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讨论] 社会契约看死刑
时间Thu Mar 31 08:34:12 2016
※ 引述《juotung (想飞)》之铭言:
: ※ 引述《Augusta (贱民有贱民的选择....)》之铭言:
: : 还是一句话,社约论怎麽证明死刑不正当?不要抬杠。
: Augusta你不是要问社约论怎麽证明死刑不正当
: 这段不就是?
: kuopohung说社会契约源於平等
: 这我小小地不同意
: 因为一般的说法主要还是从「自由」去论证社会契约的起源
: 自由的人才有定契约的资格
不小心想到喔,有一个小小的问题想请问大家,
这边到底有谁签过这份契约?
: 自由人订定契约,以自由作为取得义务的前提条件
: 这和西方中世纪以身份取得义务的观念有根本上的不同
: 再往下推
: 你就可以继续导出「自由不得抛弃」的法理
: 道理主要跟民主不得取消民主的逻辑也差不多
: 就是自由不得取消自由
: 生命权作为所有权利的载体,当然也是自由的载体
: 自由不得让渡,生命权也就不得让渡了
: 得证以一定条件发生就让渡生命的死刑作为社会契约内容的不正当性
: 这应该不难理解
: 反例是部份让渡人身自由的徒刑
: 而极端的说法中,也有无期徒刑与死刑一样不正当的说法
: 端看你要坚持这个标准到什麽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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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uka123ily: 从来没有人说要签契约阿 03/31 11:17
你不对啊,就是因为有人喊签约才有民约论啊。
有人喊签,不代表一定有人签,这是2回事啊。
所以请问"民-约-论"3个字里面的"约"到底是谁喊着要签咧?
你同意或不同意呢?民约论根本初期就把"民"偷换掉了?实质上根本就是府约论?
其实用府约论把人的存在排除掉,也可以建构很不错的政治+官僚系呀,
所以到底为何人们集体选择了比主仆体系更抽像,
而且更不稳定、
成本更高的雇佣体系呢?
※ 编辑: playskin (1.163.41.28), 03/31/2016 13:12:54
2F:→ eno4022: 谁说约定一定要书面为之才生效? 04/20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