曹营心在
: 汉」恰能切合此状况。第二种状况往往会有严重的认知不协调(心理想做的跟实际做的不
: 一样),为了保持心理平衡,容易有自欺欺人的情况发生,而当无法自我欺骗时,会进而
: 转变成反抗或逃避模式。
: 逃避则可以简单归纳成三种模式:心、身、生。所谓心指的是心态,是指让自己对於所面
: 对的荒谬,不要再如此在意,但光空想是难以办到的,故需要借助外在的力量转移注意,
: 例如工作、宗教、虚拟世界……;而所谓的身则是指身体,亦即让自身远离荒谬发生之所
: 在,例如陶渊明归去来兮;最後的生指的是生命终结,也就是自杀,这是逃避的最终极形
: 式,因为选择这种逃避之後,就再也不用逃避了(对於不信永生或轮回的人来说)。在逃
: 避的所有类型中,自杀也是最饱受争议的,不仅仅是因为其逃避的性质,更多是涉及到伦
: 理道德,甚至是宗教上的问题。
: 本文重点之一是批判主观个体对於客观价值的种种要求是相当无力,也因此产生许多摆脱
: 不了的荒谬感,故此节并不打算论证自杀在道德、宗教上到底有无正当性,我只想提出几
: 个问题:(一)我们无法选择是否降生到世上,但何以我们也没有决定如何以及何时离开
: 的选择权?(二)当一个人觉得生无可恋,更确切的来说,想藉由自杀跳说现存的客观价
: 值范畴,既然已选择离开,自无遵循该价值的必要。而我们再以现存的客观价值,评论其
: 自杀行为是否合於道德是不是也是一个荒谬的行为?(三)因为有悖於他人,尤其是亲人
: 的期待或情感,便不能寻死。但反过来说,为何不是他人去理解、尊重自杀者之决定?生
: 命是自杀者的,但何以在面对他人与自己意志上的冲突时,必须舍弃自己的呢?这是意味
: 着自己的生命不属於自己吗?
: 即便提问是针对反自杀的质疑,但本文并不主张有自杀的念头便即付诸实行。沙特曾言:
: 「存在先於本质。」我的理解是,必须活着,才有後续发生意义的可能,活着的概念就如
: 同画布,我们必须有画布才有办法继续作画。未来会发生什麽事情非人所能尽料,「山穷
: 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虽然老套,但确实是个不错的比喻。太早「退场」因此错
: 过後来可能发生的转机,岂不可惜?因此在萌生厌世念头时,请尝试以各种理由给予自己
: 活下去的动力,即使从旁人看来并不构成理由。我亦曾有过几次厌世的想法,那时我就是
: 告诉自己:「没看到《烙印勇士》、《魔兽世界》的完结,怎麽可以就这麽死了呢?」当
: 还能找到一丝丝活着的理由,且能让自己觉得活着似乎也不错时,请努力地苟延残喘活下
: 去。
: 四、
: 本节主旨为尝试修正「理解」的观点。重点在於舍弃「凡事应该如何才有意义」的想法,
: 换言之,不要甫遭遇一事件便尝试去评价、论断,在此之前,先行思考两个向度,因果与
: 比较。光说明主张可能过於抽象,下面以一则简单的类比来说明可能比较容易理解。举例
: 来说,常看恐怖电影通常比少看,或几乎不看的人较不容易被吓到,是单纯肇因於「常看
: 所以胆子变大」这种虚无缥缈的因素吗?我想更具体的原因是,常看的人对於电影常用的
: 桥段已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甚至能於事前看到些徵兆,而预料到期後可能发生的惊吓场景
: ,因此减少了受惊吓的程度,故观影过程比较「淡然」,甚至好整以暇地边看边评论电影
: 情节。「常看恐怖电影」通常不是一部电影看很多次,而是看过很多部,也因而能比较。
: 「对桥段已有一定程度了解」,即明白某些徵兆(因)会导致某些事情发生(果)。
: 按同样的原理,套用在我们平时面对生命中的种种「恐怖桥段」上也是如此。当然,人生
: 问题比之一部电影复杂许多,我们并非全知全能,无法料知所有劫难的因果关系,进而趋
: 吉避凶,自不必期待凡夫俗子能做到这样绝对预防的积极效果,但做到个人心态上的调整
: 还是可能的。以自身有限之理性,尝试去理解分析事件的脉络,进而认知到所面对的劫难
: 只是诸般可能中的一个结果,并非完全无理由的飞来横祸,应有助於在生命这部由自己边
: 演边看的电影中,逐渐调适自己的心态,进而当个泰然的观影者?
