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sq (小颖)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问题] 这三段论推论有效吗?
时间Thu Apr 3 14:07:37 2014
※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铭言:
: 有可能底下这个成立:
: (1) B[Gb] & ~B[Gc]
: (即: 布玛认为江教授是善良的, 且布玛不认为江院长是善良的)
: 但底下这个不会成立(因为矛盾):
: (2) λyB[Gy](b) & ~λyB[Gy](c)
: (即: 江教授那个人本身(也就是江院长本身)具有「布玛认为善良」的性质,
: 且江院长那个人本身(也就是江教授本人)不具有「布玛认为善良」的性质。)
: 江教授就是江院长, 同一个人不能同时具有又不具有同一个性质。
: 因此(2)是矛盾的。
: 但(1)没有矛盾, 布玛可以认为江教授是善良的, 却不认为江院长是善良的。
那如果
1.布玛认为江教授是善良的 为真 且
2.布玛不认为江院长是善良的 为真 且
3.江教授=江院长
此时
1.江教授具有「布玛认为善良」的性质 的真假值如何?
2.江院长具有「布玛认为善良」的性质 的真假值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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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4.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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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hantomsq (114.34.57.99), 04/03/2014 14:08:06
1F:推 MathTurtle:这时我会说:「布玛认为善良」并不是一个合法的性质 04/03 14:33
2F:→ MathTurtle:同时,λ-abstraction 在此情形不能使用。 04/03 14:33
3F:→ MathTurtle:并不是每一个描述都可以对应到一个性质 04/03 14:35
4F:→ MathTurtle:它至少必须要能够代换,而belief context无法代换 04/03 14:36
5F:→ MathTurtle:当我前面在引入λ-abstraction时,就是在假设它有对应 04/03 14:37
6F:→ MathTurtle:到一个性质,并且假设了可互换性。而这假设在原本的 04/03 14:38
7F:→ MathTurtle:III 和 IV 中并不明显(所以才会让人困惑),使用 04/03 14:39
8F:→ MathTurtle:λ-abstraction 可以让这假设浮上水面。 04/03 14:40
那到底在原题的情况下「被布玛认为善良」、「被布玛喜欢」是不是合法的性质?
如果不是,我们还能列出 III* IV* 的式子吗?
如果是,那上面的问题怎麽办呢?
(布玛认为达尔是外星人,布玛不认为贝吉塔是外星人,达尔是贝吉塔)
总不能既是又不是吧?
※ 编辑: phantomsq (114.34.57.99), 04/03/2014 15:44:47
9F:推 MathTurtle:嗯,我前面的意思没有讲清楚。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人认 04/03 15:48
10F:→ MathTurtle:为你的那两个论证是有效论证,那麽他其实是把「被布玛 04/03 15:49
11F:→ MathTurtle:喜欢」,以及「被布玛认为善良」当成合法的性质。 04/03 15:50
12F:→ MathTurtle:而这麽做的逻辑形式正确来讲是III*和IV*。 04/03 15:50
13F:→ MathTurtle:而反对这个的,也就是主张那两个论证是无效论证的人, 04/03 15:51
14F:→ MathTurtle:主要的反对理由会是:III*或IV*虽然是有效的,但不是 04/03 15:52
15F:→ MathTurtle:你原本提那两个论证的符号化。原因是:「被布玛认为善 04/03 15:53
16F:→ MathTurtle:良」和「被布玛喜欢」并不是合法的性质,不能用来符号 04/03 15:55
17F:→ MathTurtle:化原句。 04/03 15:55
我觉得怪怪的,套用类似 III 的文字版,假设以下成立:
1.对於所有x,如果布玛认为x是外星人,则布玛认为x善良
2.布玛认为达尔是外星人
3.布玛认为贝吉塔不善良
4.达尔是贝吉塔
此时直觉上应该能有效推出以下结论耶...
5.布玛认为达尔善良
6.布玛认为贝吉塔不是外星人
那这样以上叙述要怎麽符号化呢?
※ 编辑: phantomsq (114.34.57.99), 04/03/2014 18: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