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lam2005 (山风)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同性收养和代理孕母的伦理问题
时间Thu Dec 5 10:50:26 2013
关於婚姻本质这部分的讨论串我就回应到这里。
首先,我不是法律专业,也不是哲学专业,更不是神学专业,我只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看
看民族志的人。
并不是先有一个「自然法」的概念,人类才发展出「婚姻」的。
而是欧洲的传教士、水手、海盗、冒险者、魔法师、弓箭手(喂
跟着地理大发现到世界各地,把他们看起来「很像自己心目中的婚姻」的东西,
都命名为婚姻。
这样的做法有一个问题,就是犯了「文化进化论」的大忌----
他预设所有的文化迟早都会往前发展成「进步」的样子,因此自以为可以从原始的文化中
看出欧洲文化的本质。
之前台湾有某个风景管理处的雇员,发表言论
「原住民也会在家门前竖立大石头,可见他们跟汉人一样有石敢当的传统。」
两者一模一样,不是吗?
用这篇网制作结吧:【记得吗?罗密欧是情圣!】
http://blog.163.com/jonas_hwang/blog/static/204803230201235351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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