: 亦有不少人面对种种荒谬时是将其交托给神。必须言明,我承认其宗教在心灵上所能给予
: 的力量,以结果而论,不得不说这十分有用,有帮助就是好方式。比之卡谬主张「面对荒
: 谬唯有对抗」,我主张「面对人生的荒谬,依照当下不同的状态选择适合的因应手段,才
: 是最好的方式」。比之将一切交托给神,我目前倾向於尝试去理解并坦然接受。或许是由
: 於我尚未面临真正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当有天真正面临时,我的态度会有所改变吗?此疑
: 问只能留待日後。
: 五、
: 前面谈了关於意义与理解,其实尚有最重要的一点未触及,也就是前述能被理解的人事物
: ,似乎都与「完成某件事情有关」,而且完成的事情是受他者所肯认的,成就的具体事件
: 便可以供自己与他者检视,进而完成意义的赋予,自身的存在感也因此有了质量。所谓存
: 在与否不仅是二进制中的0与1,存在的表示实际上可以是0之外的任意数,人们的心灵渴
: 求着更强烈的存在感,正如同一粒米不足以温饱。因此,柏克莱所说「存在即是能被感知
: 」可能需要更进一步引申,即「对人来说,存在更重要的是能被深切感知且理解」。问题
: 来了,为何必须是「成就某事」与「该成就被肯认」?这是否意味人终究是他者的价值的
: 奴隶罢了?但若要抛开他者价值,完全基於主观价值进行自我肯认则有其困难之处,最主
: 要的原因是,存在的质量没有办法单由自己无中生有,若不将其置於特定脉络中,是无法
: 认知并感受其质量。即使是孤芳自赏的人,也是认为「自己比世人优秀,只是不被理解或
: 是时不我与罢了」,换言之,其存在仍是置於特定脉络当中。
: 我想要跳脱此困境,可以试着不以「理解、感知存在」做为定义自我生命意义的唯一手段
: ,其主观的感受历程同样可以赋予意义,但这个意义其实已经跳脱了「理解」的范畴,而
: 是人生体验的加总,具有绝对主观的性质。举例来说,某甲的一生游戏人间,客观来说一
: 事无成,其存在不被肯认,但对某甲来说,人生中曾有过许多快乐的时光,即便没有成就
: 有些遗憾,但美好的回忆不会因为没有成就而不存在。 谈了许多生命的意义,但还有个
: 问题可以思考,就是为何我们要探讨生命的意义?以下为我的假说。
: 人的身心灵总是渴求於各式各样的满足,由於是较抽象的概念,故以「洞」称之,洞的深
: 浅基於多种因素,例如出於本能的食慾、情慾,又或是肇於经验的心灵创伤,让人渴求或
: 是避免些什麽。此外,人类发明了语言,因此洞的结构也更复杂了,因为语言赋予抽象思
: 考、定义的能力,人念及自身时,便会思考:「我是谁?」存在与意义的探求於是就产生
: 了。我们生命过程所极力追寻的种种便是填补洞的材料,透过填充,生命也有了实感。这
: 里的实感与存在感是不同的,存在感是感受到自己在外在世界,一个存在於意念中的抽象
: 空间具有份量。举例来说,某甲认为他在学校是风云人物,意即在甲的认知当中,有着学
: 校这个抽象空间,而这空间是由校内人们的认同所构成,并非实体能活动的空间,在这抽
: 象空间中,某甲感知自己是具有份量、被重视的;实感是明确感受到自己当下正活着,且
: 感觉到身体归属於自己,此时感官感受、所做的事情,会变得异常强烈与鲜明,近期生命
: 历程中最让我清楚体会到实感的经验,是刚从部队退伍,步出营区门口那刻,深切感受到
: 景色的鲜明、空气的清新,回家路上所行的每一步,给我感觉宛如宗教画所描绘的情境,
: 这感觉我至今难忘。
: 总而言之,探求生命的意义,好似去厘清该以何种填充物去填补那个「洞」,填的方式对
: 不对,透过厘清、确认,好让自己真正感觉「完整」,那麽,我们机关算尽地使用理性,
: 是否最终其实就是为情感(洞被填补的感觉)服务呢?理性与情感的分界线似乎模糊了呢
: 。
这段还是会有这个客观-主观,我群-他群,大群-小群等等的概念区分问题。
: 六、
: 本节是写前文时内心所浮现的想法,但是放在本文中似会破坏架构,导致论述东拉西扯,
: 让人抓不到重点,故放在最後与各位分享:
: (一)第一节曾提到飞来横祸,或者说是无妄之灾,指的是毫无来由发生的灾祸。但以客
: 观角度来探讨,其实并没有真正的无妄之灾。必有被害方与加害方同时处於损害可能发生
: 的条件下,损害方能成立。即使一个人走在路上偶然被雷击,也是因为他偏偏雨天在开阔
: 地,且附近无高大物的地方行走,才会被雷击。但一般仍称这种情况为无妄之灾,我想,
: 这成语实质上的定义,并非指客观事实,而是遇到灾祸时,认知上无法理解,或是情感上
: 无法接受之情况,例如被雷击中时,会想:「为什麽旁边那麽多人偏偏是我被雷打到。」
: (二)谈到宗教,我其一的质疑是,即便真的有生命之上的存在创造并主宰一切,都不应
: 该由一门宗教所垄断其代言,甚至为其命名。更遑论部分宗教人士因此能过上比许多人优
: 渥的生活,有个成语适合作为我这概念的类比,但可能会激怒许多人─狐假虎威。
: (三)前面提到对於存在终归虚无的惧怕,我想像是来生、天国、轮回等概念便是因应而
: 生的产物吧?但即便如此能消灭恐惧吗?取而代之的会不会是患得患失的心情,亦即不确
: 定自己是能上天堂,抑或拥有好的来生……..。反倒是相信所有一切终归虚无似乎更能处
: 之泰然?
: (四)第一节所提到的保守社会,指的并非遵循传统价值的社会,而是指「霸权式的基本
: 假定或价值观,其他观念想法难有生存空间」。不过这似乎也是现代主义所具备的特质。
回到原来「参照点」的问题,
「语言的历史性」即是一个人文学术客观的参照点,
当然,理解历史性的文本/现象/事理,会有因着原PO提到生活世界不同造成的不同,
但那就是一个平台(客观-主观,在这边产生辩证关系;而那个生活世界的同与不同,
就是要回到对於历史性的理解)。
故生命意义的问题、对於宗教的理解,
还是要回到「历史性的文本」,特别是「经典」上面。
正如劳工问题、环保问题,
也是要回到实际的数据检测及分析上面
--虽然不同立场者可以有不同的分析,乃至於不同的数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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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
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麽益处呢?(雅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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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heologe (220.130.205.94), 03/15/2018 14: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