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sta (贱民有贱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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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现象学中的「存而不论」该如何解释?
时间Mon Apr 7 18:19:46 2014
胡赛尔是数学家,
请用数学代数式去理解:
3+5+8=16
3+(5+8)=16
我不去指述5+8,而是将它看作另一个代数A:
3+A=16
A=13可以是很多种数的的结合:1+12, 1*13......
我可以有很多组合去指述13,
将这些数的组合放入括弧中,
存而不论去直探这些数的组合所指向的A=13这个数,
这就是还原(reduce)。
运用在认识论上(也许很不精确?),
我看到某样东西是类球状的、红色的、有香气,咬起来脆脆的,
我可以逐一指述我正在认识的这件物品的每一项特徵,
但我也可以存而不论地将之把握为一个整体,
於是我反思地得出这个东西是「苹果」,
甚至我连其名唤「苹果」这个语言学上的定义都悬搁不论,
视「苹果」这名称是这件东西的一环,
那麽我还可以把握这件东西超越命名的本质,
这就是现象学还原。
※ 引述《popik908 (来去自如)》之铭言:
: 我最近在读有关现象学的文章,书中提到现象学的一个主要主张是「存而不论」,书上的
: 解释是「存而不论」等於「放在括号之中」,但看了还是不是很懂,想请问一下,
: 「存而不论」是什麽意思呢?还有为什麽要用「放在括号之中」做比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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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ugusta (140.112.4.181), 04/07/2014 18: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