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5378623 (黑云)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R: 关於婚姻的本质
时间Sun Dec 1 03:44:40 2013
1F:推 chipretender:就只是基础点不同 关於同志性向我的理解程度和手边 11/30 19:48
2F:→ chipretender:资料案例远大於近亲情节的 所以同样检测标准下 11/30 19:48
3F:→ chipretender:不可能会有同样的结果 基础点不同 11/30 19:48
4F:→ chipretender:应该说基础点的强度不同 所以我无法确实做出单一 11/30 19:49
5F:→ chipretender:选项的论述 当然我可能表达语意不够清楚 11/30 19:50
6F:→ chipretender:感谢你的提醒和讨论 但你实在太过呛辣了 老年人吃 11/30 19:50
7F:→ chipretender:不消 = = 11/30 19:50
我能理解「在你的观点中」两者的基础点不同,但是在进行讨论的时候,这个基础点会作
为你论述的前提而呈现,因此如果要让一个拥有不同认知的人接受你的推论,你势必得让
和你讨论的对象具有同样的观点。
像是我对於同性恋性向是否可以改变的基础点和你不同,因此「在我的观点中」如果采用
相同标准,同性恋和近亲相恋是否可以改变都是未知数。
於是「在你的观点中」,相同检验标准下,同性恋婚姻应该合法但是近亲结婚不应该合法
,可是「在我的观点中」相同检验标准下应该是两者同时要合法或同时不合法。
此时应该是提出主张的人,有必要论证自己的观点才是正确的观点--而就我对论证的要
求而言你并没有提出足够的论证,让我能够和你有相同的认知。
虽然话又说回来,要你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和自我反思用三言两语呈现在这样的网路空间,
其实近乎强人所难,做出如此要求其实非常的机掰(同时我的态度又有着过度的攻击性颗
颗)
因此说到底,其实我的行为也就只是个要在鸡蛋里挑骨头的恶劣小屁孩罢了,还请别太把
网路嘴炮放在心上影响现实生活颗颗
(不过...如果这样的态度真的太呛辣让你吃不消,甚至影响你日常心情,那就十分抱歉
还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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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18
8F:→ chipretender:至少到後来是有意义的论战 那我就觉得ok了 12/01 09:22
9F:推 Dandimdunk:同性恋不能被改变只是支持与否的要件之一 不代表要件 12/01 10:42
10F:→ Dandimdunk:之一和近亲相恋相同我就必须一起支持 所以你无法说服 12/01 10:43
11F:→ Dandimdunk:我 除非你能证明同性恋普遍被支持的理由近亲相恋也具 12/01 10:43
12F:→ Dandimdunk:有 且近亲相恋普遍被反对的理由同性恋也具有 再者 再三 12/01 10:44
13F:→ Dandimdunk:强调两者根本再不同层次范围 12/01 10:44
同性恋普遍被支持的理由中,请问哪一个近亲相恋没有?
至於「近亲相恋被反对的理由同性恋有没有?」不就是我们正在讨论的?
(例如可不可以改变以及生育造成的问题)
※ 编辑: a5378623 来自: 61.63.55.3 (12/01 15:27)